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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妓院

香港有一個人,名字叫劉迺強(不知道他是誰是很正常的,因為他根本不重要),聽說是港區全國政協來的,在《信報》有一個專欄叫「大陸與港」,但我不會視他為「作家」,因為他的文字很難看。最近他寫了一篇文章叫〈把國民教育推行到底〉,他說:「教師罵人家洗腦,有如做妓女的罵人賣淫一樣;大概反共的政治狂熱,把教協領導層的腦袋燒壞,連這一專業的ABC都全丟了。」

首先,香港政府最近推出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諮詢文件」,內容偏頗,對中國事務報喜不報憂,絕對難脫「洗腦」之實。

但是,重點不在於談論這個科目,是這位劉先生將老師比喻為妓女,那麼學校就是妓院、學生就是嫖客了。

不過,我要說的是,妓女(稱為「性工作者」好了)謀生,既不是打劫不是搶,更不是犯法,人們即管可以泛道德去批評她們,但說到底,她們也不過是一群在社會基層掙扎求存的人,是不應被侮辱的。

劉先生的文章,本無可以值得回應之處,身為教師,本來就不應為了這些廢文動氣,但是他既佔輿論陣地,對人肆意侮辱,就不能不回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