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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 5人認金鐘道暴動 另4人不認罪 女教師被指協助另一被告逃走

9.29反極權 5人認金鐘道暴動 另4人不認罪 女教師被指協助另一被告逃走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52人被控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分成5案審訊。首宗9人案今(1日)在區域法院開審。5人於開審前認罪,須還柙至明年1月12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其餘4人則不認罪受審。案情指,案發時為中學教師的女被告,曾協助另一名正被警員制服的被告逃跑。

本案共9名被告。認罪的5人為:22歲技術員梁德煌、31歲廚師朱廣華、21歲學生劉永健、18歲楊志豪、23歲程式工程師朱喬雋。翻查資料,朱喬雋於2017年曾任中大學生會常務幹事。

至於不認罪的4人包括:20歲學生鄧頌城、32歲中學教師林翠雯、36歲音樂人劉彥昭、30歲工程師林志豪。

認罪5人還柙至1.12判刑

認罪5人須還柙至1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辯方建議法庭為楊志豪索取其他報告,但遭法官練錦鴻拒絕。

曾有大律師申請法官避席 官明言是對其智慧有誤差

練官又提到,早前另案中有大律師申請要求練官避席,理由為練官曾處理該案認罪被告的判刑,因此辯方認為練官會有表面偏頗。練官明言不希望本案的大律師會有類似申請,又指這類申請是「對本席職位同智慧有誤差」。翻查報導,在20歲女子林天詠否認藏汽油彈案中,其辯方大律師石書銘曾申請練官避席,最後練官以辯方申請無根據為由拒絕,同時強調自己會維持法律公正,確保被告公平受審

案情指有示威者拆下並焚燒慶祝國慶展示牌

認罪被告承認的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約2萬名示威者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聚集,有示威者沿軒尼詩道及金鐘道向政總進發。

暴動分為3個階段,第一階段為下午3時35分至4時20分。示威者在金鐘道及樂禮街集結,拆下並焚燒慶祝國慶的展示牌,又高舉英國國旗。其後200至300名示威者抵達政總外的夏愨道堵路,並開始迫近政總入口及擲物,警方施放催淚煙驅散不果。同時有示威者向統一中心外的警方投擲汽油彈,警方寡不敵眾撤退。兩批示威者其後會合。

第二階段為政總外的暴動,於下午4時20分至48分發生。約500名示威者在添華道及政總行人路等集結,並向政總投擲汽油彈致水馬起火,亦有示威者合力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向政總彈射硬物。警方施放催淚煙及駕駛水炮車噴射藍色水,但驅散不果。

警方從政總3個出入口衝出拘捕

多隊警員於4時48分,分別從政總3個出入口衝出,包括夏慤道和添華道交界(右翼)、夏愨道(中翼)及添美道(左翼),示威者隨即逃跑。有逃過拘捕的示威者跑往金鐘道一帶繼續與警方對峙。

第三階段為金鐘道的暴動,於4時48分至5時35分發生。約100 至200名示威者逗留在遠東金融中心外堵路,最後退至金鐘道繼續對峙,警方其後拘捕。

多名被告被警員追截 有人背包涉藏鐵板

5名被告均於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的金鐘道被捕。

片段拍攝到首被告梁德煌曾沿夏慤道及天橋底走往政總方向,當時他與其他人一同集結。警署警長52744於5時半,見被告於10米外,在金鐘道近太古廣場跑向灣仔。警長跑上前大叫「警察,唔好跑」,惟被告沒有理會。警長嘗試控制被告時,遭他用身驅撞,其後繼續掙扎並推開警長。被告被捕時戴豬咀及手套。

約5時35分,警長A目擊人群在金鐘道向灣仔方向逃走,當時第三被告朱廣華正於太古廣場外金鐘道向東逃去。警長A喝令他不要逃跑,但被告繼續跑。警長於是從後捉住被告的膊頭及背包,將他制服地上。被告被捕時帶豬咀、手套、黑色帽、黑色面罩及護目鏡,背包有揚聲器及一塊鐵板。

至於第四被告劉永健,警員13618目擊他正約5米外,在金鐘道行車線向灣仔逃跑,最後截停被告,但他不斷掙扎,致使警員需使用武力,其後為他鎖上膠手扣。被告當時戴豬咀、護目鏡、泳鏡、手套及手袖。背包內有生理鹽水,他亦管有打火機。

被告被指見到警長後掉頭逃跑

就第七被告楊志豪,他在統一中心見到10米外的警長後,立即掉頭逃跑,警長追着被告稱「警察,唔好郁」,惟被告繼續逃跑,最後被制服。被告當時戴着泳鏡及面罩。

最後就第九被告朱喬雋,警長50129見到有示威者從金鐘道東行線,跨過行車線的鐵欄到對面線。警長見5米外的被告正跑向統一中心,即時喝令「警察咪郁」,但被告不理會並反抗。警長最後捉緊被告背包並制服他。被告當時戴黑色頭盔、護目鏡、豬咀及防熱手套。

女教師被指協助正被警員制服的被告逃走

至於不認罪的4人,控方開案陳詞指,次被告鄧頌城當日與示威者一同由金鐘道經灣仔方向跑去,被警長1773截停。被告企圖推開警長不果,終被制服。被告當時戴着頭盔、手套及護目鏡。

就第五被告林翠雯,她被指協助正被警員制服的第八被告林志豪逃走,她未有理會警員的警告,最後在夏愨花園對出的馬路被制服。被告當時手持縮骨遮。

音樂人被指案發時手持與身高相約長棍

就第六被告劉彥昭,他於樂禮道及金鐘道交界向軒尼詩道逃跑,並推開警員。高級督察 11216上前把被告按地制服。片段拍攝到被告曾於金鐘道與添馬街交界的馬路上,手持一支與其身高相約的長棍。附近有其他示威者亦手持長棍。被告當時戴着手套、頭盔及護目鏡,背包有噴漆。

最後就第八被告林志豪,他當時正與第五被告結伴由金鐘道向灣仔方向逃跑,期間他拾起地上物件擲向警員D的方向。最終警員D在夏愨花園對出的馬路制服被告。

案件明(2日)續審。

早前另案已有一人認罪,30歲出版社行銷女經理黎曉曈承認參與金鐘道的暴動,被判囚32個月。另外4案將於明年開審。

案件編號:DCCC 1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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