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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藝術,有幾個十年?

香港藝術,有幾個十年?

(本文刪節版連同記者特稿:張俊峰:「工廈活化 趕盡香港藝術濕地」一同刊今日《信報》。上周筋疲力竭,文章寫的不好。見諒。)

(找不到圖片作者資料,知情者有勞提供。謝。)

記得是2004年,第一次做火炭的研究調查。其時大家仍習慣叫「藝術村」,群聚-cluster這概念還沒有變得時興。當時從我的人脈關係可以找到的單位還不到20個。翌年信和主動謀求合作。此後開放日一年比一年大,藝術家、工作室和看熱鬧的人群的數目越來越多,政府官員與議員微服出巡......憑的是幾代搞手的努力。但相熟的朋友每年都重新評估伙炭壽命 ─ 三年、五年、抑或十年,最終風光不再。

不像近年地產經紀一見面就問你是否藝術家,然後就開天殺價仆傻瓜。第一代目擊証人,師友之間呼朋引類,名星效應最後促銷焦點,本來是異想天開。十年將至,買入單位擺明在工廈做獨居老人的關晃逝世已經三年,在人流不斷山升的同時,早年的伙炭明星梁志和、冼紈、白雙全、林東鵬閉門謝客─這意味着什麼?許是太過熱鬧,2009年施政報告也來推波助瀾推出扶植六大產業和活化工廈政策。工業北移,新產業乘虛而入─在一切財富最後均以房地產作結的香港─藝術家既是士紳化巨輪的助緣,也是價高者得的自由市場的受害者。用林鄭月娥的苦口良言來說,「活化」是用來打救在工廈裡既成事實的非法事業,在活化後的工貿大廈繼續經營是海闊天空。先不論地產商是否活化的最終羸家,但看「官」明查暗訪後仍然脫離藝文工作者辛苦經營的日常現實,雙方覺得對牛彈琴。

活化政策從去年10月出台到今年4月正式實施,工廈用家春江水暖鴨先知。2010年1月官塘有band房集中地被相中落釘,不相識的官塘band仔來電說道要幫忙。同樣有十年歷史的band仔群聚,想整理出一個整體狀況,在年初七的「生勾勾被活化」大遊行上公佈。調查不作猶自可,做了出來真是非常驚人。常以為表演藝術因有票房收入維持,藝文工作者的經濟及社會狀況應不比視覺藝術邊緣。誰料出來的結果是─官塘群聚平均月入不到1萬元 (火炭是1萬5千元);學歷過半數在中學(火炭是大學,甚至逐漸上升到研究院);7 成人個人攤分月租在1千元以下(火炭是1千5百)。火炭仍然是工業區,相對已被劃成商貿區的官塘和新蒲崗安全─唇亡齒寒的道理,說得更明白點,策展人梁展峰的比喻─三隻小豬,有人住茅屋、有人住木屋、有人住石屋─搬黎搬去,最還還是一鑊熟。

市場的迷思

上周三的論壇上,藝術家向官方提出的市場邏輯─縮減工業用地,其結果只會是推高租金售價,怎會是不升反降?何況活化的現眼報,除了是業主倍數加租(好戲量被加一倍租),還有有錢都都無得租(官塘live house Hidden Agenda正是如此),和有能者推高售價(華聯舊樓千尺單位被推到1百20萬)。政府再來的回應就是,那大家應搬去活化後的工貿大廈,那裡既合符土地用途消防規格─啊!真是何不食糜?幾次問卷調查所得,藝術家之所以落戶工廈,是因為租金便宜而且規模合用。南區那幾幢「活化」大廈,門檻是10元一尺。就連香港畫廊大哥大漢雅軒,也仍然選擇落戶長沙灣工業區,其他有心無金的個體戶和擠迫戶就更可想而知。藝文工作者在西九時代未曾翻身已踫頭,清貧藝術家柴米油鹽的小數目,關鍵都在一千幾百塊,租金升20%都足以致命。難怪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通訊及科技)李碧茜全晚唯一搶白,向藝術家推界創新基金,即遭從事動漫業二十年的馮慶強回敬─「你知唔知借邊畢錢係最難呀?咪係借第一畢錢囉。」何況現有的幾宗活化申請,不是升呢為酒店便是商廈。最令藝術家摸不着頭腦的是政府到底何時主動出擊製造營運環境?何時袖手旁觀無法管製自由市場?原來跟政治中立一樣並無定法─代表工廈藝術家關注組發言的周俊輝埋尾一句「既然工廈使用率比住宅還要高,那為什麼要活化的不是住宅而是工廈?」再者,藝文工作者的真人見証是,大家都希望潛龍工廠。周俊輝步上論壇,便從紙袋中拿出他的生產用具,磁漆與畫筆─高度揮發性的天拿水,商廈的鄰居能忍受嗎?何況那些重金屬!

