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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匿名」官律聯絡家屬 拒換律師、稱月尾前有新進展

【12港人】「匿名」官律聯絡家屬  拒換律師、稱月尾前有新進展

(獨媒報導)12名港人涉嫌觸犯內地「偷越國(邊)境罪」或「組織他人偷越邊境」,被關押於鹽田看守所,至今有93日。早前,多名家屬陸續收到12港人的親筆信,惟有家屬直言不相信信件是在自願情況下書寫,亦有家屬稱收信後感到「安心咗」。部分家屬陸續收到自稱官派律師的人聯絡,惟對方拒絕告之自己的名字或提供委托證明書,亦拒絕更換律師,只稱11月30日是公安局的最後偵查期限,在這之前會有進一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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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12港人家屬乘船到吉澳,在深圳鹽田港對岸放氣球。

黃偉然「官律」拒提供委托證明書 稱曾接觸當事人並簽合同

黃偉然媽媽和黃太稱,在12天前左右接到一名自稱是黃偉然官派律師的女子,以微信聯絡她們。該女子稱,黃偉然有兩名官律,一男一女,但男官律未有接觸黃家。該「女官律」拒絕提供自己的名字,也沒有提供委托證明書:「佢話香港啲傳媒好犀利,佢驚被人起底、影響人生安全。」

「女官律」稱,自己於9月初首次接觸黃偉然,至今已見過黃三次;她強調,「偷越國(邊)境罪」是很輕的罪名,著黃媽媽和黃太不用太擔心,又稱11月30日是公安局的最後偵查期限,在這之前會有進一步結果。

黃太曾向她要求更換律師,惟「女官律」指當事人(即黃偉然)已和自己簽下合同,故不能由家屬撤換。黃太遂致電深圳法援處查詢,獲回覆指如果要更換律師,她需要親自上深圳處理。黃太批評:「宜家上去又要隔離14日,隔離得嚟都已經30號。佢哋(當局)係計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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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然太太

「官律」要求提供全家福 李子賢母:好可疑

李子賢媽媽稱,早前亦有自稱是李子賢官派律師的人聯絡她,表示見過李子賢兩次,但以「個人私隱」為由,拒絕出示執業牌照。該「官律」沒提及案情,只指李子賢快將生日,要求李媽媽給自己一張全家福,讓他轉交予子賢。

李媽媽覺得很可疑:「我個仔不嬲都唔相信中國,點會想父母嘅樣貌上咗去?」她最後把家中貓咪的照片傳給官律,又謊稱已自行把全家福寄到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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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賢媽媽

李子賢母質疑兒子非自願寫信 黃偉然母稱感覺「安心咗」

李子賢媽媽又表示,自己有收到兒子親筆信。她指,信上字跡雖屬於兒子,但認為他不會寫這麼長的信:「一定係唔情願寫啦。如果係情願寫,佢唔會講咁多對唔住……本身我哋一路好支持佢,佢唔需要同我哋講對唔住。」她又表示,自己曾寄過數次信,告訴兒子已為他聘請律師,但子賢今次來信完全沒提及:「我諗看守所都冇畀佢睇過啲信。」

記者問她,收到信後有沒有安心一點,李媽媽語氣帶點無奈:「呃,(知道佢)隻手都起碼寫到字囉。」

較遲收到親筆信的黃偉然媽媽則稱,收到信後不敢即時拆開:「坐定定、飲杯水、平靜落嚟先拆嚟睇,細細咀嚼每一粒字。」她指,信中提到的一些瑣碎事,只有家人才知道,她也認得兒子的字跡。她認為,信中部分內容如「食得飽、一日三餐、定時休息」等,應該是按照看守所要求而寫的;但看到兒子說有零用錢,她說至少安心一點:「或者佢係安慰我,但心靈是踏實了。」

黃媽媽稱,自己在過去3個月一直睡不好,每天斷斷續續的睡數小時,聽到少許聲音就醒過來。收到信當晚,她久違地一覺瞓天光,也沒有作夢:「好耐冇試過啦。」她強調自己從來沒怪責兒子:「屋企一定會等你返嚟。唔好喺信同我哋講,叫我哋照顧自己,你照顧好自己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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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偉然媽媽

黃偉然信中著家屬勿高調 太太:如果低調,可能信都收唔到

黃太坦言,根本不知道信的內容有幾成是真實:「啲信(同其他人)好相似。」她苦笑,「好似作文咁。」黃偉然在信中著家屬不要太高調,但黃太說不會相信:「如果低調,可能信都收唔到。」她說相信是港人對事件的關注,促成今次回信:「已經3個月,香港人仍然咁關注,我好感動。」

「女官律」曾指黃太和黃媽媽可去信黃偉然,但必須使用簡體字,內容要短和易明。黃太稱已經按照要求去信,信的內容主要是安慰和鼓勵的說話,又著黃不要操心:「話我會將屋企打理好,廁所已經通咗,媽咪我會照顧好。」

每天為丈夫奔波的黃太說,自己只想丈夫儘快回來,「宜家唔止佢哋(12港人)被折磨,我哋都係被精神折磨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