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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公民投票」 觀察報告

「民主派35+初選公民投票」 觀察報告

一次全面的選舉觀察活動,記錄了六十萬名市民參與的民間投票過程

選舉觀察計劃(下稱本計劃)在2020年7月11和12日,受香港民意研究所(香港民研)委託觀察由民主動力承辦、香港民研執行的「民主派35+公民投票」(下稱初選)。本報告旨在解說本計劃觀察選舉的原則、方法和具體操作,分析初選觀察數據,並提出建議,供主辦機構及公民社會參考。

今次由公民社會發起的全民投票,有超過六十萬名市民參與投票,是推動公民參與民主初選的成功經驗。本計劃認為選舉公正,需要體現在和初選有關的所有活動,包括初選機制、提名期、競選、投票、點票、選舉後的操作等等。此外,公權力、傳媒以及不同持份者在民間初選的角色和影響,亦是我們觀察的地方。

本計劃依據聯合國、歐洲理事會、歐洲安全與合作組織及亞洲自由選舉網絡對公民及政治權利及選舉公正的準則,總括出觀察香港選舉的四個原則:1) 自由: 保障參選人和選民的表達自由、結社自由、集會自由、2) 公平:由一個不偏不倚的選舉管理機構主持,選舉過程必須保障公平競爭和防止可能妨礙選舉進行的干預及各種衝突、3) 誠實:確保所有參選人依從選舉規則進行競選,公開和透明,維護選舉廉潔、4) 健康:鑒於新冠肺炎傳播特性及嚴重性,主辦單位和參選人應確保選舉活動和投票過程兼顧公眾健康和選舉權利 。

本計劃根據觀察選舉的四個原則,設計出七項「投票公正指標」,包括「自由指標」、「公平指標」、「和平指標」、「認可選舉觀察指標」、「票站安排指標」、「紙本投票站指標」和「健康指標」。我們按觀察報告每個項目的統計結果計算百分比,歸納到不同指標,再為每項指標依次評等為「整體滿意」、「整體良好」、「表現參差」和「表現欠佳」。

本計劃為兩日投票活動協調一共訓練了35位地區觀察員和195位負責觀察若干票站監察員,準備到主辦單位安排、遍佈全港的票站觀察初選。每位觀察員和監察員在填寫觀察報告前,必須簽署行為守則,以保證觀察的獨立性,確保觀察不牽涉助選活動。每位觀察員和監察員需要每兩小時經網絡提交一份票站觀察報告表格,範疇包括: (A) 票站外圍(非禁止拉票區) 、 (B) 票站周邊 (禁止拉票區) 、(C) 票站運作、(D) 場地佈置。最終,本計劃派出共225位觀察員和監察員,觀察了249個票站(佔99%)並撰寫共2,430份報告。

綜觀本計劃用於評估初選投票公正擬定的33個項目,22個的表現被評為令人滿意,5個的表現整體良好,在自由、和平及接受選舉觀察這三大準則方面尢其成功。另有四個項目的表現被評為表現參差,只有兩個表現欠佳。雖然這6個項目都和票站安排有關,但其不足之處卻明顯沒有影響選民的投票意欲,對是次公民投票沒有構成嚴重影響。本計劃認為,其中一個原因是主辦單位的PopVote電子投票系統方法簡便,亦詳細描述保障投票人個人私隱的方法;主辦單位面對初選之前的意外事件應變迅速,值得肯定。

投票公正表現等級

本計劃綜合觀察所得,投票流程順?而和平有序,遠超主辦單位及候選人的期望。在公信力面,投票人數本身令初選的計劃和投票機制得到有力的基礎,也因而令投票結果具有約束力。初選結束後,不論勝出或落敗者均表示接受賽果,並遵從初選協調共識。

是次初選亦引起國際關注,多間外國主要通訊社,包括路透社、時代雜誌、英國廣播公司、華爾街日報、法新社及德國之聲等,均有報導是次初選,內容涵蓋本港政府及警方於選舉前的舉動及聲明,並報導香港市民積極投票,人數比主辦者預期多。

