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好戲量劇團的新聞一波接一波,最近食環和警察亦在部分市民催促下拉人掃「貨」,網上的炮轟則依然猛烈,看來本星期六的論壇又會成為焦點。這篇報導要處理的是一件相關事件。
話說在十月八日,一名叫古惑的狼的inmedia登記用戶以一張相片回應gerchoi寫的《公民社會的開端:記824好戲量西洋菜街街頭表演論壇》,回應題目為〈這就是受保護的公共空間,妥協後的好戲量〉,相片中見到幾名年輕人在一張很大很大的好戲量banner上滾動,古惑的狼在相下寫道:「攝於10月5日 旺角西九龍文娛藝術街(又稱西洋菜南街)」﹝下一﹞。其後,古惑的狼再在回應〈[代貼好戲量文章]食環署無理拘捕街頭表演者 充公展出藝術品〉一文時貼出同一張相片,回應題目為〈好戲量,你就是不能反省一下的嗎?〉,圖片說明改為:「這就是你們『面對面溝通,作了更融洽和平等使用行人專用區的改動』之後,面積更大的表演空間。」﹝下二﹞這張照片,在十月十日被《蘋果日報》採用,附在〈好戲量女成員涉阻執法被捕〉的報道旁邊,圖片說明指出,「『好戲量』昨晚在旺角演出期間﹝上圖﹞,女成員陳x欣涉阻礙執行公職被捕﹝左圖﹞」,並說明圖片取自互聯網﹝下三﹞。
看到照片,我和另一名編輯都嚇了一跳,心想你們好戲量也真是的,在這麼多西洋菜街使用者表達了不滿後,在八二四的大場面後,怎麼還擺出這麼巨型的banner?後跟另一名一直「落水」爭取開放城市公共空間的朋友談,他也特別提到這張相,說明好戲量真係爭唔落。然後我再拿着照片跟一名剛認識的好戲量成員說,「有人說,你們八月與黑衣人辯論後,曾經靜了一排,楊秉基話會檢討,而之後表演的範圍確實縮細了,得到一些正面的評價,但後來你們有晚又突然亮出一塊比之前更大的banner,幾名成員在上面『滾地沙』。那晚表演的相片瞬即遍傳反對陣營,成為好戲量不理人家感受的最佳證據......我作為一個爭取城市開放的人,聽到這樣對事件的演繹﹝跟你們說的可能很不一樣﹞,覺得很不幸......」
那名成員答道,照片不是今年十月,而是去年拍的。
我不相信好戲量成員一面之詞,因此着手查證此照片的拍攝時間。首先,有朋友替我用software查看照片的檔案內有沒有顯示拍攝日期。沒有。然而,幸好照片拍到了西洋菜街兩旁部分商店及招牌,於是今午抽空到菜街,在同一個位置拍了照片﹝下一﹞。我發現,古惑的狼貼的照片﹝下二﹞的背景,起碼有三處地方跟我今日拍的照片不同﹝(1)左邊眼鏡88前的店換了、(2)右後方實惠的招牌換了、(3)右前方的giordano是新出現的﹞。今天是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離古惑的狼聲稱的「拍攝日期」相差十六日,為了證實那三處差別不是在這十六天內發生,我向tough服裝店﹝1﹞、實惠家居用品店﹝2﹞和giordano﹝3﹞的店員查詢。tough jeansmith服裝店的店員說,該店在零八年四月開張;實惠的店員說,對着西洋菜街的新招牌「唔會係近期掛,正確唔清楚」;giordano的店員則說該店於零七年十月開張。
另外,有inmedia編輯留意到,古惑的狼貼的照片中,巨型banner宣傳的是好戲量於零七年七月公演的「陰質教育─回龜版」,今年九月公演的是「陰質教育—潛水怕屈機版」。綜合以上的查證,古惑的狼那張聲稱於十月五日拍攝的照片,應是零七年的照片,即是網民發起踢走好戲量行動之前。
