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國安法首案】教授稱「光復」指奪回失去的東西 惟香港從無主權又談何重奪?

【國安法首案】教授稱「光復」指奪回失去的東西 惟香港從無主權又談何重奪?

【獨媒報導】首宗《國安法》案件,24歲唐英傑被指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駛經警方3條防線,並涉嫌撞向三名警員。他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亦否認交替控罪「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今(12日)於高等法院續審。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繼續以專家證人身分作供,她承認,研究發現「香港獨立」是人們使用「光時」口號時的其中一個意思,但並非唯一意思。控方一度指,「光復香港」是指「香港要從中國重奪主權(reclaim sovereignty)」,李詠怡直指,香港有史以來都不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如果從來都沒有主權的話,又談何重奪主權?」李重申,「光復」是指「奪回過去屬於自己的東西」,但香港從不是獨立國家,「香港獨立」的主張是屬於「未來式」的,「光復香港」與「香港獨立」不應混為一談。

李詠怡:專家證人工作非直接解讀口號 而是研究人們如何使用及理解

控方今早開始盤問。

李詠怡在控方盤問下同意,辯方專家就「光時」口號含意的推論主要依靠網絡討論區、聚焦小組訪談及問卷調查等實證研究,而控方專家劉智鵬則主要採用高級督察張偉文就示威片段出現口號與其他行為的分析。她並補充指此場運動非常複雜,橫跨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研究時必須採用多項研究數據,才能對發生的事件有更整全的理解;而聚焦小組訪談對參加者深入的理解,亦是控方報告所缺乏的。

李確認,據聚焦小組和現場的問卷調查顯示,「香港獨立」是人們使用口號的其中一個意思。但她強調,辯方專家證人的工作,不是直接解讀口號的意思,而是研究人們如何使用這口號,及他們使用時如何理解口號的意思。對於劉智鵬認為口號必然有港獨的意思,李則認為這只是其中一個可能。控方再問,叫喊口號的人是否代表某種政治主張?李不同意。

控方質疑李詠怡「接受正式中史訓練」僅至中三

李重申,專家報告中她主要負責考究口號的出現和發展,及從歷史和語意背景理解口號裡的關鍵字意思,而李立峯則主要負責分析反修例運動研究的數據。控方問及辯方專家證人的中國歷史背景,李詠怡先指,不認為報告中與中史相關的部分需要很高程度的專業,認為只要能閱讀古籍便能作出判斷,「作為有我們這種背景的學者,我們會有那種能力」。她又表示,不清楚李立峯的中史背景,但自己曾於大學副修歷史,並指作為研究香港政治的學者,香港政治與中國息息相關,她不時會鑽研中國歷史,不認為自己的中國歷史教育如控方所說止於中三。

控方多番追問,李曾否接受過正式的中史訓練?李無奈指,如控方意思是由老師教授、或選修中史的課程,則她於中三後便沒有再「接受正式的中史訓練」,她的博士專業也非中國歷史。但她強調,研讀中國政治時也必然會使用歷史材料,她也絕對有能力處理歷史檔案。

李其後並表示,辯方專家並非質疑劉智鵬對「光復」與「革命」等字眼的解讀,而是質疑該些字眼於古籍的意義,如何能應用於當代的語境。

李詠怡:香港從不是獨立國家 何來重奪主權?

控方後引多本英文字典,指出「Liberate」的意思,包括「從敵人佔領中解放(Free a country from enemy occupation)」,李在盤問下同意,「Liberate Hong Kong」有「將香港從敵人佔領中解放(Free Hong Kong from enemy occupation)」的意思,但不認為這是最常見的用法。

控方續問,「如果有人指香港要從中國重奪主權(reclaim sovereignty)」是否必定意指「推翻政權」。不過李詠怡聽畢問題後,直指控方的問題非常令人費解(very confusing),因為香港有史以來一直都不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反問如果從來都沒有主權的話,又如何說「重奪主權」呢?

李詠怡又反問控方,是否想指「推翻香港的政權」(HKSAR regime),控方同意,但李強調「重奪香港主權」與「推翻香港政權」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東西,不明白二者有何關係。控方繼而問,說「光復香港」是否意味要將香港從中央政府分裂出去,李則指這是第三種概念,「將香港從主權國分裂出去」,與「重奪香港主權」和「推翻香港政權」是完全不同。

李詠怡:光復乃過去式、港獨乃未來式 兩者不能混為一談

控方在李追問下多次面露窘態,需沈默下來組織問題。控方其後問,一個說「光復香港」的人,是否即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份。李詠怡表示,若果從事實層面講,這是錯誤的陳述,因為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但若果這是指人們心中所追求的政治主張,則為何他們說要「光復(reclaim)」某個主權?

李續指,「光復」是指「奪回過去屬於自己的東西」,但香港從來不是獨立的國家,「香港獨立」的主張理應是屬於「未來式」的,故她看不到如何將「光復香港」和「香港獨立」兩者混為一談。控方再問,說「光復香港」的人,會否從來都沒有將香港視作中國的一部分?李則回應,控方需要有很多假設才能達致這個結論。

控方最終在法官彭寶琴的提醒下,將問題修訂為:「光復」一詞是否可如劉智鵬早前供稱,意指將香港從敵人手中恢復過來。李詠怡說她自己不會如此詮釋,但如果某人有如此詮釋,她不能不同意該人,因為這是他/她的意見。控方兩度追問,這是否其中一個可能的詮釋,李詠怡終同意,並補充道:「我會說這是一個十分差的詮釋,因為事實上這不準確,也不反映現實情況。」

案件下午續審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審訊第一日:
控方:電單車男有意傳遞旗幟訊息、鼓勵他人彷效
控方引劉智鵬報告:「光復香港」意味將中國政府視為敵人
審訊第二日:
警員稱發射兩粒胡椒球彈圖使被告停車 強調非瞄準頭部
審訊第三日:
辯方稱影片見被告遭警圍住及棍打 總督察:見唔到佢俾任何嘢打
審訊第四日:
警否認故意向唐英傑掟盾牌 稱「擋一擋」時「甩咗」
審訊第五日:
歷史系教授出庭詮釋「光時」:採取手段改變及取回政權
《國安法》首案 梁天琦競選單張提「自治」 歷史系教授:鼓吹港獨
審訊第六日:
《國安法》首案 示威者同場叫喊「光時」與「香港獨立」 教授:兩者有關係
歷史系教授反覆強調「光復」和「革命」歷史語境、約定俗成用法
審訊第七日:
曾現身「光復元朗」 劉智鵬認「光復」不必然有分離之意
審訊第八日:
被告遭搜查銀包時提及「光時」休庭查看包頭袋後無發現
審訊第九日:
明日裁定表證是否成立 辯方:「光時」僅梁天琦選舉口號 非呼籲分裂
審訊第十日:
官裁唐英傑3罪表證成立 控方質疑辯方專家報告與本案無關
政治系教授稱「光復行動」不涉推翻政權 僅抗議水貨客干擾生活
政治系教授稱反修例示威「無大台」致「光時」出現不同解讀
審訊第十一日:
「光復」行動現龍獅旗 李詠怡:或因不滿現狀 非提倡港獨
教授稱「光復」指奪回失去的東西 惟香港從無主權又談何重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