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早前有陪審員放病假,案件押後近一周,今(29日)續審並踏入第23日審訊。已認罪、為「污點證人」的「屠龍」隊長黃振強繼續接受盤問。辯方質疑,黃聲稱與警方錄影會面時狀態欠佳,只屬「掩飾之詞」,目的為掩飾會面紀錄與庭上證供的差異;黃不同意。辯方指出,由於黃知道認罪能獲刑期扣減,其餘控罪亦存檔法庭不起訴,而且獲控方的豁免起訴書,因此他「唔介意唔講真話」;黃不同意。另外,控方引述對話指,劉佩凝曾稱:「CID 已經開咗大 File 關於育龍」;黃解釋劉應從其他示威者收到消息,警察某部門正調查眾籌頻道「育龍」。經過14日,黃振強已完成作供。
辯方質疑黃稱錄影會面時狀態欠佳 目的為掩飾庭上證供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