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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電台「突然」干擾民航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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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3/9)八時許,電訊管理局職員前往民間電台柴灣的錄音室,指民間電台干擾民航通訊,違反《電訊條例》第32J條,並要求曾健成等人停止廣播。

曾健成指,他們明天會如常廣播,因為,這是非常重要的民主運動抗爭。就著「干擾」民航通訊,他感到莫名奇妙,他說,今年一月十一日,民航處處長曾否認FM102.8干擾民航通訊:

政府昨日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興建民航處新總部。(民航處長)羅崇文回應李卓人的提問時表示,民航處使用的空中管制頻率和地面導航的無線電頻率高於FM102.8 很多,故不會受到干擾。

(《明報》2008.1.12「港聞」)

怎麼事隔大半年,民間電台的廣播又會干擾了民航通訊?是民間電台電頻率高了?還是民航處低了?曾健成指,自四月二十日後,民間電台復播至今,每星期一至五,晚上七時至八時皆以FM102.8進行無線廣播,一直沒有受到任何投訴。同時,由於技術及資金有限,發射器只放在柴灣一工廠大廈頂樓,覆蓋範圍非常有限,只及柴灣至筲箕灣,港島其他地方也收不到,難以想像如何干擾到赤鱲角附近。

《電訊條例》是否違憲的上訴案將於立法會選舉後開審,而曾健成亦猜測,電訊管理局會於選舉後來檢控他們,這次警告信有點早,不過,他估計,選後電訊管理局很快便會來執法。

任何人干擾民航通訊,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50,000 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