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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上環衝突 辯方揭速龍小隊指揮官事隔半年始錄口供

7.28上環衝突 辯方揭速龍小隊指揮官事隔半年始錄口供

(獨媒特約報導)去年7月28日上環爆發警民衝突,新婚夫婦湯偉雄和杜依蘭、及17歲李姓少女被控暴動罪,今午於區域法院續審。當日進入西源里拘捕3名被告的速龍小隊指揮官接受辯方盤問,承認案發半年後才在案件主管的要求下落口供,該半年期間曾參與逾50次警方行動,故不能完全記得7.28當日詳情,需依賴記事冊撰寫手寫供詞。

速龍小隊指揮官事隔半年始錄口供 控方反對查閱記事冊

當日任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指揮官、現任高級督察潘誦騏繼續作供。代表湯氏夫婦的資深大律師潘熙開始盤問前,先向潘誦騏索取記事冊查閱。控方資深大律師郭棟明一度反對,指記事冊牽涉其他事情,控方亦已提供相關影印本,辯方不應查看。潘熙回應,他僅查閱影印本看不清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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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戰術小隊(速龍小隊)指揮官、現任高級督察 潘誦騏(最左身穿西裝)今午續作供。

辯方問及,潘為何於案發後半年,即今年2月18日才落口供,潘回應指,因為他有參與當天行動,「角色較為重要」,故案件主管邀請他作供。辯方追問,為何潘不是和其他涉案的警方證人一樣,於案發後數日落口供,潘就指自己「只是作為其中一個指揮官」,並稱作出拘捕的同僚已早於自己撰寫供詞。辯方遂問潘如何得知,潘回應「唔記得」,只是記得有人向他講過,但不肯定多少人,也沒有問案件主管為何事隔半年才要求他落口供。潘又透露,去年6月至今年2月期間,曾參與逾50次行動,同意不可能完全記得每日發生的詳情,故撰寫手寫供詞時需要依靠記事冊。

同意後巷內有市民街坊、「正常人唔會向警察衝埋嚟」

辯方續問及進入奇靈里驅散的細節。潘供稱,在移除路障時,首次看見20至30米外、德輔道西和奇靈里交界的路口聚集了「不足十人」,但「不敢肯定」他們是否屬與警方對峙的示威者防線一部分。約5至10秒後,他繼續向前,並看見整條很「深」的奇靈里內有數十人。他補充,「如果太大量唔會貿貿然衝入去,(數十人)個人數係處理得到」。

潘同意,奇靈里內的人可能包括市民和街坊,亦未必來自德輔道西,又同意施放催淚煙後,人們想盡快急步離開現場,「正常嘅人都唔會向警察方向衝埋嚟」。

承認煙霧彌漫阻視線、「認唔到邊個打邊個」

在辯方盤問下,潘承認,戴上防毒面具後視線會較朦、「睇嘢冇咁清」;推進後警方施放超過10枚催淚彈,催淚煙達兩三層樓高、範圍大,阻擋視線;加上速龍小隊站在防暴警後,身高167厘米的他與人群距離幾十米,眼前景物「唔係睇得好清楚」、「認唔到邊個打邊個」。

辯方又播放施放催淚彈前後,德輔道西一帶後巷的閉路電視片段。潘同意,放催淚彈前,該處情況並不緊張,也有街坊經過。在辯方要求下,他亦點出一名身型、衣著和裝束相似的男人,連續出現在數段影片,即一直逗留在後巷範圍。潘不排除,在施放催淚彈前約5分鐘,有人一直身處後巷,並無去過德輔道西。

另外,下午開庭不足半小時,代表少女的大律師曾靄琪一度以被告身體不舒服為由申請休庭。少女小休15分鐘後,法官批准她如有需要可除下口罩,並於播放片段時閉目休息。

控方今早撤回速龍小隊循特別通道進出法庭的申請。散庭後,潘誦騏與早前作供的警員一樣,在多名警員護送下循地下停車場離開。

案件將於6月1日續審

案件編號:DCCC872/2019

記者:黃蕊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