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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與時並進 才能保障表達自由

要與時並進  才能保障表達自由

剛過去的週五,是第20屆人權新聞獎的頒獎禮;不少本地媒體,以及外媒的駐亞洲區記者,還有人權工作者皆聚首一堂,見證這項盛事。每年的人權新聞獎皆由資深的傳媒工作者及人權倡議者一同選出,選出的作品除了具人權角度,亦是非常專業的新聞作品。20年來,不少作品除了得到人權新聞獎,同時亦奪得海外新聞獎項;例如今屆的英文印刷傳媒大獎得主,美聯社《海鮮背後的奴工》(Seafood from Slaves) 亦獲得普立茲獎。

而今年的人權新聞獎,除了傳統印刷或廣播傳媒,網絡媒體亦大放異彩:本地網媒端傳媒除獲得中文新聞及專題大獎外,亦得到特寫、評論及新聞圖片的獎項。其實今年不是首年網絡報導得到獎項;2014年的英文網絡報導大獎,亦是南華早報港聞組及網上新聞組《佔領中環24小時全天候報道》獲得殊榮。

事實上在智能電話大行其道之前,不少人已開始由閱讀實體報紙,轉為於網上平台閱讀,此時各大傳媒亦已開始發展其網上平台 – 網上平台的優勢,就是可以發放即時新聞,也改變了整個傳媒生態;不少傳媒亦增設網上新聞組處理 – 新聞報導,要比以前更快,因為要趕及即時發放;在智能手機流行之後,這個趨勢就更明顯;在地鐵巴士,已鮮見有人打開報紙看 – 就算看免費報紙的也減少了,更多的是在電話上看新聞。即時新聞,成了民眾接收資訊不可或缺的一部份 – 而在部份重大事件,如佔領運動時,於網上平台發放的24小時即時新聞,就顯得更為重要。

網上新聞平台發揮更舉足輕重的角色,除了傳媒媒體積極發展網上平台,以網上平台為基本的新媒體亦愈來愈多,不論是本地抑或外國,而且新聞的質素,往往亦不輸給傳媒媒體;除了端傳媒得到人權新聞獎,於2005年成立的美國網媒Huffington post 亦曾得到普立茲新聞獎;以行動證明,網媒都可以非常專業。

網絡媒體早已成趨勢,但香港政府似乎仍然未有查覺現時傳媒生態的轉變;今年2月28日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網絡媒體被拒進入新聞中心的採訪區;另一方面,政府總部的記者採訪證只開放予傳統媒體申請,網媒記者往往因不能申請採訪證而未能進入政府總部採訪,網媒亦未能使用政府的網上消息發佈系統。及後香港獨立媒體、端傳媒、立場新聞、謎米新聞及Hong Kong Free Press等網媒發表聯合聲明,要求立即開放網媒及公民記者採訪權後,政府新聞處回覆指,網媒未有註冊或發牌制度,難以區別網媒及公民記者,又指業界對如何界定網絡媒體未有客觀標準,還侃侃而談政府一直「積極利用」互聯網加強與傳媒及市民溝通,拒絕就現時的採訪安排進行檢討。

但事實上,一如前述,不論是在香港,還是世界各地,網絡媒體已日趨專業,也日益普及。政府若繼續以消極的態度限制網媒採訪,亦有損這些媒體的新聞自由及市民的知情權。據報,本地英文網媒Hong Kong Free Press正已成功申請法援,挑戰政府禁絕網媒採訪的決定;但其實保障市民的表達自由,是政府應盡之責,政府有責任正視傳媒生態的轉變,積極尋求可容納網媒採訪的方法,確保港人的表達自由受到充足保障。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