我沒有嘗試聯絡古惑的狼請他澄清,想他在看到這篇報道後可以直接回應。不過我曾致電《蘋果日報》尋找負責寫該篇〈好戲量女成員涉阻執法被捕〉報道的記者,查詢那張滾地照片是從哪個網站下載的,而為什麼他會以為那張相片是「『好戲量』昨晚在旺角演出期間」拍的。那名記者已前往美國採訪大選,另一名相熟的蘋果記者聽到我的問題,第一句便說照片是從「高登討論區」的吹水區下載的。當事人不在,我亦費事追問為何記者和編輯會肯定「滾地」與「好戲量女成員被捕」是同一晚發生的事,負面影響已經造成,蘋果頂多就在李八方來一則趣聞澄清吧。
接着上高登網搜找,有關好戲量的帖子數量太多,我最終放棄了搜索該照片的源頭,只看到一名叫「古惑的狼」的用戶在十月十八日貼出該張圖片,其他網民亦繼續以為照片是最近拍得的,罵聲四起。
最後我上facebook的「將好戲量踢出旺角」小組,發現同一張照片分別被貼出三次,第一次是九月三日﹝沒寫年份,應為二零零八年,下一﹞、第二次是九月二十六日﹝下二﹞、第三次是十月八日﹝下三﹞。在九月三日的帖子後,已有人問「張 poster 真係大到離晒譜喎,以前定係近期架 ?」「有冇咁大呀??幾時的事?」「幾時影的啊???」,但貼相用戶andy並沒有回答。
這張照片已經有數以十萬人看過,當中大部分會以為照片是在八二四大會後拍的,亦即證明了好戲量的「變本加厲」。澄清永遠都來得太遲,但希望facebook和高登的朋友可以幫忙轉貼此文,令比較多的人能知道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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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怕擠,因此很少去西洋菜街。好戲量的成員向我表示,自從八二四菜街對話以來,好戲量已經改變了過往的做法,沒有先鋪上一塊大banner然後踩在上面做戲,只有在西洋菜街的街頭和街尾鋪上一塊面積相對小的「西九文娛藝術街」banner。一直緊盯着好戲量的朋友,應該最清楚該好戲量成員說的是否屬實。如果屬實,這就說明公共空間的使用還是有得傾的,我期望這種「傾」會令到公共空間愈來愈豐富,愈來愈多不同的活動在發生,而類似的空間也可以繼續擴大。罵聲肯定會有的,這是站出來公共空間活動的人必要面對的,但罵歸罵,卻不應以錯誤的資訊誤導輿論,這樣對討論毫無益處。
回應
好離譜,即係有心揑造事實啫
週二, 2008-10-21 03:45 — 古惑的狼﹣﹣﹣「陰質教育相,攝於10月5日 旺角西九龍文娛藝術街(又稱西洋菜南街)」
補充
其實古惑的狼貼的照片本身已告訴了大家拍攝的日期﹕
從照片左下角,明顯看到"回龜版"三隻紅色大字,「陰質教育─回龜版」於2007年7月25-29日上演,「陰質教育—潛水怕屈機版」則於2008年9月6-7日上演。所以估計古惑的狼貼的照片應於2007年7月或以前拍攝,即並非2008年8月的論壇之後。
另外,「陰質教育─回龜版」海報(http://show.fmtp.net/hied/VI/images/front.jpg)的設計與「陰質教育—潛水怕屈機版」某些宣傳影像(http://fmtp.net/images/webedu.gif)接近,所以驟眼看古惑的狼貼的照片,不容易分辨。
請古惑的狼交代
「攝於10月5日」的說法從何而來。
請古惑的狼交代
快快交代事件,還人家一個公道!
噢,圖片我都是在10月
噢,圖片我都是在10月7日在高登看的,發文者指是前兩日拍的,為此感到抱歉
樓主起題起得好,不要屈
現在除了是好戲量有沒阻街之外,還要是有人疑似存心發放假消息。好在好戲量也唔似有錢同你打民事索償,追究那十萬個給張相誤導了的人的損失。但也不代表古惑的狼君可以潛水迴避,此君在另一個帖不是還不斷在回應嗎?
古惑的狼,能否找出高登source的link來呢
能否找出高登source的link來呢?
