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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五級火】陳健波問ICU是否「唔知點解咁啱」不知屋宇署新政 總監連忙表示同意

【宏福苑五級火】陳健波問ICU是否「唔知點解咁啱」不知屋宇署新政 總監連忙表示同意

【獨媒報導】房屋局獨立審查組 ICU 最矚目舉措,莫過於在巡查承建商有否違規時,預約註冊檢驗人員 RI,又容許受查的承建商同場。時任 ICU 總監劉輔國指,不知道古小平負責的檢樓小組如何處事,他只知道房屋署「應該都有」預約情況,例如要通知業主或管理處「入屋睇嘢」,不過承認「當然唔會通知承建商」。

劉輔國另稱一向與屋宇署有恆常溝通,不過為何在大火後才知道屋宇署2023年就工地巡查更新指引,劉多次以「溝通問題」推搪。委員陳健波也感好奇,反問難道屋宇署更新做法不會發出通函,劉稱一向都會通知,又有借調顧問提醒。一輪辯解後,陳健波總結兩方有常設機制,就大火前巡查「呢件事,唔知點解,咁啱唔知啦」,劉馬上同意,並指過往一直有溝通。

口供「再演繹」職權 與成立文件不同

在白紙黑字的文件上,已顯示基於居屋短樁「歷史因素」成立的 ICU,與屋宇署的工作目標有出入。例如委員會代表大律師俞匡庭表示,在房委會和屋宇署2000年成立 ICU 的合作備忘錄當中,表明 ICU 須就工地進行審查,不過經年累月後,劉輔國在提交予委員會的口供中,疑將職權「收窄」,稱只會向「新建樓宇、改動加建」工序進行實地審查。劉輔國解釋,合作備忘錄的文件只是一個「整體描述嚟啫」。

劉又不認同屋宇署從無審查 ICU 的工作,指由屋宇署借調予 ICU 的4名顧問,其實都充當一個「審核角色」,例如日常審核「改動加建」工作,都要由顧問解答如何演繹《建築物條例》,他認為4人也有把關角色。

不知古小平所為 諮詢屋宇顧問無紀錄

談到4名顧問的工作,俞匡庭問到 ICU 在諮詢顧問後,會否有書面紀錄,劉表示只是「同事之間交流」,在他的辦公室沒有指引規定要作紀錄。俞匡庭指出具體而言在宏福苑,古小平稱曾向借調而來的謝錦明諮詢發泡膠封窗是否合法,不過委員會至今仍無從知得對話內容,劉表示當時無清晰指引。


獨立委員會代表、大律師 俞匡庭

在大火後,ICU 內部曾有「反彈」,向屋宇署發出電郵澄清,指從來不知屋宇署已在2023年更新了巡查工地的新指引,包括要求加強巡查小型工程(Minor works)工地。劉同意與屋宇署的溝通存在「落差」,並強調 ICU 一直只是跟從屋宇署指引和手冊。俞匡庭反問劉身為總監,只要他向屋宇署表示 ICU「無呢個做法」,兩個部門就有機會互相糾正,劉重申「溝通係雙方面」,事後已主動與屋宇署聯絡,更新做法。俞匡庭又展示屋宇署的網頁,2019年的版本已經提到屋宇署的地盤巡查組,有責任巡核「改動加建」工作以及小型工程,劉稱雖然不時瀏覽屋宇署網頁,但指「無特別留意呢段」。

俞匡庭質疑,劉的口供是否批評「屋宇署寫得唔夠清楚」,令到 ICU 不知道新政策,劉表示「唔係咁嘅意思」,「ICU 立場唔係想賴任何部門」,只是「溝通」要再加強。

最後對於下屬古小平在「突擊巡查」時預約承建商和 RI,俞匡庭問到劉身為時任總監,是否知悉古小平做法。劉稱不知情:「我唔係 exactly (知)宏福苑呢啲 case。」他又稱其他部門「應該有」預約做法,例如他知道屋宇署強制驗樓小組,「為咗可以入到屋、睇到嘢」,都會事前向業主或 RI 預約,但「當然不會通知承建商」。

委員陳健波問到,屋宇署一有政策改動,理應透過通函通知更新,劉同意一向均以通函告知。陳健波聽畢表示「唔係好明,想知當時到底發生什麼事」,例如是否屋宇署沒有發出通函,還是 ICU 接收不到,劉幾番表示是「溝通問題」後,陳健波就下定論,指兩個部門有常設機制,「呢件事,唔知點解喇,咁啱唔知啦」,劉連忙表示同意,又指「其他(紀錄)係有嘅,我哋睇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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