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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英語與語言歧視系列

(引言) 

在香港,每當提及標準英語,教人即時聯想的,也許就是在學校教授的,在公營及私營部門正規形式下使用的一種規格化的英語使用模式,其合法性在於標準英語等同最 ‘正確’ 的英語,是最多本土,以致全球人士使用的英語。透過基準試、語常會、政府官員、工商界、以致社會文化精英的共同倡議,學習與使用此特定英語似成了不可質疑的真理。

然而,社會語言學學者 Phillipson 及Skutnabb-Kangas 在八十年代提出 ‘Linguicism’ ‘語言歧視’ (英語是語言歧視其中一種,也是影響最廣泛的) 此概念,指出語言正成為一重要機制,導致全球物質及文化資源的不平等分配,情況就如性別歧視及種族歧視,只是更不被意識與察覺。

首先,基於歷史因素,英語已成為全球多個國家的官方語言,誰對誰錯暫且擱下不談,但當英語作為這些國家或地區的官方語言,或民間交流的溝通語時,英語的使用本應建基於當地人民的需要,以表達或反映該地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及歷史面貌。而尊重母語的運用與思考,正是確保每地人民保存其歷史文化的寶貴資源,這是語言權利 (人權的一種)。

可是標準英語專業倡議的,卻是將一套建基於某獨特社會文化的語言模式,模塑為一套放諸四海而皆準的客觀知識,將各地的社會文化差異完全忽略,而各語言民族的語言權利更被漠視。透過標準英語的提倡,核心英語國假定其社會語言思考模式才是最 “正確’ 與最 “優秀” 的,其他語言模式便間接被貶為次等語言。

透過英語核心國對何謂正統、何謂正確的獨斷, ‘西方優越論’ 遂得以建構與整固,全球的不平等關係便得以合法化及維持。教大家認同,西方英語國家的知識便是對的,說英語的專家便最權威的。

可是語言運用的歧異性正是語言的恒常特點,語言的意義正在於語言使用者因應其需要而運用與變通,全球各地英語使用者正不斷將英語本土化,如印度英語、新加坡英語、喀麥隆英語等亦各成體系。即使在英美本土,不同地區或社群的語言使用模式亦各有不同,標準英語只被視為英語的其中一種類別。

只是香港主流觀點仍視標準英語為唯一正確英語,毋視本地學生以母語思考的語言權利,窒礙學生以此外語進行思考與溝通。須知語言既是溝通的工具,亦是分類與排擠的重要機制,其效用便取決於我們看待語言的態度。

本系列將就標準語言 (尤以標準英語為核心) 及語言歧視的相關課題作出引介,望能帶出更多討論與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