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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革命!

香港人,革命!

2019年6月,香港全民抗爭運動之初,香港人大叫「香港人,加油!」以鼓勵彼此、振奮士氣;到了上年10月林鄭強行引用《緊急法》立《禁蒙面法》,香港人即晚走上街頭,大叫「香港人,反抗!」;再到上年11月周梓樂逝世,即日中午「香港人,報仇!」的吶喊聲響遍中環。最近,面對中共僭建《基本法》在人大強行通過《港版国安法》,在暴政的一再進逼下,部分民眾更開始自發叫「香港人,建國!」的口號。

2020年6月,讓我們一同沉澱,共同思考香港本土全民抗爭運動的未來方向。筆者認為2020年的香港人需要「革命」。「革命」的意義是根本的改變,香港人要爭取民主必先「革自己的命」。過往香港人有「外判」抗爭責任的習慣,除了一年參與兩次遊行集會,爭取民主自由的主要方法就是四年一次的立法會選舉投票。我們曾經天真相信「一國兩制」的承諾,過度迷信代議士的權力,在未來香港的本土抗爭運動,必須延續612的全民抗爭精神。「外判抗爭責任」,是第一項香港人必須革掉的壞習慣。

在国安法和黑警濫捕濫暴之下,抗爭的風險愈來愈高。作為民選議員,在每次遊行、集會及其他行動時,我當然會在現場保護市民,亦會呼籲香港人因應自己能夠承擔的抗爭風險儘量參與。然而,和理非「數人頭」的200萬加1遊行並沒有讓港共政權回應五大訴求;而港共政權回應過去一年的街頭抗爭,是更大力度的濫捕濫暴。在這先澄清一個觀點,社會出現清晰而強烈的民意卻不作出任何回應,只揭示了這個政權的不堪不仁,任何指責或批評抗爭手法「無用」的意見,都是助紂為虐。我認為相信「遊行集會」、「街頭抗爭」力量的香港人必須繼續舉辦該類行動,亦只有行動才能對抗無力、恐懼。若你認為自己未準備好承擔某些抗爭風險,請你主動參與其他風險較低的抗爭行動,如:分享文宣、支持黃色經濟圈、捐款到抗爭基金、成為民主派區議員義工協助社區教育街站…「不以實際行動對抗無力或恐懼,只在網上自怨自艾」,是第二項香港人必須革掉的壞習慣。

最後,可能我比較悲觀,但我看不見短期內光復香港的可能。香港人要有長期作戰的覺悟。作為區議員,感受比較深的是,在光復區議會後,發現很多地區的衛星組織都是較傳統、年老的建制派主導,並沒有太多年青、新興的地區組織嘗試入紙申請區議會撥款。另一件感受深刻的事是,在當選後,不少由建制派把持的業主立案法團及互委會拒絕與我們新任議員合作,不准貼海報、派發物資、舉行活動。在光復區議會後,我相信仍有很長的路要行。我在此召集香港人「公民起義」,一同「光復法團、互委會」、「光復地區衛星組織」,甚至「光復校友會、家教會」。除了可以決定一年一度的旅行不再去大灣區觀光,而選擇留在香港支持本土經濟發展;「光復法團」亦可以阻止圍標及利益輸送,而「光復校友會、家教會」更可以在港共政權逐漸逼害政見不同的老師時,主動向校方施壓。「期望以浪漫式的短期抗爭光復香港」,是第三項香港人必須革掉的壞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