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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金鐘道參與暴動 49人不認罪 最遲一批被告2023年9月開審

被指金鐘道參與暴動 49人不認罪 最遲一批被告2023年9月開審

(獨媒報導)前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52人被控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今日(22日)於區域法院提訊,49人表示不認罪,分拆成5案,最早排期至2022年12月,最遲排期至2023年9月開審。所有被告獲准保釋候審。

21歲學生文家健繼續缺席聆訊,拘捕令仍然生效;「12港人」之一的29歲測量員李子賢則涉偷越邊境罪,在內地法院被判監禁7個月。

第五被告黎曉瞳(28歲)未有答辯意向,押後至3月2日再提訊,屆時才表達是否認罪。

其餘49名被告表示不認罪,經控辯雙方商討後,同意分拆成5宗案件。

第一宗案件,9名被告為:19歲學生王益利、21歲周俊熙、16歲黃姓學生、25歲地盤管工韓偉傑、18歲學生李柏賢、20歲學生石家宇、18歲學生劉家豪、19歲學生呂昊峻、29歲髮型師范瑜。控方指稱有影片拍攝到被告在現場及有實質動作,案件排期至2023年1月13日開審,預計需時35日。

第二宗案件,11名被告為:20歲學生梁溢希、17歲馬姓學生、22歲侍應關天豐、18歲學生陳浩天、19歲學生周梓曦、24歲余景軒、22歲學生姜啟泓、23歲廣告從業員馬君廷、20歲學生張焯茵、20歲郭瑋峰、24歲文員劉俊謙。控方指稱有影片拍攝到被告身處現場,但未有實質動作,案件排期至2023年6月5日開審,預計需時35日。

第三至五宗案件的29名被告,控方指稱沒有影片拍攝到被告身影,按各被告所爭議的範疇分拆。

第三宗案件的8名被告將會爭議證物鏈,他們為:20歲學生何狄恆、21歲學生霍文聰、19歲學生黃梓傑、20歲學生羅康傑、20歲學生陳和睿、27歲營業代表陳恩富、19歲學生岑璟禎、19歲賴駒馳。案件排期於2023年3月27日開審,預計需時25日。

第四宗案件的9名被告對證物鏈、拘捕地點及過程皆沒有爭議,他們為:22歲技術員梁德煌、20歲學生鄧頌城、31歲廚師朱廣華、21歲學生劉永健、32歲教師林翠雯、36歲音樂人劉彥昭、18歲楊志豪、30歲工程師林志豪、23歲程式工程師朱喬雋。案件排期於2022年12月1日開審,預計需時25日。

第五宗案件的12名被告為:20歲學生麥嘉恩、19歲呂兆禧、18歲學生曾綺婷、22歲工程助理莊美燃、22歲工程師高俊誠、22歲測量員容子朗、39歲零售主管鄧家樂、18歲學生王皓文、19歲學生黃俊渝、23歲技術員張卓霖、24歲何家俊、28歲樊耀淦。案件於2023年9月4日開審,需時30日。

控罪指,52名被告於前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韓偉傑、李柏賢及劉俊謙被指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分別襲擊警務人員「B」、「C」、「F」。李子賢被指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務人員「E」。黎曉瞳、陳和睿、陳恩富被指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第35被告姜啟泓則被指管有兩個鐳射裝置。

案件編號:DCCC 29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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