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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買32萬外圍判社會服務令 因未能完成違命令 判囚10日緩刑一年

前警員買32萬外圍判社會服務令 因未能完成違命令 判囚10日緩刑一年

(獨媒報導)一名29歲前警員,涉因向外圍賭博經營者非法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逾32萬港元,早前承認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被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惟被告違反社會服務令,未能完成所有時數並曾獲發警告信,今(7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決定撤銷原本的社會服務令,並改為判囚10日,緩刑一年。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現於廚房工作、月入萬五元,為家庭經濟支柱;他育有兩名年幼女兒,而妻子現正懷孕。

辯方求情:被告廚房工作月入萬五、為經濟支柱

被告蘇靖峰(29歲,報稱前警員)。辯方透露,被告違反社會服務令,他曾遲到及獲發警告信,現時只完成五分之四的時數。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判罰款或讓被告繼續完成社會服務令。辯方求情指,被告事後感後悔,他育有分別1歲及6歲的女兒,妻子現時亦正懷孕。被告為家庭的經濟支柱,現於廚房工作、月入萬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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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蘇靖峰

官指即使再給機會 被告亦不能完成所有時數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考慮到被告不能好好完成所有社會服務令時數,即使再給予機會他,相信他亦不能完成。鄭官認為原審裁判官當初是考慮過判處監禁,因此他亦依照其量刑,判被告囚12日,認罪扣減至10日,但由於被告已完成大部分時數,故緩刑一年。

被告於去年6月承認一項「向收受賭注者投注」罪,被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據早前的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8月13日至10月27日期間,多次向一名收受賭注者投注足球賽事及百家樂,並先後將逾200筆共逾32萬港元的款項,轉帳到對方指定的銀行戶口。

案件編號:STCC28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