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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紅磡 26歲文員暴動罪成囚3年半 官:非帶領者角色

12.1紅磡 26歲文員暴動罪成囚3年半 官:非帶領者角色

【獨媒報導】2019年12月1日有市民舉行「毋忘初心大遊行」,及後有示威者在紅磡堵路,並破壞吉野家等多間商店。警方拘捕兩女一男,部分人被指協助把風,他們否認暴動罪。經審訊後,兩名女被告早前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當庭釋放;而26歲文員則被裁定暴動罪成,今(13日)在區域法院判囚3年半。法官姚勳智指,被告沒有預謀,而暴動為時只有十多分鐘,但涉案的兩間店舖受到嚴重損毀,示威者擺放的磚頭亦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影響、堵塞交通。不過考慮到被告並非帶領者角色,本案亦無嚴重人命傷亡,故將原本4年以上的量刑起點扣減至3年半。

被告有音樂天分為樂團首席演奏家 大學獲院長嘉許名單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引述被告鍾梓軒的背景報告指,被告自小有音樂天分,小四時任樂團首席演奏家、17歲考獲演奏級,2013年獲愛丁堡公爵獎學金。另外他於中小學擔任風紀,中學文憑試考獲32分,大學成績亦名列前茅,並獲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其親友、同事及教授的評價正面。而被告於被捕後曾還柙49日才獲准保釋,定罪後再還柙至今。

辯方:案中沒有人受傷

姚官又引述辯方求情指,本案暴動為時短,沒有涉及縱火,亦沒有人受傷,被告沒有示威者的裝束及裝備,他亦非帶領者或號召者。而被告父母因本案受到重大打擊,被告已上寶貴的一課,並尊重裁決,希望法庭輕判。

官:被告無預謀,但涉案兩店舖嚴重損毀

姚官於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沒有預謀,而暴動為時只有十多分鐘,但涉案的兩間店舖受到嚴重損毀,示威者擺放的磚頭亦對道路使用者造成影響,堵塞交通,破壞社會安寧,因此以4年以上為量刑。但姚官考慮到被告並非帶領者角色,本案亦沒有嚴重人命傷亡,加上被告承認不少案情,節省法庭時間,他亦沒有案底,因此判囚3年半。

姚官早前裁決時引述控方案情指,當晚在紅磡區有多名示威者聚集,並以障礙物及磚頭等堵路,後來部份示威者更衝入德康街「吉野家」内肆意破壞及搗亂。警方到場驅散及拘捕,在德安街追截及拘捕被告鍾梓軒,當時他更把磚頭掉到地上,閉路電視亦拍攝到他在較早前在示威者當中。姚官裁定被告在暴動現場出現,時間緊貼附近被破壞的店鋪,而示威者剛開始逃離現場時,警員已迅速在場附近成功追截到被告,他當時更手持磚頭及把它掉在地上。從所有環境及警員清晰的證供而言,唯一無可抗拒的推論就是被告曾參與暴動。

3名被告依次為任職美容市場策劃的女被告何靖莎(23歲)、銀行文員鍾梓軒(26歲)以及女兼職社工陳詩玲(25歲)。他們同面對一項暴動罪,涉於2019年12月1日在紅磡德康街、德安街及船景街一帶附近,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第三被告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她在德康街及船景街一帶攜有一支鐳射筆。

案件編號:DCCC171、17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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