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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喬裝乘客打擊「白牌車」 拘6名司機

警方喬裝乘客打擊「白牌車」 拘6名司機

(獨媒報導)香港的士小巴商總會上月要求運輸及物流局嚴懲「白牌車」,否則將停擺1,000架的士抗議。時隔一個月,警方日前一連三日作出行動,派員喬裝乘客,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6名私家車及輕型貨車司機。

警方指,港島、新界北及西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根據情報,於9月4日至6日採取聯合行動,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警員在全港多區租用三輛私家車及三輛輕型貨車,並派員喬裝乘客,當到達目的地時,以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拘捕6名年齡30至56歲的本地男司機。所有司機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0月向警方報到。

illegal carriage of passengers for hire 白牌車_MGT TMAN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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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legal carriage of passengers for hire 白牌車_MGT TMAN 4
圖片來源:警方

警方續稱,所有涉案車輛均沒有運輸署發出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其中3輛私家車及一輛輕型貨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已將有關車輛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會引致乘客及其他車輛或道路使用者都可能失去應有的保障,首次定罪可判罰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另外,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任何人若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而相關涉案車輛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