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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倉務員涉藏汽油彈及汽油 還柙逾一年今認罪 邵家臻求情信讚積極改善囚權

40歲倉務員涉藏汽油彈及汽油 還柙逾一年今認罪 邵家臻求情信讚積極改善囚權

(獨媒報導)一名40歲男倉務員涉在前年10月向元朗「百樂門宴會廳」等投擲警方發射的催淚彈,警方於11月在被告住所附近埋伏,在被告歸家時截查,搜出其背包有4枚汽油彈,並在其居住及工作的倉庫發現約100公升汽油,最後將他拘捕。控方早前撤銷刑毀罪,被告現被控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還柙逾一年的被告今(1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兩罪,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還柙期間修讀監獄學,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求情信指被告積極改善囚犯權益,他曾向邵投訴獄中口罩質素問題,最後獲懲教署正面回應,現時囚犯可用CSI口罩。法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21日,以待控方進一步索取涉案物品的專家報告後,再考慮判刑。

被告曾在TG討論測試汽油彈 提及擬擲向輕鐵站

被告吳偉豪今被押出庭時向旁聽席舉起泰國抗爭的三指手勢,旁聽人士亦以相同手勢回應。他今承認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以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

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5時28分,被告在元朗横洲福喜停車場外踏單車,期間被警員截停,其背包被搜出4個裝有疑是易燃物體的玻璃樽、一罐卡式石油氣罐、4條布碎、護目鏡、防毒面罩、戰術背心、「香港人加油」黑T恤等,警員當場將被告拘捕。

下午5時40分,警員將被告押返工作兼居住地方,即順通貿易公司倉庫,並在其腰包發現鑰匙,警員向被告出示搜查令後入倉庫搜查,其中在被告所居住的貨櫃找到2罐卡式石油氣罐及一支鐳射筆等,而在旁邊的鐵棚則找到2個裝有疑是易燃物體的玻璃樽及5個裝有疑是易燃物體的膠桶,後來證實內有約100公升的易燃溶劑。

另外,警方發現被告曾在Telegram與其他人討論在涉案倉庫內測試及製造汽油彈的過程,討論內容亦有提及計劃將汽油彈在公眾活動時投擲向輕鐵站等建築物。對話中被告曾發送一張拍攝到10支汽油彈的照片,並稱:「啱啱搞掂十支」。被告電話內亦有影片拍攝到他測試汽油彈時的過程。控方於庭上播放片段,可見有人投擲汽油彈後有火球燃燒,期間有人稱:「呢啲先係大魔法球呀嘛!你有無apps可以滅聲同遮人?」法官郭啟安裁定被告所有罪名成立。

辯方指被告接電話要求帶汽油彈 惟無人出現最終被捕

控方讀出被告背景,指被告於1995年曾患躁狂抑鬱症,經藥物治療後康復。辯方為被告求情時指,被告攜帶的汽油彈與倉庫內的汽油彈來自同一出處,性質一樣,因此希望兩項刑期同期執行。郭官質疑,被告為何會將汽油彈帶出外,辯方指當日被告接到電話,有人要求他將汽油彈帶到倉庫附近展示給其他人看,該人又表示擔心被跟蹤故不想到倉庫,最後該人並沒有出現,被告最後被捕。另外,被告於被捕時與警方合作,提供電話密碼,警方才找到其他證據。

求情指被告改善囚犯權益 曾投訴獄中口罩問題獲正面回應

辯方求情又指,被告於正生書院畢業,其後曾任職輔導感化令年青人的工作、家庭服務中心幹事及幼稚園教育工作。他自2009年起任職倉務員直至案發時,為公司的第二把交椅,月入1萬元。辯方亦指,被告為同性戀者,因其性取向自18歲起被家人離棄,後來認識倉庫的僱主。

辯方續指,被告在還柙期間努力修讀監獄學,積極改善囚犯權益,他亦曾向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投訴獄中口罩質素問題,最後獲懲教署正面回應,現時囚犯可用CSI口罩。被告亦曾因將獄中口罩交給另一區議員,而被控將未經授權的物品引進監獄罪,該案將於8月審訊。辯方亦指被告收到消息稱其獄中書信在倫敦囚犯藝術展中展出,被告又希望日後能到外國修讀監獄學。

辯方於庭上讀出屯門區議員張錦雄的求情信,他指被告關心時事及社會倡議,對自己行為有反思。前立法會議員邵家臻的求情信則指,被告常與他討論獄政,又指被告為人正義、人緣佳,還柙期間亦幫助他人,並不停進修。另外與被告為筆友的中大教授在求情信中亦對被告的品格有高度評價。

由於郭官希望更詳盡了解倉庫內的汽油可製作多少支汽油彈,因此要求控方索取進一步的專家報告,他將案件押後至7月21日,以待報告後再考慮判刑。

案發時38歲、現年40歲的被告吳偉豪,自被捕起還柙至今逾一年,他早前被控一項刑事損壞及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申請撤回刑事損壞控罪,最後修訂其餘兩罪為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和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

控罪指,吳於2019年11月2日在元朗橫洲福喜停車場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4個玻璃樽,其中1個含汽油,另外3個含三甲苯有機混合物,4條布碎及一罐卡式石油氣罐。控罪另指吳同日於元朗横洲順通貿易公司貨倉內管有5罐共100公升的汽油、2個含汽油的玻璃樽、2個卡式石油氣罐及2個漏斗等物品。

案件編號:DCCC 9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