很難
很難,我沒有在那主題中留言,所以找不回紀錄,暫時用了google 試了一陣,仲未搵到
無論如何,我都係有份構成屈好戲量既一部份,再次致歉
易拉架!
我今天到過西洋菜南街做過訪問,附近的網絡推銷員也告訴我好戲量最近並沒有阻街。他們也看不見Tshirt 檔有錢銀交易。
另外,他們告訴我食環最近檢控易拉架行動只對前線員工做成影響,因為那些罰款是由員工自己全數負責,而推銷地點卻是公司指派的。簡易治罪條例只針對市民,卻與大財團無關。
@古惑的狼
大佬,你講到好似自己影咁!仲話埋10月5日,點解唔直接講個 source?
封投訴信都係老屈啦!
根據luke訪問菜街店舖所言,好戲量近日並無阻街,而好戲量亦發晒誓話與網民對話後沒有放過 banner, 但投訴信是於 10月8日發的。
好明顯,有幾個巧合:
1。10月7日,有人開始張舊相到處於論壇發放,並造遙說好戲量死性不改。
2。10月8日,投訴食環署。
3。之後相片由論壇轉到主流媒體,好戲量全面被屈。
以下是投訴信及 ckitonline 聲稱「見到」的事
「多謝你9月12日及10月8日再次發給本署的電郵,投訴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好戲量”劇團在上址表演引致嚴重阻街及擾民的情況。本署經調查後,現答覆如下:
本署一直有留意該“好戲量劇團”在上址所造成的滋擾等問題,並多次派員作巡查,發現該劇團在9月份並沒有在上址行人專用區活動,及後在10月初起,該“劇團”再次在上址舉行活動,本署遂派員跟進事件,在搜集相關及足夠證據後,於10月 9日傍晚,派員到上址採取執法行動,並即時拘控有關人士,控以無牌販賣及阻街等罪名。」
「見到有犯法的, 應該通知有關部門」週一, 2008-10-20 13:57 — ckitonline
澄清所有事件.
1) 就你所說的10月7日在論壇發放並造遙說好戲量死性不改, 我查過了那些論壇, 文章發布日期都是9月4日, 而且文章一路沒有提及任何相片拍攝日期. 你連論壇文章內容都未清楚就說別人老屈!?
2) 本人在投訴信內容中, 並沒有提及這張「滾地照片」的日期. 而且貴劇團的而且確有作出這個行為. 道理等同殺人犯過往殺了人的相片證據 是否 在1年後不生效!? 不可能吧! 而且信中主要提及的相片是貴劇團於10月初非法擺賣的情況. 請不要再一次又一次轉移視線, 丫曲一切事實. 你連封投訴信也未清楚就說別人老屈!?
3) 請你明白, 相片不就一早以經轉到主流媒體, 是你們這5年來受盡一切問責下也沒有反思, 才會引致最近極大回響.
《07年以經很多人不滿你們這樣的霸道行為, 為何你們一次又一次要逃避自己的問題? 為何你們不懂反思?》 《還想反咬別人老屈?》
『好戲量』清醒吧,好嗎? 你們的行為什麼總是要自私地覺得自己沒有錯, 沒有影響到別人.
群眾都開始忍受不到你們這樣的行為. 請早日自覺, 不要再轉牛角尖了!
希望你地明白人與人之間係共存0係一個世界, 學習一下唔好再咁自私:
“誰都不是一座島嶼,自成一體;每個人都是那廣袤大陸的一部分。如果海浪衝刷掉一個土塊,歐洲就少了一點;如果一個海角,如果你朋友或你自己的莊園被衝掉,也是如此。任何人的死亡都使我受到損失,因為我包孕在人類之中。所以別去打聽喪鐘為誰而鳴,它為你敲響。”
反投訴
我認為要去信食環,投訴食環沒有在清楚調查的情況下相信投訴人的申訴,並且「執法」,嚴重防礙市民行駛公共空間使用權,並且需要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食環。
如果政府每次都踢一踢,郁一郁,只會令反智的氣氛不斷在社會漫延。反過來說,我們不可容讓政府這樣無立場,「有投訴就處理」,無投訴就當無事發生,係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因此食環今次絕不可姑息。
源頭?
