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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兩頭唔到岸的事後公投

恐怕兩頭唔到岸的事後公投

前幾天,何俊仁先生召開記者會,宣佈擬於政改表決過後,以辭職方式推動變相公投。馬上引起質疑,為甚麼在公投時機上,不在時值雨傘運動而公投,為甚麼不在表決之前而公投,而偏偏在表決之後才發動公投。何俊仁表示,表決後進行辭公投是讓市民以選票有表達聲音的機會。

的而且確,市民有表達意見機會是好事,就像在茶水間執到粒糖一樣,有總好過無。但另一方面,我們必須思考究竟辭職公投可以造成甚麼實質影響。從理想主義來說,公投的作用乃是因政策方針茲事體大,需要非常手段,付諸公決;從現實運作來說,公投乃是爭取民意的手段,志在影響提案勝負,更觸動政治形勢版圖轉變,甚至執政者垮台。

我們要問,辭職公投究竟要達致哪一個政治目標,是理想主義地呈諸公決,抑或現實操作上實現目的,定抑或,這純粹是一個與戰略目標無關的動作,旨在取得曝光、鋪排選舉等邊際效益的操作?

看見有文章指出,希望辭職公投是一個契機,借迫使政府重啟政改,又或者區議會選舉政治化,填補政改否決後的空窗期,讓民主理念深入社區而為新一輪大型運動鋪路。但這種隔山打牛的做法,當中的邊際效益是否如此理所當然地這樣推斷呢?

唔搞 沒有損失的保本操作

首先,連長達近80日的佔領行動,也未能夠迫使當權者向人民妥協,就算辭職公投中泛民贏了建制派,中共也不會乖乖地聽話撒回人大8.31框架。所以,泛民即使在辭職公投贏了,香港政府實在是毋須面對議會內外再次凝聚的強大力量,完全可以迴避解釋為何不立即重啟政改五步曲的困境,更加沒有中共想要修改人大8.31框架會重新獲得一個有面子下台階的可能。

政治對奕來說,泛民手握否決權就經已是最大的武器,目標就是阻止假方案,但是開出一張主動權在對手的具體期票,無疑是也把達成目標的可能性,放一個尷尬位置。

『重啟政改五部曲』是一個介乎於現實操作和理想目標的混合物,既是我們的戰術目標,而作為一個重啟程序的訴求,又未至於去到一個『我要真普選』般大義名份的高度。但偏偏這個現實操作,放諸於今時今日的僵持政治格局中,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將難以實現的現實操作,作為辭職公投的現實目標,無疑緣木求魚,無以後繼。

表決前公投 舉召『付諸公決』的大義名份

而若果是希望讓政改議題呈諸公決,即是理想上相信民眾的進路,目標就是政治正當性,則受到所謂轉軚的質疑也好,又或者面對輸掉結果的風險也罷,都只是雞蛋裏挑骨頭,無礙『取諸公決』的大義名份。

羸出選舉,當然是根據公投結果,獲得政治正當性,甚或為發動新一輪大型抗爭運動製造空間,也為議會內或溫和或激進抗爭背書,為長遠運動提供一個轉型的位置和基礎。

輸掉選舉,一則,轉軚是必須的,投票結果必須綑綁,民主黨派必須服從民主原則,否則從此以後沒有人再把辭職公投認真當一回事;二則,轉軚過後,辭職以實行政治問責,作為本身主張與民意背離的代價,讓民意決定去留。

這是一個回報和風險俱高的行動,當中的道德正當性不允許『輸打羸要』。更不應將『辭職公投』當作填補空窗期的純戰術操作,好玩唔玩,唔應該攞最認真的一件事來攝時間。

因此,公投這一步就要做得勻勻真真,這也是為甚麼不應在表決後公投的部份理由,若果我們真的將辭職當作公投機制,就不應將選票變成調查問卷,只是讓市民表達意見,否則得失議席事小,賠上公信事大,民主派各員都要有這樣的共識和覺悟,將道德的光環和重擔共肩一軛。

表決後公投 與個人請辭無異

而事後公投,無疑為下下之策。既無助聚焦表決,塑造政治氣氛;也不是取信民眾,交付決定大權。所謂『辭職公投』,只是自我淪為與個人請辭無異。

連帶下去,種種所謂邊際效益,包括表決與公投脫鈎製造空間,吸引支持『袋住先』的溫和泛民支持者也好;又或者區議會選舉政治化,也沒有甚麼政治盤算上的必然性。

讓支持『袋住先』的溫和派,又或者居民街坊在政治取態上支持現時的腳步,是一個長期爭取的過程,不會因為一時三刻釋放出的『空間』而轉變觀感,甚或,反而因為順帶區議會選舉機器開動的關係,便宜親共派動員行事,而寄望溫和派體諒的空間也沒有預期效果,結果拖累兩場選舉的民主派候選人下馬的可能。

造成的局面,是沒有公信基礎下輸掉議席,到頭來除了一場恥笑、幾輪爭拗、雙重損失,最後除了支持者重申既有支持外,甚麼目標都達不到,可謂無謂。還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