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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參與社運43年首入獄 李卓人:今日嘅香港,唔坐監都對唔住自己

【專訪】參與社運43年首入獄  李卓人:今日嘅香港,唔坐監都對唔住自己

(獨媒報導)訪問在判刑前的四日進行,身兼支聯會主席、職工盟秘書長、工黨副主席的李卓人,在入獄前仍馬不停蹄開會。這是阿人投身社運的第43個年頭,他自言已做好心理準備「獄中見」,「香港去到咁嘅地步,咁多人都坐監,咁多冤獄。咁多後生手足無辜告暴動,今日嘅香港,唔坐監都對唔住自己。」

前年民陣維園8.18流水式集會,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和區諾軒,被控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梁耀忠和區諾軒早前已認罪,其餘七人裁定罪成。案件今日下午判刑,案中第二被告李卓人,被判入獄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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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上庭,李卓人均會向記者高舉「五一」手勢。判刑這天,他穿上的T shirt印上「為自由 同命運 共抗爭」字眼,即支聯會今年的口號。

家族富有 避文革批鬥來港

新入行的記者,總會寫錯過李卓人的名字。李卓人解釋名字的由來,原來他的兩個哥哥叫李卓爾、李卓凡,父親改名的原意是「卓爾不凡,想叻過人。」

阿人祖籍潮陽,祖父是地主,父親是富二代,家中有網球場,更坐擁一條街收租。後來文化大革命,家族遭批鬥,李卓人2歲時和家人來港,政治成了家中的忌諱,「成日講笑,嗰時走落嚟咩都冇攞,如果有投資轉移,做咗李嘉誠。」

中六已替學生補習數學,港大土木工程系畢業,那個年代是天子門生,李卓人畢業卻跑去搞工運。他中學唸理科,數學、物理和化學均成績優異,「我嗰時完全冇政治意識,淨係睇自己前景。」

艇戶事件開竅 唔做工程師投身工運

阿人其實較長毛梁國雄更早便抬棺材。他在1978年,即港大畢業那年,便抬著棺材到房屋署抗議。「艇戶事件令我覺得要服務人群,唔應該做咩工程師。」

原來進了港大後,阿人覺得自己十分無知,身邊正值國粹派和社會派之爭,大二那年,他覺得自己要做一些改變。

李卓人是宿生會的文化秘書,他去了搞關社活動,艇戶事件令他「開竅」,亦再也回不了頭,「嗰時去探艇戶要?水,要綁實架船,會諗點解社會咁唔公義。」

「捍衛人民權利,係我一生嘅承擔」

畢業後,在社區組織和勞工之中,李卓人選擇了後者,跑到觀塘工業健康中心出任組織幹事。做了兩年,石綿沉著症令阿人印象深刻,紗廠內一片白茫茫,今天記憶猶新。他買了一部機器,替工人測試肺功能,「其實好無奈,check完都係得個知字,都係要做返呢行,唔係職業病無得賠。」

後來轉到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工作,李卓人笑言好大發揮,和工人打成一片,組織工人追討欠薪,一切手到拿來,「我無讀過社工,但好容易同工人傾得埋,得到佢哋信任。」那幾年,李卓人有個外號,同事都叫他「血腥人」,源於他不斷發起工潮和追討欠薪。

「捍衛人民權利,係我一生嘅承擔。」阿人認為組織者替人民充權,而人民願意選擇走上街頭,便是與政權平起平坐,「令到人民有尊嚴、有力量、平等嘅feel。嗯,要有充權嘅feel,唔再係蟻民嘅feel真係好重要。」

阿人近年愛看歷史和網絡小說,在入獄後,他希望重看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有關六四真相和新媒體的書籍,「嗯,六四好多細節唔記得,睇返當時咩事,講返出嚟都會好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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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四,李卓人在維園點燭火悼念。(資料圖片)

