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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大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 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4港大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 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獨媒報導】4名港大生被指於學生會評議會上動議、和議及支持「感激」7.1刺警男子梁健輝的議案,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今(28日)在區域法院首次提訊,法官郭偉健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0日再訊,以待各被告申請法援,4人繼續保釋,其中兩人獲准減少報到次數至每星期三次,與其餘被告相同。

張敬生(19歲)、郭永皓(20歲)、杜林丞亨(18歲)、容頌禧(19歲)同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控罪指4人違反在《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2020年第136號法律公告)附表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27條,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

4人另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作為交替控罪。控罪指4人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DCCC 91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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