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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四人不適送院 律師庭外被指「阻差辦公」被捕

【初選47人案】四人不適送院 律師庭外被指「阻差辦公」被捕

(獨媒報導)參與民主派初選的47人,被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3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馬拉松式聆訊。至今日凌晨,有四名被告包括楊雪盈、林景楠、梁國雄及譚凱邦需送院。此外,昨晚有一名代表被告的律師,在庭外被警方拘捕。

今日凌晨,法庭仍在處理被告的保釋申請,當楊雪盈的代表律師完成陳詞,楊返回犯人欄期間,突然不適暈倒,需送院治理。另外三人林景楠、梁國雄及譚凱邦亦同告不適。

楊雪盈今早透過律師在社交媒體表示,昨日中午十二時進食,直至晚上十時才獲安排進食晚餐,但因法庭聆訊,需延至晚上十二時進食。她指由於審訊時間長,身體無法承受,在庭上自流冷汗,突然暈眩耳鳴並眼前一黑失去意識數秒。目前楊雪盈留醫明愛醫院,血壓偏低,仍然無法進食,需要吊鹽水,律師延至今早九時才能接觸她,今日需進行腦部掃描,需繼續留院。

昨日晚上約十時,一名屬代表案中9名被告的律師團隊成員、伍展邦律師行的丘律邦律師,在庭後被警員截查,丘表明身份不果,警方要求他出示證明被拒,以「阻差辦公」將他拘捕。

「法夢」成員黃啟暘指,任何有職責參與司法程序的法庭使用者,特別是法律代表,在前往、留在及離開法院時,都皆受普通法特權保障,免受襲擊、拘捕或騷擾。警方如已知該人屬正前往法庭的法律代表,在沒尋求法律意見及考慮對該人採取的行動,會否影響正進行的訴訟權利及司法程序,只要其行為客觀效果構成妨礙司法公正,即使聲稱並真誠相信有合理基礎懷疑有人干犯罪行,則仍構成藐視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