複查過高登,發現該圖的確首現於10月7日(http://forum8.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1397957&page=4&highlight_id=0),作者叫andysan(http://forum8.hkgolden.com/ProfilePage.aspx?userid=200624),與阿廸在facebook的「將好戲量踢出旺角」小組找到的作者的名字吻合,但作者的按語是"西九龍文娛藝術街",並無說明拍攝日期。
另,古惑的狼與高登的照片source都是一樣的﹕http://i36.tinypic.com/5wa450.jpg 。不過我查過該頁的原始碼,該頁的上次修改日期是2008年10月7日 下午 11:05:42,而andysan張貼的時間也是2008年10月7日 下午 11:05。至於阿廸提到9月3日於facebbook貼圖者,叫Andy Yip Wing Kai,也跟於高登貼圖者的名字吻合。
@ ckitonline 請學習一下不要用公權打壓異己
還在扮大義澟然。文章沒有好好的看,看又看不明白,以為自己看到舊照片就是「現在」的真實,把所有質疑自己的人看成是好戲量成員,以為自己是超人替天行道,但卻是自以為長大的不講理的小孩,只會舉手向老師投訴。grow up 啦!
Mobocracy rules
睇到ckitonline上一個留言之最後寄語真係想笑: 那種自我中心地以為真理在己一方,自以為替天道,還剎有介事大義凜然地去利用公權力去打壓異己。
其實投訴「中大學生報/明報干犯淫褻及不雅」事件上,最初向淫審處投訴那班人,豈不是同一種mentality。
在democracy還未來到香港的今天,mobocracy已正式登陸了。
回應
藹:正如ckitonline說,相片在九月三日已在facebook出現,沒有說明拍攝人和拍攝日期,但到十月七日時,據古惑的狼所言,佢第一次睇到有人捏造拍攝日期。這樣查根問柢確實有點煩,但我想如果能夠找出高登討論區十月七日那則post,則能進一步摸出這謠言reproduce的方向。這也可以令讀者們相信古惑的狼的話。
ckitonline:我不知道你是否由頭到尾跟住件事,有沒有份推動八二四的討論大會。當你有啦。
我一直以為,「踢走好戲量」行動的模式是透過網上和街頭討論,讓好戲量面對面地了解菜街其他使用者對他們的不滿。我記得當時有記者問「組織者」,係咪真係要踢好戲量出旺角,當時「組織者」答唔係,只係希望佢地反省並作出改變。好了,如果這是目標,那當好戲量在八二四及網上炮轟後聽到大家的聲音,並作出調節,不就說明了「踢走好戲量」的模式有效,即市民可以透過自行協商達成新的公共空間使用模式?
我寫這篇報道是為了澄清一個我自己也被誤導了的謠言。這個謠言涉及對好戲量一個很核心的指控──阻街。如果你之前有黎這個網睇,你會見到大家熱烈地討論佔幾多成路面才算阻街。現在謠言證實為假,那我就想請大家一起幫手作一個見證:好戲量在八二四後,已按其他使用者的要求縮小了表演範圍。如果我們要繼續向前進,就需要先有這個共識。
如果我們認同事情曾經正在向好的方向發展﹝即透過面對面傾/罵產生了新的共識﹞,那我就不很明白ckitonline君兩點:一﹞為何還不斷說五年來點樣衰點樣衰,可不可以專注於八二四後好戲量的使用情況呢?二﹞為何不再用證明有效的協商對話/罵模式處理其他問題,卻又回到請食環警察介入的方式呢?
ckitonline君,我不想進入有關點為之阻街或點為之擺賣的細節,我只想跟大家談一談我們處理問題的模式,以及背後的想法。前面我說了我心目中「踢走好戲量」行動的做事模式,如果我誤會了,請糾正。還有,請不要再說「就係咁簡單」,兩夫婦關起房門的關係也複雜到不得了,何況牽涉不同力量、不同理念的公共空間活動。這個複雜的事情,有望你跟我跟其他人一起討論求進步。
八二四之後
八二四之後我不見到有任何改善, 而且變本加厲, 所謂的取得共識根本在浪費大家時間, 以後總之一切交由官方處理. 我也沒有多餘時間再跟這班不理性的小朋友鬧下去.
