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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信由民政處定區議會秘書處名義出 民政助理專員咁簡單都答唔到

一封信由民政處定區議會秘書處名義出 民政助理專員咁簡單都答唔到

民政處打壓區議會使用社區參與計劃撥款,小動作層次不窮。在灣仔最新一宗為「灣仔區空氣污染對居民健康影響研究」。計劃不過是在區內裝設空氣監察儀,測量空氣污染情況並提出建議,純粹是民生項目。

區議會通過撥款後,秘書卻因應一名建制派議員在會上的問題,在未獲區議會授權下,逕行向團體發信查詢,並拖延發出撥款確認信。

根據目前撥款使用守則,團體在收到撥款確認信後,才能開展工作。

在今日發展、規劃及交通委員會上,多名區議員追問秘書根據什麼程序發信予團體作查詢,秘書無法回答,又一度稱撥款確認信是由民政處而非區議會秘書發出。議員追問在席的灣仔民政事務助理專員,助理專員卻無法確定應由誰人覆信,稱要「翻查資料」。

我在席上立即向部分獲撥款的團體查詢,獲回覆得知確認撥款信下款為灣仔民政事務專員,由相關區議會秘書代行。

今次事件明顯是民政處借故拖延區議會使用社區參與計劃撥款,推行利民項目。秘書越權,在未獲區議會授權下,自行向團體作出查詢,相關查詢的程序,並不見於撥款守則。秘書亦拖延執行區議會決定,向團體發出撥款確認信。

我們在會上提出動議,要求灣仔民政處或區議會秘書處,立即向團體發出撥款確認信,並獲在席議員一致通過。

團體向區議會申請撥款,區議會通過後,自然應由區議會向團體發出撥款確認信,民政處卻越權力以專員而非區議會名義發出撥款確認信。民政處又在區議會審批撥款程序後僭建其他審批程序,意圖架空區議會。

我將與區議會同事商討,向涉事人士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