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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澳豪宅及遊艇會項目諮詢本週五截止

東澳豪宅及遊艇會項目諮詢本週五截止

圖:擬在南丫島南興建的豪宅群,建有馬路,圖左為現有村屋。

就博寮港有限公司(The Baroque on Lamma)向城規會申請大幅改變南丫島南東澳一帶的土地用途,興建豪宅、遊艇會及酒店一事,城規會在收到發展商的補充資料後重開諮詢期,由九月中至十月九日止,共收到一百零八份新意見。與第一次一面倒反對不同,這百多份建議中,有八十七份表示支持,其餘二十一份則表示反對計劃。在新提交的支持意見書中,至少有三份樣本信件,合共超過三十份,其中兩份由網上facebook群組「關注環保霸權大聯盟」提供,發起人為 Karen Chan,在網頁中陳小姐亦表明此為化名。其中有趣的是,有十一份內容完全一樣,由大聯盟提供的信件,以十一個不同署名發表的建議書在一小時內連續寄出,涉及的姓氏包括Choi、Ho、Wong、Ng、Krik、Tao、Leung、Yeung、Li、Lung及Cheung。支持計劃的市民,也開始懂得利用網上平台「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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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今日的東澳灣

發展商提交的補充意見,主要集中在回應政府部門及第一輪1100個反對意見。然就最新提交予城規會的相關資料,發展商並沒有對計劃作大規模修改,豪宅群、遊艇會、酒店及馬路的建設仍然原封不動。部分政府部門也不認同發展商的計劃,規劃署轄下的「城市設計及園景組」(Urban Design and Landscape Section, Planning Department)表示,計劃規模太大及與周圍環境不符,有關發展範圍大部份位於自然保護區及海岸保護區不能接受。該組又指發展商沒有提交就發展對地貌及視覺上的影響評估,例如擬建的七至十二米闊的馬路及可能高達十八米的防波堤。漁護署則批評,計劃令林木河水等生態環境受損,對於發展商擬建的「保育走廊」,漁護署表示該計劃並無具體計劃及長遠的運作措施。地政總署則表示,發展商申請的交換的政府土地達到781,810平方米,但發展商只以71,710平方米,99%為農地的土地作交換,署方認為發展商以1:11.9的比例無疑是過高,又明言發展商是次換地申請並不符合政府一般准許的換地條件。

開放予公眾?

發展商在發出的通訊中,多番強調會整個項目不少地方均會開放予公眾,例如發展商重點宣傳的保育走廊。然該處保育走廊被豪宅群包圍,並被一條馬路穿過,保育成效成疑。此外,發展商提供不少會開放予公眾的地方,包括馬路、避風塘、碼頭及碼頭廣場等,則頗有「搵笨」之嫌。發展商的計劃,是建成上述設施後,全部交予政府管理。然運輸署表示,對於發展商擬將建成的馬路交回政府表示難以理解,署方認為該些道路明顯只與發展項目相關,認為該些道路只能劃為私家路,並由發展商自行負責保養及維修。地政總署也提到高達十八米的海堤及附近的「公共用地」,發展商至目前為止並沒有得到任何政府部門同意,十八米海堤的保養及維修費無疑將會相當高昂,政府難道要以公帑去維持這片「公共空間」?未來東澳一帶又只有發展商擁有的豪宅群及遊艇會,那麼這些「公共空間」又有誰能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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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左:在山坡上以梯田方法建樓。圖右:計劃影響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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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換一個角度比較今日及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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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左:十一封一小時內發出,相同內容的信件。圖右:擬建的馬路,穿越東澳石排灣沙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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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發展商加入地中海著名渡假兼帆船比賽勝地Costa Smeralda為「個案研究」作參考。姑勿論發展商如何理解兩者的「相似」,但近日國內21世紀網的旅遊文章:撒丁島的白帆正好描述它舉辦的是「氣勢磅礴的奢華運動」,億萬富豪的帆船遊艇便停泊於此。試問南丫島若發展如此,到底最後有多少居民和香港市民可以受惠?

城規會就此項目提交意見的限期為10月14日,提交方法如下:
1. 直接登入城規會網頁:http://www.info.gov.hk/tpb/tc/plan_application/Y_I-LI_1.html
2. 親身提交或郵寄:香港北角渣華道333號北角政府合署15樓
3. 傳真:2877 0245 / 2522 8426
4. 電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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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漁護署曾就南丫島南建設郊野公園進行研究,此圖的綠色線可見擬建的郊野公園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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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從大疊文件找到一張能顯示出未來行車道路的設計圖

其他連結:facebook 群組:反對南丫島地產霸權發展計劃

協力:dub, da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