以地養文

2月20日遊行路經油街,這幢丟空十年的政府物業仍在勾地表中未被勾出。從油街安置到牛棚的團體從原初的?個到了現時只剩下5個活躍團體與幾個個別租戶─像男士生髮水的廣告一樣,香港藝術到底有幾多個十年?落戶官塘的osage 一面經營畫廊一面以基金會方式推廣現代藝術,並養起不少各區藝術家。老闆Anges來到論壇只為求個明白─到底我們是否合法?打開門經營不能讓與合作伙伴冒險。我想仝仁另一個着火位,是幾個群聚在一毫子資助也沒有拿的情況下幹出了成績,是否因為我們都在體制之外因此而不被承認?難道那些仍在空中樓閣的西九、警察宿舍、域多利監獄才算是群聚?真心扶植創意及文化產業,怎麼不從已有的基礎做起?

要藝術家跟官府擺大道理不是易事,不同藝術媒界、區域生態的藝術界在這幾個月間守望相助開列出合情合理的政策建議,然而支薪的政策官員仍是原地踏步,提不出良好意願與政策來。在與藝術家散漫的會議裡,我高興深明大義的朋友沒有一個喊出要求政府租金資助。當我仍在從事藝術行政的年頭,每次把從立稅人得來的資助化成給業主的支票時,我總覺得荒謬。租金資助只會進一步推高市場,而且審批程序肯費時失事。政府閒置空間多的是。古蹟門檻太高,但還有無數被殺校舍、房署廠廈甚至林林種種的宿舍。何不以類似台灣的方式開列清單供藝文團體,尤其小型團體甚至個人租用?以馬藝中心成立時超額六倍認租推算,我們的需求起碼是一千個小型單位。

香港沒有文化局,政出多門的結果是文物由發展局保育、西九由民政局合統。與發展局講文化,總是對牛彈琴。然民政局也好不了多少,剛與文化界混熟了的秘書被調走了,溝通又要從頭黎過。而曾德成局長的文化觸覺也是有目共暏─月前來訪「災區」,完場的對白怎竟然是看着某豪裝單位,問「這裡有沒有每天請鐘點打掃?」送客之餘,大家啼笑皆非。

規劃不能迴避市場

Sharon Zukin在最新的著作Naked City: The Death and Life of Authentic Urban Places裡直指藝術與小資趣味開拓城市內部邊疆為「文化士紳化」,措辭比起80年代的Loft Living更為嚴厲,對最後也變成受害者的藝術家絕不手軟。沒有那麼絕望的有上周來港的Kunzmann,認為創意城市的必經流程,是群聚子有又子子又生孫,一個群聚飽和了便會向城市四方蔓延,遲早區區有睇頭。 但他沒有說明身城市的草根原居民以至藝文工作者的辛酸,「搞聲〔興〕」(編輯請砌字)了個場,更有經濟能力的便來炒〔興〕個市,然後又一次滄海桑田。有伙炭的後來者明言落戶伙炭,只為一年一度的開放日,誤以為被信和「冠名」後的伙炭是真金白銀現買現賣,誰知真正落手落腳的搞手(scene maker),「義工費」收了車錢都唔夠蝕。亦有年青藝術家不止一次在開放日後便收到業主來電說單位被人相中,高價收購,而買家自稱是藝術家。然研究調查顯示,群聚的協同效應更多是一種主觀願望與想像,落了戶不等如入了場─問伙炭藝術家最近一年最能在事業上幫忙發展的三個人是否在火炭?半數人的答案是零。「場」倒眾人推─近年伙炭開放日除了只是人流每創新高之外,普及之餘未見提升,到頭來只是漁人得利。視文化藝術為工具的政策制定者與地產商當然樂見群聚開枝散葉,但真正視文化藝術為目的與價值,並了解其生態的會明白能夠跑出走紅的藝術家只是冰山一角,搞興個場,不單要有名星,更要有不求聞達卻樂在其中的工作者,而且後者永遠是大多數。沒有後者的捧場(make the scene),展覽演出門庭冷落。

如何留住最好的時光?能夠讓真正的用家安居樂業是關鍵。同樣以紐約為榜樣的Tom Angotti在New York On Sale指出問題的核心是,我們必須正視自由市場。正在清洗城市的混雜多元的不是自由市場,而是有意的規劃結果─因為規劃竟然迴避了決定土地運用的最強力玩家房地產。要掀破自由市場的迷思,必須要使用土地而不是炒賣土地的用家參與規劃,最好的時光才有望能夠留住。

(作者為工廈藝術家關注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