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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大遊行 8被告開審前認暴動 還柙至4月中求情判刑

9.29反極權大遊行 8被告開審前認暴動 還柙至4月中求情判刑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示威者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其後於金鐘政府總部外及金鐘道一帶聚集,共有96人被控暴動罪,分成多宗案件處理。其中8人案件原定今(27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惟全數被告開審前承認控罪,須還柙至4月17日求情及判刑。案情指,各被告被捕後分別被檢獲長者八達通、生理鹽水、消毒藥水及急救包等物品。其中案發時19歲的被告當日在醫院被捕,偵緝警員於金鐘道太古廣場外馬路發現被告躺在地上。

8人開審前承認暴動

本案8名被告:何狄恆(案發時20歲,學生)、霍文聰(案發時21歲,學生)、黃梓傑(案發時19歲,學生)、羅康傑(案發時20歲,學生)、陳和睿(案發時20歲,學生)、陳恩富(案發時27歲,營業代表)、岑璟禎(案發時19歲,學生)和賴駒馳(案發時19歲)同承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

陳和睿及陳恩富另被指管有攻擊性武器,涉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該兩罪則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情指示威者焚燒慶國慶展示牌、高舉英國國旗

同意案情指,2019 年9月29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示威者由銅鑼灣沿軒尼詩道向政府總部進發。控方指當日下午約3時35分起,金鐘道一帶發生暴動,示威者開始在金鐘道及樂禮街附近集結,當中有人焚燒慶祝國慶的展示牌、設置路障及高舉英國國旗等。

至3時45分,約200至300名示威者抵達夏愨道堵路、佔據車路。示威者佔據夏愨道東行線馬路接近夏愨道和添華道交界的位置,另有示威者步行上行車天橋繼續堵路。夏愨道東西行線上的示威者人數持續增多。

約4時05分,夏愨道東西行線交通短暫恢復,惟東行線馬路路障仍在,期間有示威者從行車天橋走入夏愨道馬路;與此同時約200至300名示威者於夏愨花園外的馬路集結,不斷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及硬物。亦有示威者在連接太古廣場與金鐘廊的行人天橋橋底縱火,警員「寡不敵眾」撤退,部份退進金鐘港鐵站内。

各被告於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一帶被捕

同日下午4時20分,約500名示威者在添華道 、政府總部附近行人路 、夏愨道車路及行車天橋集結。他們築「傘陣」與警方對峙,有人開始向政府總部投擲汽油彈、磚頭、石塊等硬物,亦揮舞旗幟。亦有人以鐳射光照射警員。約於4時48分,警方展開行動,多隊警員同時從政府總部多個出入口衝出,控制夏愨道一帶。一些尚未被捕的示威者則退到樂禮街、添馬街及紅棉路方向金鐘道一帶繼續和警方對峙。

約500名示威者在5時17分繼續停留金鐘道近力寶中心堵路,並向警方投擲硬物。警方近5時半採取拘捕行動,本案各被告在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範圍的金鐘道及其附近遭到制服。

被告被檢獲長者八達通、生理鹽水及消毒藥水等 有被告醫院被捕

以下為各人被捕時的衣著及情況:

首被告何狄恆和次被告霍文聰當日穿藍色短袖衫和黑色短褲。何狄恆另戴有防護鏡、防毒面具、長手袖及手套;霍文聰則背著啡色背包,戴防毒面具、泳鏡及手套。當日約5時半,警署警長33219 在金鐘道東行線與樂禮街交界處,嘗試截停首被告何狄恆,惟何沒有理會逃跑,最終在夏愨花園對出被制服。被告霍文聰則是在閃避警員追截期間,遭另一警員制服。他被檢獲長者八達通、泳鏡、防毒面具、生理鹽水等物品。

第三被告黃梓傑被捕時穿全黑,戴黃色頭盔、護目鏡、防毒面具、手袖及手套。他亦被檢獲生理鹽水等。

第四被告羅康傑亦穿黑色衣服、背黑色背囊,戴粉紅色防毒面具。他在約5時25分看見警長A後嘗試繞過警長逃跑,惟最終遭制服。羅康傑被檢獲3張八達通、護目鏡、口罩及噴漆等。

第五被告陳和睿、第六被告陳恩富、第七被告岑璟禎及第八被告賴駒馳當日均穿黑色衣物。陳和睿被檢獲長者八達通、鐳射筆、扳手、消毒藥水、生理鹽水、傷口貼及10粒藥丸等等。陳恩富亦攜有長者八達通、鐳射筆及生理鹽水等。岑璟禎則被檢獲護目鏡及急救包等。

其中第八被告賴駒馳當天在瑪麗醫院被拘捕。偵緝警員11698於約5時33分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馬路見到被告賴駒馳躺在地上。賴最終被檢獲藍黑色布面罩及手袖等。

兩被告望索勞教中心報告遭拒

次被告霍文聰及第八被告賴駒馳的代表律師望法庭考慮二人年紀,能先替二人索取勞教中心報告。區院法官練錦鴻拒絕,指除非辯方另外有特別情況能說服他,否則本案除監禁外,不會考慮其他方式處理。

案件編號:DCCC 11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