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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控制了香港?──《Land and the Ruling Class in Hong Kong》書本撮要和簡評 (下)

誰控制了香港?──《Land and the Ruling Class in Hong Kong》書本撮要和簡評 (下)

地產商除了把持土地供應外,還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施展權力,包括電力、煤氣、公共巴士、超級市場等。

電力市場:由利潤管制變成利潤保障

經常聽到電力市場受著「利潤管制協議」規管。原先這是一個保障經營商和消費者的協議,「確保電力公司以合理價格為公眾提供可靠及有效的服務,同時公司的股東亦能獲取合理的投資回報」(維基百科 2010)。

簡單來說,現時兩間電力公司每年可以獲得淨固定資產9.99%的准許回報。准許利潤與實質利潤的差額,如實質利潤多於准許利潤,撥入發展基金,反之,就由發展基金,撥入日常損益帳中。由於電費水平,與固定資產淨值掛鈎,加上多出的利潤不留在公司資產,所以電力公司沒有誘因減低成本和電費。消費者就要忍受高電費。
(利潤管制協議的演變和其他後果可以參考維基百科。)

作者指出,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電力傳輸受政府管制,但售電部份就是開放競爭。因此,她建議政府興建共用傳輸系統,令到能源公司在輸送能源這步驟面對競爭,減少壟斷。

煤氣公司:天時地利人和的得益者
作者繼續引用林本利的報告,指煤氣公司能夠賺取高利潤,有幾個原因:一、越趨嚴謹的安全條例,有利於具規模和質素的能源公司;二、公司以低價買入大埔工業村的生產廠房;三、公屋選用煤氣,並非其他燃料。此外,中式煮食講求「鑊氣」,令人喜歡選用煤氣,而非電力,加上某些大廈只提供燃煤的電熱水爐,也導致不完全競爭。

公共巴士:乘車一次,地產商也多賺你一分
這是Alice Poon捕捉到的另一個有趣現象。地產商透過收購巴士公司,既確保穩定的收入和資金流,又能取得巴士廠土地,等候時機發展成為住宅。即使經濟不景,票價也沒有隨通縮下降,對盈利影響有限。作者認為可加可減機制並沒有很強的約束力。

超級市場:「選擇」的神話
幾乎不講自明,超級市場雄霸香港,一個主要原因是有地產巨擘父蔭,一方面,商場位置優越,超級市場的人流也會增加,同時趕絕競爭對手落戶。經典例子是黃埔花園,兩間百佳超級廣場,最近的街市也要數到家維村附近政府街市。另外,兩大超市也自製高檔次的超市,例如Marketplace和threesixty,務求增加客戶種類。

大型超市能夠向食品供應商爭取低價,而如果產品少人購買,超市會要求貨品下架。補充一點,兩大超市也自己擁有基本食品的品牌,例如食米和食油,價錢通常較同類產品便宜一點,這進一步統合銷售,每個步驟也可取利。

儘管我有點懷疑,作者說越來越少產品能夠在不同超市上架,一種產品多數只能在一間超市找到,而消費者就缺乏選擇,所謂的選擇,也是超市導引的。

超市和供應商採用Resale price maintenance (RPM) 的協議,超市採納供應商提出的價錢,如果超市最終售價低於提出價,供應商就會收起產品為懲罰。如果超市想提高售價,它們會先向小型供應商入手,要他們先買貴一點。

協議背後的原理是這樣的:如果一家超市以低於提議價錢定價,其他超市就跟著減價,少賺的錢卻不會由超市承擔,超市反而會向供應商追回差額,所以供應商以收回產品自保。另一個考慮是,如果小商鋪能夠從更低的價錢從超市買入貨品,小商鋪就不會向供應商入貨,令供應商的邊際利潤減少。因此,原是一個避免超市完全控制價格的協議,變成一個反市場競爭的協議,消費品再次成為輸家,不論在價格或選擇上。

為何蘋果速銷失敗告終?Poon認為致命原因是對手禁止供應商提供貨品給蘋果速銷,蘋果速銷要從外地進貨,大大提高營運成本。

話雖如此,近兩三年其實有一些較低檔次的超市,例如佳寶和裕記,它們如何在這「夾縫」生存?這需要大家補充。

結語
正如一位朋友所說,Poon的論點,其實不是驚天大發現,她的貢獻在於由內行人寫出來,為痛擊官商勾結的朋友增添說服理據,並再次論證小市民的食住行或多或少受地產財團控制。不過,作者似乎欠缺了描繪與議會和行政制度相關的分析,例如功能組別和行政會議成員和地產商的關係,以至功能組別作為一種制度如何為財團服務,輸送利益 (何榮宗曾經作了一個研究政商精英的緊密關係如何支配大眾,連結在此)。不要緊,反高鐵一役做了一個活生生的案例。當然,如果讀者說高鐵和地產財團的關係未至於這麼明顯 (例如高鐵站上蓋和附近會如何被地產商分餅仔,那麼接下來的新界北部發展就不容否認 (參考1月28日的壹周刊))。

[圖片來源:Facebook 群組 〈李氏力場〉]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