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中大校董會改組後,目前尚有兩席空缺,分別是本科生代表及校友代表。其中本科生校董選舉已於4月完結,惟因學生投票人數不足而流選,校友校董的選舉提名期則在上月結束,兩名校友獲確認提名資格,分別為中大粵港澳大灣區校友會會長郭碧蓮及中大校友會聯會教育基金會主席譚天樂。不過《獨媒》綜合兩個消息來源,得悉至少兩名參選人被DQ,且未被告知原因。
在中大粵港澳大灣區校友會會長郭碧蓮(左圖)的提名人名單上,包括與中大常務副校長潘偉賢同名的「Poon Wai Yin」校友提名;潘是在今年4月上任常務副校長一職,接替於中大校政風波後以「私人理由」卸任的陳金樑。右圖為中大校友會聯會教育基金會主席譚天樂。
大律師亦被DQ 擬提上訴
據了解,其中一名被DQ的參選人是法律系畢業生,較「入閘」兩人年輕,曾獲院長嘉許名單,現時任職大律師;他在學期間未曾擔任任何學生會幹事或相關職務,亦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他提交提名表格後,沒有收到校董會選委會任何查詢,直至今周二收到電郵,稱選委會根據《校友、僱員及學生之大學校董會成員選舉規則》評估後,未能接納其參選申請,當中未提及候選人被DQ的具體理由。
據悉該參選人會提出上訴,但其身邊人相信選委會更改決定的可能性低,加上不清楚被DQ的具體原因,無法判斷循司法途徑解決的可能性。
中大:提名名單已在選舉網站公告
中大在上月初公布今次校友校董選舉的資料。提名期為7月9日至22日,參選人需收集30個校友的實體簽署,並親身到中大提交提名表。選舉於校方指定電子投票平台進行,9月22日至25日為投票期,9月27日公布投票結果。當選的校友評議會選任成員任期為三年。
翻查《校友、僱員及學生之大學校董會成員選舉規則》,當中列明獲提名的參選人需具備良好社會地位,包括但不限於守法、不曾因刑事案件被定罪或起訴,或受到任何政府機構的制裁,並願意支持校董會的工作。
《獨媒》向中大查詢共多少校友獲得足夠有效提名、為何不接納部分校友的提名資格、為何在DQ獲提名者前未提供申述機會等。校方未正面回答上述問題,僅稱校董會屬下的選委會在8月13日確認初步獲接受的候選人提名名單,有關內容已在相關選舉網站公告;按照程序安排,初步獲接受提名人士可在指定限期內選擇退選及其他相關事項安排等,委員會將於9月2日公告最終候選人名單及有關資料。
校友批資訊不透明、上訴程序不清晰
社交媒體專頁「中大校友」批評,今次選舉竟然在沒有人知道報名人數、候選人名單、被取消資格理由之下發生,使人懷疑是「內定的幌子」,志在令校董會繼續把持於小圈子之中。「中大校友」又指,選委會的組成由校董會閉門造車,其決定亦不需對任何校友選民或公眾負責:「他們替廿萬中大人決定了誰有資格做校友的代表,我們卻不知道他們憑甚麼有權做這些決定。」
「中大校友」又提到,《選舉規則》中並無提及上訴期限只有48小時,而即使選委會有權制定期限,上訴程序亦不清晰。
「中大校友」及後上載一封由被DQ候選人致校董會以及其選委會的信件,指校友選出的校董會席位由法例規定,屬公共機構及公共事務,選舉受《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對選舉自由權利的條文涵蓋,校董會有責任確定選舉「公開、自由及公平」。信中提到,選委會並未提供拒絕提名的理由;未有引用選舉規例任何條文;亦未有安排面談讓被提名人陳述。由於被提名人無從得知選委會決定的準則、因素及所考慮的資料,難以在上訴程序中作出有效陳述。信件認為整個不透明過程,違反公開司法原則,損害公眾對所享負盛名的大學機構所舉辦選舉的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