反省
小弟是阿迪上面提到的那位「落水」人仕, 多謝阿迪的小心求證,
我是因為看到蘋果報導, 而相信了相片的拍攝日期是在街頭討論之後, 看到貴文後, 自己對報紙報導的介心之低, 令我一再反省.
相片於蘋果10/10見報後, 引起另一串討論
http://forum7.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1401524&highlight_id=0&page=1
有用戶引述蘋果的圖片標題, 拍攝日期卻指明是昨晚, 該用戶並指責有人偷相.
"「 好 戲 量 」 昨 晚 在 旺 角 演 出 期 間 ( 圖 ) , 女 成 員 陳 X 欣 涉 阻 礙 執 行 公 職 被 捕 ( 右 圖 ) 。 互 聯 網
求其加句「互 聯 網」就明正言順偷左人幅圖
平時路透社d相佢都唔敢加水印啦,擺明恰鳩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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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最初有關「變本加厲」的討論是針對搭帳篷,相信後來有人貼出上年的相片又沒指明拍攝日期,令人誤會是近日出現的事。陰差陽錯又有某報記者上網搵料,不作求證之下刊登相片,因而引來更大誤會。
我想以上應該足以輔助說明「街頭討論後仍擴大范圍和"滾地沙"」的指控實為一場誤會。
至於搭帳篷和展示T恤怎樣與街頭戲劇表演拉上關係, 恐怕要請好戲量朋友親自解畫了。
@ckitonline
老老實實
我覺得佢地八二四之後
係阻街既問題方面係有改善到喎
至少我間唔中去旺角都見唔到有人做路演先
另外,亦都有其他人與我持類同睇法,見Link
http://www.gaforum.org/showpost.php?p=7258749&postcount=773
ckitonline你硬係覺得好戲量同你有血海深仇咁,到底係咩原因?
抑或有D野係你知而我地又唔知既?
不妨係度拎出黎講下嘛!
二話不說就話講多句嫌浪費時間,並沒有人會覺得你有理,因為講浪費你在前提的回覆相信已浪費你不少時間吧?
相反,只會有更多人覺得你理虧技窮,因而臨窮補拙而已。
PS 我個人對好戲量的事沒有多大意見,於我而言,有路我會行,阻住我我會即時出聲,唔會由得好戲量阻住我條路。
只係見上述多位好多時都陷入迷思當中,旁觀者好事路過多發一言而已。
繼續「僅此存照」
http://forum5.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1419046
p.s. 檢控一年前的阻街,就有如曾德成插陳太安生工作十成按揭般無聊。
高登10月7日 andysan
都無講到係前兩日拍的(見小西回應):只是寫了西九文娛藝術區幾隻字。
@阿藹
阿藹,先冷靜一下。
如果只是觀乎小西的回應,小西貼的截圖只是那位高登Andy貼出照片的帖,並沒有其他,如是而已。
不難保證那個「十月五號」是有其他人回應而貼出,而碰巧古惑狼入目後無意識記住了,然後就寫了出來。
我們沒有確實證據證明「根本沒有人提供過任何日期」之前,就一口咬定「有人繼續講大話」(姑勿論是不是古惑狼又好)
會不會和其他所謂執法者一樣犯了「未結案先判罪」的迷思了?
再忠告正反雙方,希望大家都可以冷靜一點。
PS 小弟與古惑狼是相識的,也與撰文者朱凱迪勉強算是相識(算是吧?)所以我不認為他們會有任何造假的理由
再者,恕我多言,古惑狼有時在引用資料時,有較少確認資訊的確實性或相關性,所以我認為,今次他只是無意接收到別人惡意/無意傳遞的錯誤訊息的話,也不足為奇。
對
對,我也沒有要推論古惑的狼在造假的意思,我只是指出其中的一些矛盾,但為什麼有那些矛盾,可以有好多解釋。(例如Persona所指出的解釋)
至於該照片的源頭,其實可能已差不多找到,但我不肯定,所以我沒有進一步起底。而且也沒必要進一步起底。
精彩
這段話是閒話。
雖暫不知結果如何,不過,從揭發到查證,再進而質疑揭發的整過過程相當精采,真有高水準的討論,可惜當事人果真無法完整澄清?
