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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夜的立法會令我想起1933年德國火燒國會事件

這夜的立法會令我想起1933年德國火燒國會事件

攝:獨媒記者Gundam Lam

1933年2月27日9時14分,德國國會大樓發生了嚴重火警。現場發現了發現了荷蘭共產黨人盧貝。

當時,納粹黨的希特拉總理和戈林來到現場,戈林立即宣稱:這起縱火案是共產黨人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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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共產黨在選舉中大敗,德國只餘下納粹黨,其他黨都被取締或被併入納粹黨。

又原來,縱火是納粹黨策劃的。

1942年,戈林在元首生日宴上說:「只有我才最清楚國會縱火案,因為火是我放的。」

有理說不清,只奢望市民擦亮眼睛,諗一諗:

一批人戴上口罩,金鍾長期留守者未見過佢地,佢地打爆立法會玻璃,叫人衝入去自己唔入,然後突然消失的,呢班係咩人?

的確佢地可以係來生事的卧底,可以係按耐不住希望行動升級的示威者,也可以是精神失常的人。

我只能祈求市民唔好簡單地就睇呢班係代表全部示威者,咁樣係諗得太過簡單。

我不同意昨晚衝擊者的做法同態度,說23條昨晚殺到來是假情報,望住張超雄老師的無奈真係令我心碎。

只希望大家勿忘初衷,用愛與和平爭取普選及更公義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