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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謬的反吸煙建議

筆者不吸煙,亦不喜歡二手煙。在禁煙條例實施之前會避開煙味大的食肆,現在選擇多了,是禁煙條例的受惠人,感謝你們。可是筆者現在必須強烈反對再次擴大禁煙區及全面禁止電子煙的建議,以上建議是以反吸煙者為名的霸權,野蠻專制,是對吸煙人士權利的踐踏,亦是對自由社會的鄙視。

首先講擴大禁煙區,香港人是非常懂得體諒對方感受、互相尊重的。筆者的朋友有不少是吸煙人士,他們知道其他人不吸煙,煙癮起都會「行開」,走到街上,在戶外地方吸煙。而筆者亦尊重他們的選擇和決定,更不會勸他們戒煙。

現在室內、公園、車站都是禁煙區,他們站著、停留抽煙的地方其實不多。擴大吸煙區,將影響他們日常生活、工作,他們可以去何處吸煙?他們的權利受到嚴重的傷害。

至於他們的健康,難道經過過去幾十年鋪天蓋地的宣傳教育工作,你以為吸煙的市民不知道「吸煙危險健康」嗎?他們吸煙不是因為無知香煙對身體的影響,而是其他原因,例如要減壓。你們對非吸煙者的保護已經好足夠,而吸煙者亦會和需要為自己的健康負責,他們不需要你們家長式的政策。

至於全面禁止電子煙,更是荒謬,是對香港作為一個自由港、自由社會的鄙視。

香港不禁煙,只是禁止香煙廣告,對於香煙的銷售則採用規管。我們有什麼理據去全面禁止電子煙?你們說電子煙可能含有害物質、損害健康。假如這種叫禁煙的東西如香煙般對身邊有害,香港是有法例規管,這是《藥劑業及毒藥條例》。電子煙不受這條例規管,因為它沒有含有受規管的成分尼古丁。

另一方面,這地球含有害物質、損害健康的商品多的是,以你們的邏輯,全部都要禁止。含有咖啡因及大量糖份的汽水,不知由什麼化學品製成的漢堡扒包,基因食品,還有會損害視力的電子產品,令人上癮的Facebook,大台那些反智、令人無知的電視節目,都要禁止?

假如你們的建議受接納,此例一開,有權有勢的人,便可以隨他們的好惡,以同樣方法、理由,殘踏港人的人權和自由,香港所餘無幾的自由和理性,不久之後將會因為你們和與你們般專制的當權者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