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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三罷」 青年認助掘磚者搬磚 判100小時社服令

去年11月「三罷」 青年認助掘磚者搬磚 判100小時社服令

(獨媒報導)去年11月網民一連數日號召「三罷」,在觀塘有人掘起地上的磚頭,24歲售貨員協助搬磚,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損壞罪,今日(8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幸晏生(24歲)承認於去年11月14日在秀茂坪道與曉光街交界的休憩處內與其他不知名人士,損壞屬於康文署的地上磚塊。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引述報告指,被告當日有猶豫是否與朋友掘磚及搬磚,事後亦感到後悔,雖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但是掘起的磚頭有可能被用作非法用途,例如堵路及傷人,不能忽視當中風險,考慮到案情、控罪性質和被告背景,認為本案判處社會服務令較為恰當,因兼具懲罰和更生元素,並下令被告向康文署賠償316元。

案件編號:KTCC109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