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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高處淋腐液傷警 15歲少年還柙候訊 投訴遭掌摑致聽覺受損

涉高處淋腐液傷警  15歲少年還柙候訊  投訴遭掌摑致聽覺受損

(獨媒特約報導)警方周一(3月2日)凌晨於牛頭角上邨調查一宗案件期間,遭高空淋潑腐液,導致臉及頸部受傷。警方兩日後上門拘捕一名15歲少年,控以一項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一項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案件今午於粉嶺裁判法院少年法庭提堂,裁判官拒絕被告的擔保申請,下令還柙至5月再提堂。辯方投訴稱,少年被捕後遭警察掌摑及過度用武,導致右耳聽力減弱,法庭書記讀出控罪時,少年一度表示未能清楚聽見。

控罪指,15歲少年於3月2日在牛頭角下邨某大樓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而向警員「X」淋潑腐液;又指他於3月4日在牛頭角下邨某單位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副手銬和一把刀;以及同日同地管有可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3個護目鏡、5個防毒面具、2罐白電油、3把鎚、一支士巴拿及頭盔、護膝等物品,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書記最初讀出控罪時,犯人欄內的少年表示聽不清楚,在辯方律師的要求下,書記始以更大的聲線讀出控罪。辯方投訴指,少年被拘捕後,遭警方過度使用武力及大力掌摑,導致右耳有一段時間聽不到聲音,至上庭時仍未完全恢復,將會爭議曾作出的招認。辯方又稱,少年多次要求會見律師但遭警方拖延,直至得悉他的傷勢後才獲安排送院檢查。

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5月4日再提堂,以待警方索取閉路電視片段、化驗相關腐蝕液體及檢驗被告手機,並應控方的要求,拒絕少年的擔保申請,下令還柙看管。

據了解,遭腐液濺中的警員,上衣破損及臉部即起水泡,送院檢查後,臉部和頸部均有紅腫。警方上門調查時,未有搜獲任何腐蝕性液體。

記者:黎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