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anhauman.blogspot.com/2009/10/60.html
60年來,不知有多少中國人在共產黨獨裁統治下枉死,在今天的香港卻連抬一個棺材到中聯辦的自由也沒有。
參與支聯會經申請及已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本來應是uneventful的,也沒預期會是什麼激烈的抗爭行為,亦怎也不會料到警察會對這種和平的小活動作出特別的為難,所以踢著拖鞋、架著眼鏡(as opposed to contact lenses)就出發了。豈料,今天竟是撞得手背紅紅腫腫、眼鏡少了一隻柄、就連耳環也掉了一隻地回家(見圖)。
這一切都因為阿爺下命令要本來應當服務香港市民的香港警察去用盡一齊方法去保住共產黨的面子而發生(基本上跟去年我跟另外幾名和平示威者在奧運火炬傳遞前半句鐘被警方暴力對待及強行帶走毫無分別)。
話說原本大家遊行到中聯辦正門就和平散去,但警察竟為了禁止長毛等人把棺材抬到中聯辦門口而封閉通道,不讓長毛等人甚至其他遊行人士走近中聯辦。
事實上,長毛已不知試過多少次不受警察阻止下把棺材抬到中聯辦,再者,他正參與一個合法集會,用任何和平合法的方式去表達意見也不應被干預。可是,警方勢不讓棺材經過中聯辦門口這public space,於是棺材somehow在警察的推擁下被打得完全粉碎,要強調的是推擁的絕對不是抗議者,試問雙手抬著棺材又如何作出任何攻擊警察的行為呢?可是,警察卻以不明的原因拘捕了陶君行,於是劉山青及令一名示威者(Simon Lee?)便爬到陶被帶上的警車示威。
Up to this point,(剛前)提過的抬棺材、爬上警車等,我及大部分在場的遊行人士也是沒有參與的,所以,不論讀者是否認同上述行動,也必要bear in mind包括我在內的其他遊行人士是完全無辜的。
可是,警察因打算用梯爬上警車移除車頂的兩名示威者,卻(我本人估計)由於害怕會被在場因看見警察無理行為及被迫滯留而變得鼓譟(but still peaceful)的其他示威者阻撓,所以決定在毫無警告下(if they did make a warning, it was done so ineffectively that most protesters did not hear it)出盡全力不斷把人群向後推。由於警察的數量遠超越抗議人士,在這維持了不下3、4分鐘的ordeal下,包括我在內的多名示威者被警察推得完全或幾乎跌在地上,人踩人的悲劇也差點發生!(絕無誇大!)其間,我的眼鏡也被碰跌及於在我心口及一警察的手中間夾爛,一隻耳環被扯下後更連兩隻鞋也多次甩掉,雙手及腰部不斷被扯、被抓、被「鏈」(squeeze)...
這事件再一次證明,香港警察已淪為被共產黨操控的國家機器,阿爺命令一下,警察把香港小市民的利益都拋諸腦後,不惜訴諸暴力,put citizen's lives at risk(罔顧市民的生命安全),為求的只是令劊子手的面子不至被丟。今天的情況如奧運時一樣:共產黨獨裁中國60周年,共產黨當然不願在這她們視為喜慶日子的一天看到棺材抬到家門,而在香港警察賣力的協助下,他們又再勝一仗。今天,當那棺材跌在地上,碎成無數片的一刻,香港警察及中共聯手粉碎的並不只那棺材,而是香港市民基本的人權,及那什麽「一國兩制」的狗屁謊話。
註:上載的所有圖片除crop(更改大小)外均完全未經編輯。
回應
問題在於少數警方高層
.
我認為此事祇是「少數警方高層濫用權力」的問題,不能形容為「警察」的問題。要追究的應是:
1) /*由於警察的數量遠超越抗議人士*/ :應追究是那位警方高層「濫權」地「浪費警力」的作出如此不當的安排。
2) /*禁止長毛等人把棺材抬到中聯辦*/ :是那位警方高層下的命令,造成此等警民對立的不良情況。
不竟前線警員所做的都是按指示執行的,若沒有「錯誤的指令」,是不會作出此等不合理的行動的。找出是那位警方高層所作的錯誤指令,向社會清楚展示此等警方高層的錯誤並要求警方作出處分,才是長遠解決此等問題的方法,相信也是絕大部份警務人員(尤其是前線的)所樂見的!因「警察」也不想自己的工作氛圍日益「祖國化」!
.
蘋果日報報道,有片段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09100...
中聯辦前燒共產黨旗
也寫了一篇
http://clevergeniustaurus.xanga.com/713572815/%E6%AD%A1%E8%BF%8E%E5%BB%A...
已申請成為作者,之後放上來
re: eddieinmedia
三點:
(一)
當警察沒可能不知道以多種粗暴、卑鄙的police practice是警察工作一部分,若真的不知道的話,當場發現時也可立刻拒絕參與
(二)當香港警察已直接被阿爺操控時,任何選擇留於警隊的人也不得不carry out阿爺落的order,所謂的「警方高層」也是接order照做吧,所以這個怎會不是「警察的問題」呢?
(三)「找出是那位警方高層所作的錯誤指令」對我們小市民來說是impossible的,(就算投訴也是換來警察自己查自己),別天真吧!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兩保育漢襲警上訴終審被拒
(星島)2009年9月22日 星期二 20:55
兩年前為保衛皇后碼頭 不被遷拆的兩名保育人士,早前被裁定四項襲警罪成,被判遭判因四個月和兩個月。五十三歲馬楚明及四十二歲馮炳德不服裁決,申請上訴到終審法院 ,但遭終審法院拒絕。
馮炳德又欣賞本港司法制度獨立性,同意自己罪有應得, 對它感到快樂。兩人更在庭外表示會繼續刁民抗命。
天殺的無頼冒警刁民還要在此撒野何時?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1856#comment-1009546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1945#comment-1009547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048#comment-1009545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3745#comment-1009599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4757#comment-1009600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4752#comment-1009601
係呀,我講緊你呀,police哥,包括呢一度在內,你自己post左幾多篇標題跟內文相似的留言呀吓?
你知唔知咁做在出面(即使在高登)係叫乜野?絕對唔係「伸張正義」,係「洗板」呀,「呀sir」!
冇人叫你停唔代表你可以放肆呀!!!!!!!!!!你個死無頼連咁樣都唔識,仲夠膽死叫自己「police」!?定係你其實在烏魯木齊做呀?
等我話你知啦,「呀sir」,當你步白癡道友Q的後塵的時候,到時就真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天有眼!!!!!
你就等被人ban啦,呀sir!
嘩!!!!好勞氣吖!!!
講應咗吖??
請支持聯署ban疑似冒警小朋友「police」
你吸左幾多年皇氣啊你,「呀sir」,仲咁串?
定係你日日食五毛,先至咁得戚呀?
不過跟你講呢度既規矩都浪費生命!
我正式向獨媒投訴「police」洗板兼毫無悔意,要求管理立即永久終止「police」的帳號以維護獨媒安寧!!!
balmon
已刪除部份重覆留言
我指的是 police 留言。
阿藹,還是別對傲慢的小朋友仁慈
什麼?刪除部份重覆留言?
阿藹啊阿藹,我真的不明白你幹麼要對這個專事撒野的疑似冒警小朋友如此寬大……
除非有人能保證police他永遠不會鬧事,否則我不能不繼續要求永久終止他的帳號!
(PS 最好也別對高鐵教徒仁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