不要太過份
的確很多人也很討厭好戲量,包括我有住旺角區我好朋友,亦有在旺角區開店的朋友。
但因為一張相又令好戲量進一步成為被追多對像,實在不公。
而且,今天很多人出來反對好戲量,政府只要和應他們限制公共空間的使用,到時大家不但失去公共空間的使用權,而且亦會啞子吃黃蓮。
我希望釐清幾點: 1.
我希望釐清幾點:
1. 既然是"公眾空間", 就是給公眾使用的, 也有一定和特定的用途, 街道是供行人或車輛使用的, 不是供一小撮人霸佔並且阻礙交通的;
2. 街頭劇可以演出, 但應該向有關的管理機構事先申請, 否則, 如果同時有十個"好戲量" 或" 壞戲量" 要佔用鬧市, 那就混亂了!有關管理機構批准的人數和佔用時間都應以不影響行人和街道附近的商業活動為準則;
3. 這張照片不論是何時照的, 都說明有人肆無忌憚霸佔公眾空間, 即使後來佔用的空間小了, 不代表他們就合理和合法!!
4. 不要以為衝擊法治和正常的管理就是革命和前衛, 紅衛兵就是自認為最革命最前衛的!結果呢? 人盡皆知!!
樓上
嗯...都係認知不同的問題啦
1. 你呢個concept已經脫離左公共空間(at least in the popular discourse),你講緊的係連公眾地方都不如的地方,行人路只准行,馬路只可以行車...正如我之前提出巴士總站唔係公共空間,但係碼頭前面個廣場係公共空間,如果一個regime可以arbitrarily去決定你行得定唔行得,咁本身就已經無咁公共空間。不過正如一切soci的理論,extreme case係永遠不存在的。
2. 咁你心目中呢個regime係由乜野人組成?警方,警民合作,民辦,區議會委員會,民政處,定點?邊個做大佬?定係話民間基金會無人獨大管理?無國家權力係咪就一定會導致不好的結果?有無理由可以比商業活動或行人暢通更為重要(e.g. 民電擺明非法廣播)?如果無的話,我第一樣就會去菜街抗議E出口對開報紙檔阻塞行人,要求政府終止/贖回租約
3. 警方當然有權檢控一年前的阻街,但係據我所知佢地只係檢控that fateful day的事;如果討論應唔應該,咁應該逐日討論,如果討論個一日應唔應該告或者點告,咁就用番個一日的證據去講。呢個就好似警察落案起訴你今日放鹹相,但係就用你上一個月放的相作證一樣,係兩件事黎。當然個人唔認同追究阻街,咁恐怕會變成另一種選擇性執法。
4. 訴諸文革係同訴諸納粹都係一個極容易被誤用的邏輯謬誤。並唔係每樣前衛的行為都會變成社會動盪。
Chinese version of Godwin's law....
This is just an aside on the reference to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and such.
Godwin's Law:
http://en.wikipedia.org/wiki/Godwins_law
and
Reductio ad Hitlerum
http://en.wikipedia.org/wiki/Reductio_ad_Hitlerum
Cultural revolution is probably our version of Reductio ad Hitlerum.
