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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7元朗遊行 遭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鍾健平首次區院訊 續還柙

7.27元朗遊行 遭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鍾健平首次區院訊 續還柙

(獨媒報導)前年7月27日「光復元朗」遊行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當日大批市民依然前往元朗聚集,事隔逾2年,遊行申請人鍾健平遭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首次於粉嶺法院提堂時,鍾不獲准保釋。案件今日(7日)首次轉至區域法院提訊,辯方律師需時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故押後至12月2日再訊,鍾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候訊。

報稱公關人員的被告鍾健平(41歲),今被解往被告欄應訊,逾30名朋友到庭旁聽支持,包括「金金大師」梁金成。在聆訊期間,鍾健平多次對旁聽人士點頭。

法官郭啟安稱,期望被告下次能清晰告訴法庭其答辯意向,如表明認罪的話,將會有三份一的刑期扣減,「希望你諗清楚,唔係就會失咗個折扣。」

「組織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指,鍾於2019年7月26日與7月27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組織一個公眾遊行,而該遊行根據《公安條例》下屬未經批准集結。

「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鍾於同年7月27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公眾遊行,而該遊行根據《公安條例》下屬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編號:DCCC84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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