因女兒鑽研廚藝 煮飯減壓感滿足

十多年前,阿人開始鑽研廚藝,更會到立法會附近的分域碼頭購買食材,牛面珠肉加薯蓉是他的拿手菜式。他入廚因為女兒愛吃意粉,遂研究食譜,慢慢越煮越講究,又招呼朋友到家中吃飯,和家人關係更為融洽,「煮飯好減壓,好滿足,可以見到大家食得好開心。」

前年8.31基督徒為香港罪人祈禱大遊行,黎智英、李卓人和楊森被控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三人已認罪,案件同在今日判刑,李卓人被判入獄6月。法官下令其中2個月刑期與8.18案分期執行,李共須服刑14個月。他在訪問時,已形容一切屬估計範圍內的代價,「出得嚟行預咗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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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獄中吳敏兒落淚 無詞說斷腸

「港區國安法」壓境,至今已過百人被捕,李卓人認為要克服恐懼,克服恐懼只能堅持生活如常,「唔需要特別做多去挑戰,做返應該做嘅嘢就得。」

不過,令李卓人最痛心的是民主派初選47人案,「見到佢哋,再望下自己,衰啲講,都扺啦。」李卓人曾探望戰友吳敏兒,首次在獄中看到對方,二人均哭起來,「我亦無詞說斷腸」大概就是這意思,「嗯,好難過。」

批中共老屈民主派47人 引入內地行政拘留

在《港區國安法》下,被告不准保釋,這大概已不再是新聞。李卓人斥中共機關算盡,將內地的行政拘留搬到香港,「仲要老屈,以你以前嘅行為預視你將來有冇能力做呢啲行為。中共亂咁屈人,屈到好難想像咁離譜。」

按李卓人的說法,出嚟行咗43年,應該一早要還。他首宗罪成被判刑的案件,卻是去年五一遊行,他和梁國雄、黃浩銘和郭永健等共8人,被裁定違反限聚令罪成。

8人最後被判監禁14天、緩刑18個月,更是首宗在審訊後定罪的限聚令案件,「其實好可笑,好荒謬,因為咁戇居嘅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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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1日,李卓人與吳敏兒在旺角擺設街站。(資料圖片)

出得嚟行預咗要還 不再警告只秋後算賬

新舊政府總部、中聯辨,乃至昔日的新華社,這是李卓人示威常到之處,他自言警察歷年在拘捕前均會先作口頭警告,或事後作書面警告「佢現場警告完交咗差,就繼續俾我做我要做嘅嘢,以前係不成文咁樣。佢哋係覺得我會衝,衝到某個位就會停。」

然而,前年8.18和10.1兩次被捕,李卓人均沒有收到任何警告,「全部都係秋後算賬,當然我明白時代唔同咗,只係我覺得好好笑。」

在8.31一案中,李卓人選擇認罪,但強調「我認罪,但我沒有做錯」。《人民日報》發功批評李卓人的行為,「令人憤慨,讓人捧腹」。李卓人嘲對方「幾幽默」,指對方對自己的寸嘴感到條氣唔順,「驚死我判得唔夠重,想俾壓力法庭。」

將獄中獨悼六四 最愛《自由花》

今年六四,李卓人將要在獄中渡過,獨自悼念民運先烈,這是他30多年來首次未能參與悼念六四。

「我始終最鍾意《自由花》。」《自由花》改編自台灣歌手鄭智化的歌曲《水手》,背後故事和李卓人有關。

李卓人看到內地民運人士王希哲出獄後的訪問,聽到對方十分喜歡《水手》,遂親自找周禮茂填詞。「無論雨怎麼打,自由仍是會開花,呢個係香港嘅過去、現在同未來,最唱到香港人嘅心情。」

不忍戰友接手付代價 「我揹開咪我繼續揹」

每年五一、六四和七一,都走在街頭路上,李卓人表明今年放唔低,不忍戰友接手後要付出代價。「我放唔低嘅係要第個人揹,我揹開咪我繼續揹囉,我唔想其他人出事。」

記者:麥馬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