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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年初退休免受首長責任制追溯 ICU總監否認失責 稱制度問題 「因大火先突顯」

【宏福苑五級火】年初退休免受首長責任制追溯 ICU總監否認失責 稱制度問題 「因大火先突顯」

時任獨立審查組總監劉輔國

【獨媒報導】獨立審查組(ICU)在編制上直屬房屋局常委,ICU 總監的人工達首長級薪酬D2級,即月薪19.4萬至21.2萬元。年薪過200萬元的 ICU 總監劉輔國在第四輪聽證會最後一日作供,他「趕及」在今年2月退休,即上月在立法會諮詢、最快今年10月才生效的部門首長責任制,將無法追溯其本人,他亦可以穩袋豐厚退休金。

劉輔國的兩名下屬作供揭示,ICU 針對強制驗樓和小型工程,在施工期間是零監管,將監管責任推給居民,要他們投訴才會落場巡查。劉輔國今早被問到身為 ICU 總監,會否認為把關不足。劉輔國表示不同意,稱即使制度有問題「都因為大火先特別顯現出嚟」。他稱下屬工作從未遇過情況「反映咁大問題」,又稱當時若能預視,會做「適當措施」。

劉輔國指按屋宇手冊「依書直說」

時任ICU總監劉輔國在今年2月已卸任,由本來負責房委會屋邨管理的哈文慧接任,劉輔國透露現時已退休。他作為總監時的職責包括確保提交予 ICU 的文件,有獨立審查機制,其監管工作亦符合《建築物條例》,如有需要應尋求屋宇署的意見。

公屋的興建標準獲《建築物條例》豁免,但2000年初接連揭發以公屋標準興建的居屋出現短樁的醜聞,原來興建公屋根本不用向屋宇署提供圖則審批,政府希望在私人市場出售的居屋可以符合《建築物條例》,結果將責任撥給負責興建兼最熟公屋事務的房委會,在李家超政府重組15局架構後,最終由房屋局常秘,即房屋署署長管轄 ICU。

劉輔國今早作供時被問到,ICU 是否會自行制訂和檢討組內政策,不會盲從屋宇署的指引,劉輔國表示「唔係好同意」,委員會代表大律師俞匡庭反問,是否意味 ICU 是「依書直說」跟從屋宇署做法,劉表示同意。不同政府部門先後在口供一致認為 ICU 有監察居屋施工,以及工程所使用物料的責任,劉同意 ICU 有「主體責任」確保施工安全。

劉輔國又稱,據30年在房署和 ICU 的經驗,知道並非每個承辦商和工程顧問都守法,有人會偷工減料;有人會誤導屋宇署和 ICU,但他稱 ICU 內部關於小型工程(minor works, MW)和強制驗樓(MBIS)的系統,都是「簡化機制」,依靠業界自律。


俞匡庭(右)

施工零監管靠市民投訴 總監:制度有盲點

俞匡庭直指,MW 和 MBIS 機制,只會在施工前和完工後做實地巡查,施工期間的事項或安全風險,除非有居民投訴,否則 ICU 根本不會過問,根本不可能巡視承建商有無遵守《建築物建造規例》確保工序安全。劉表示「當時機制係咁,唔會主動察覺到」,又稱「大火後,做咗好多檢討」,不過俞匡庭斥「死咗168人,梗係要檢討」。

俞匡庭再追問,劉輔國作為總監,是否在大火前認為靠業界「自我監管」、靠市民投訴就足夠。劉表示在舊機制和框架下,例如生口問題,制度上「未必咁容易 pick up 到」。俞指如果有註冊檢視人員存心違規,「唔會投訴自己」,機制下就只剩居民投訴,他質疑 ICU 變相將責任「拱手畀咗市民」,劉表示當時制度「有盲點」。

劉輔國雖然認同 ICU 責無旁貸,但當被問到 ICU 是否把關不足時,但他表示不同意,稱即使制度有問題「都因為大火先特別顯現出嚟」。他稱下屬工作從未遇過情況「反映咁大問題」,又稱當時若能預視,會做「適當措施」,他同意當時制度上察覺不到宏福苑的問題,是「大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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