相反,中央政府及香港政府官員表示接獲多宗投訴,指初選導致選舉不公、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觸犯當時最多50人的限聚令,而舉辦單位的主張更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顛覆政權罪,故港府表示將尋求法律意見及進行調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及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下稱「兩辦」)於初選結束後發表聲明「嚴厲譴責」是次選舉,指明初選「是非法的」,涉嫌觸犯香港本地選舉法律及《港區國安法》第22條,並表示初選「禍國亂港,把香港變成對國家進行『顏色革命』和滲透顛覆活動的基地」。初選協調者區諾軒、趙家賢、戴耀廷先後表示,因兩辦聲明退出初選或立法會選舉協調的工作。

本計劃綜合觀察所得,提供若干建議如下:

I. 主辦單位

  1. 由於是次初選是一次龐大的公民活動,超過1,000名義工參與,主辦單位基於資源不足,初選投票兩日出現的一些實際運作問題,其實可以透過加強培訓票站工作人員解決,而非僅僅提供票站運作手冊予工作人員自習。故建議下次初選之前,需要有更充足的選民教育和工作人員培訓,減輕投票當日的行政負擔及不必要的操作細節查詢。
  2. 主辦單位及候選人今次未有積極照顧少數族裔和不理解中文的選民的需要,故下次可以提供相應的投票資料,促進這些的投票意識和意欲。
  3. 基本上,投票系統已有效辯認重覆投票的情況,少數曾經重覆投票的人其選擇只會被計算一次。本計劃進一步建議票站工作人員在紙本選票背後標明投票日期及時間,將會更有效地比對有否和電子投票重覆。
  4. 在資源許可下,主辦單位可以先作一次初選預演,測試投票系統及票站安排等實際操作。
  5. 研究郵遞投票的方式,以便需要接受家居隔離、需要長期住院的人士及在囚和被拘留的市民預約登記及投票。
  6. 主辦單位可積極邀請選舉持份者共同商議初選安排,減少誤解,增加選舉管理的透明度、問責性和公信力。
  7. 票站安排要考慮不同地理環境的特點、或提供足夠資源和時間協助票站達到主辦單位建議的標準。

II. 政府當局

  1. 政府首長、問責官員、選舉管理委員會和執法部門,應積極保障市民行使政治參與的權利,包括舉辦競選活動和公民投票;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當局應停止在未有確實證據下,公開指控參與初選活動者觸犯國家安全法,製造寒蟬效應,阻礙市民參與合法公共活動。
  2. 民政事務總署及房屋署妨礙區議員及立法會議員使用其辦事處服務居民參與民間活動,也解釋了為什麼票站 /「服務站」的標示、展示應有資訊、禁止拉票區範圍不太清晰明顯,令這三個方面的表現參差或者表現欠佳。

本報告的結構

本報告闡釋衡量選舉公正的基本原則(第一章)和本計劃觀察選舉的方法及投票公正指標(第二章),之後分別報告本計劃觀察初選提名、競選工程、初選之前投票安排、正式投票兩日、點票過程及外界反應的成果(第三至十章);最後一章總結本計劃的初選觀察並提出建議。本計劃在初選期間發表的聲明等一手資料亦收納在附錄中。

本計劃衷心感謝主辦單位,香港民意研究所和參與的市民悉心、專業地安排是次投票,以及所有監察員和觀察員不辭勞苦,全程投入,致力維護選舉公正,為香港的一次全面、完整的公民選舉觀察計劃立下里程碑。

2020年9月6日是立法會選舉日,提名期在7月18日已經展開。我們期待有更多市民一同參與選舉觀察計劃,全面、獨立地監察和記錄在這場選舉中《國安法》和各式各樣的政治打壓如何影響香港人的公民和政治權利。

報告全文下載:選舉觀察計劃初選觀察報告

香港民意研究所委託
選舉觀察計劃執行
出版日期: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