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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大法影響香港司法? 張舉能:法庭身經百戰

國安大法影響香港司法? 張舉能:法庭身經百戰

(獨媒報導)新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下午見記者,記者關注國安大法對香港司法的影響,他表示香港的法庭身經百戰,呼籲港人相信普通法的制度,「當然大家都明白國安法係內地嘅法律,同我哋香港立法嘅法例未必完全一致,但呢個唔成問題,你要相信我哋香港普通法嘅制度。我哋香港普通法嘅法庭身經百戰,對解釋不同法律有好多案例經歷⋯⋯會用同樣原則解釋國安法。」

在傳媒簡報會上,多名記者問到「港區國安法」,張舉能先「利申」,稱拒絕評論個別案件,但指「港區國安法」已按《基本法》條文成為本地法律的一部份,本地法庭會按一貫對法律作理解和應用。

遭還治其人之身 被質疑指定法官名單不公開

張舉能在見記者時,表示考量「係咪有法治」有四大標準,包括法律公開、透明等,惟立刻遭記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記者表示,「港區國安法」的指定法官名單不公開,正是其口中的不透明,未能說服港人「香港仲有法治」。

張舉能辯稱,法律條文的公開性和法官名單公開不同,「少少唔同,分返開先。」他表示,指定法官的權力源自行政長官,自己亦會尊重,更稱「審嘅時候就會知道,審得都係指定法官嚟。」他形容國安法屬「新事物」,在累積案例後會「多啲認識,就會好啲。」

記者提到「港區國安法」在去年七月立法後,有終審法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便隨即辭任,質疑「港區國安法」實際上動搖了本地司法制度。張舉能不認同,表示每一輪上訴案件均有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更有兩名較年長的法官親身來港審案。

此外,有記者問張舉能對人大釋法的看法,法院會否因此影響判決,張舉能只稱,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權力來自國家憲法和《基本法》,「釋法係香港法律一部分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