不是屈,「紅衛兵」有望進入西九文化區管理局
Now新聞台競選論壇 民建聯鍾港武有佢講無人講 毓民拔刀相助
http://tw.youtube.com/watch?v=RMMWde0O1eg
唐英年料任西九管理局主席 處理200億撥款 擬定發展圖則
明報專訊2008年10月22日
手執40公頃西九文化區土地發展和營運大權的西九管理局快將成立,據了解,政府已敲定管理局委任名單,政府傾向由政務司長唐英年出任主席,成員包括民建聯區議員鍾港武、民主黨副主席單仲偕、會計界獨立議員陳茂波,以及多名前西九龍文娛藝術區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諮詢委員會成員等。政府將於日內公布名單,並爭取短期內開會,盡快開展西九文化區發展。
管理局法例規定,西九管理局董事局成員不超過20人,除公開招聘的行政總裁外,其餘成員均由特首委任。當中有不少於8名及不多於15名非公職人員,以及至少1名立法會議員。
民建聯民主黨各有代表
本報獲悉,政府早前曾邀請政黨推薦人選,民建聯推薦油尖旺區議會主席鍾港武為代表,政府亦向民主黨單仲偕招手。
至於自由黨方面,政府曾接觸前西九諮詢委員會表演藝術與旅遊小組召集人周梁淑怡,但被對方婉拒。
獨立陳茂波獲委任
據知,政府在考慮立法會議員代表人選時,希望委任非政黨人士,最終決定委任本身是會計師的陳茂波,希望以其財務知識和對企業管治的認識,為西九項目提供專業意見。
其他將會被委任的成員,至少有5人是前西九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當日的財務小組召集人夏佳理、博物館小組召集人羅仲榮、藝術發展局主席馬逢國、海洋公園主席盛智文,以及進念‧二十面體創辦人兼藝術總監榮念曾。
粵劇界未入局
粵劇界過去一直十分關注西九文化區內的表演場地安排,暫沒有代表加入管理局。
據了解,日後在落實粵劇表演場地發展時,管理局會成立相關的委員會,屆時才邀請業界代表參與具體工作。
西九管理局會負責處理早前立法會一筆過撥出的216億元撥款,擬備西九發展圖則,營運、管理和維持藝術文化設施,以及推廣、展覽各類藝術。
@ckitonline: 麻煩講點証據
否則相信很多人會認同理性的閣下實在需要驗眼.
當好戲量都做到改善的時候,大家在做甚麼?
今日睇到新聞,見到西九管理局的人選時都暗暗地有點想爆粗
不是吧!這樣的人都可以做西九管理局的人?!
如果真係有心想搞好香港的藝術,不是要再去針對好戲量的演出云云
有這樣好的心機去貼別人的舊相片上網搞風搞雨的話可會真的好好對未來的西九做點事?
反而我本人多了欣賞好戲量,止少令這個巧合的時候多了人討論藝術究竟是甚麼
如果要真的看看西九有一點點的東西建立起來還最少有十年的時間
這十年,我們的藝術還要等嗎?
好戲量當然不可以代表全部的藝術,也不是全部的街頭表演
但正正因為它的題材、位置、性質的話題性,令大家都更多機會去討論這個問題,或多或少令大家對未來的西九多了點共識
不過,都係冇咁完美的
討論好戲量的人被打做成「打手」、支持的就變成「邪教」,網上的討論變成粗暴的發洩
在這個「講多無謂」的發洩之中,我行過旺角,還會見到好戲量在路途一旁堅持著也妥協著繼續的表演
當好戲量都做到改善的時候,網上的討論還是停留在聲討的階段
還是有人要找回昔日的照片試圖棒打落水狗
這樣的,我看不到所謂試圖要改善香港藝術環境的心還有公義的良知
理性
我本身是一個藝術行業的前工作者,老實說我不太喜歡好戲量的演出與行為。
不過,我覺得每一個人都有其表達的自由,而如果我們有不滿、認為對方的自由對我們有損的話,我們可以出聲。我不會動輒說訴之於法,因為我知道,先例一開,其他藝術團體尋求在「公共空間」(如果還有)表演的難度將會越來越大(而現在,其實已是難過登天了)。因為政府的前線員工怕「背黑鑊」。
我會不滿,於是我見到一個理性討論的空間(824對話)時,我感到欣喜,因為起碼是一次對話。
可是,我最怕的,是香港現在越來越多那些不理性的謾罵。其實不單單是對好戲量是這樣,我們這個社會是越來越多潑婦罵街式的惡性言語卻沒有實質的討論。
我同意這篇文章的topic。要罵,我會,但我反對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