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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民主就是不包容

陳雲在蘋果日報刊登一文,「民主就是不包容」,當中破除一些民主與包容的迷思。一些迷思認為,支持民主就應無所不容,這是曲解民主的。民主無力包容不民主,小市民無力包容統治者,次文化無力包容主流文化,基進派無力包容主流派,而最重要,我們不可以包括謊言。

中間主流派的政治控制力過大,其實是缺點不是好處。美國政治就太過偏重實用主義,輕視意識形態,選舉變得沒有真正的選擇,每個候選人都是中間主流派,每個候選人的意識形態都一樣的模糊。

同場加映:林鑑林說「民主就是包容」,教壞下一代

影像串流: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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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卡錫時期

麥卡錫時期就係美國非常重視意識形態o既時期....

Ken Ho

原文在於週日蘋果日報,可以在「昔日」找,不過「昔日」會洗得好快,所以我才不以原文為 link。

暫時的原連結在這裡: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pple/art_main.php?iss_id=2010072...

麥卡錫時期

用麥卡錫時期來回應,是見不到歷史脈絡的講法。

麥卡錫時期的出現其實是一個反彈,是因為之前戰時美國主流更為可惡,為了與蘇俄友好,不惜好話全說,連卡廷大屠殺與俄軍強姦東歐婦女都不予理會,其戰爭罪行遠遠超過日軍所為,卻免被審訊,反而頂正卡廷大屠殺的人卻被審訊。那時的美國是犬儒的,因此在美國不再需要蘇俄友好時,才會一下過度地反彈起來。因為戰時有些美國人知道蘇俄實情,戰時不能說戰後卻能大說特說,一下子才倍數反彈。

一般左翼都會把麥卡錫時期視為災難的高峰,其實那只是不過是誤用意識形態的後果。意識形態政治抬頭,但媒體大亨佔據話語權,政府在戰時的社會控制手段並未因為終戰而消除。但與戰時的美國相比,麥卡錫時期其實是進步而不是退步。若說以為美國一開始就是盲目地反共,那是不妥當的,真正的問題是話語權被有媒體大亨及名嘴濫用,導致日後的盲目反共。

美國真正的意識形態高峰,其實是民權時代,媒體大亨所佔據的話語權,被迫要與基進群眾分享。不少恐共之人都恐懼意識形態,這樣其實偏安心理,沒有意識形態的犬儒意識形態,才是殺人於無形。

回 麥當勞

言下之意,如果香港有一日意識形態政治抬頭,由於當年俾特區政府/中共壓迫得耐,一下子變成極右、極恐共,都係正常?定係我o地都要對依種"意識形態政治"亦要提防?

回 ginyeung 君

其實極右、極恐共,籠統啲講由六七暴動後一直都係,只不過個行為表現係軟性咁解 (玩到今時今日,長毛之流先至勉強入到屋,可見一斑)。我哋嘅所為「中間」、「主流」,甚至可以話係衰過美國 - 把尺個 zero point 已經大幅側埋一邊,連麥兄講嗰重「和稀泥」式「中間溫和」都不如:起碼好功利同「民粹」咁只講結果,人哋把尺個 zero point 令社會各階層分贓勻循些少,反之我哋嘅「主流」,係好詭異/搞笑咁自殺,summed up 就係「包容他人唔包容自己」同埋「要人包容人哋唔包容啲無 capacity 去包容嘅弱者」...

又或者咁講:香港地「反意識形態」/「反政治」dogma 本來亦已經太重,再時時強調提防「意識形態政治」不啻係畀藉口某啲人遏制公民參與政治嘅意識 (e.g. 最基本初階嘅個別議題關注/行動都開口埋口話係「民粹」),無咩好處。

回 Comptroller 兄

或者我對"意識形態政治"依個字有嚴重誤解。

對我而言,意識形態政治就係"某某o係保守派"、"某某o係激進派"之類以的政治立場去將人分門類別。然而,政治本身唔係只有意識形態,冇意識形態唔等於對政治議題冇立場,相反,太過著眼於意識形態而忽視政治議題本身係好有問題。

因此,唔支持意識形態政治,同"參與政治嘅意識 "又有何關係?

我會提到麥卡錫時期,就係因為當時一切都以意識形態為上,批評資本主義不足就係親共,反對戰爭就係叛國。

再回 ginyeung 兄

或者咁講: 意識形態同政治好難分割 - 你傾向一套咩管治模式、希望管治出嚟嘅 product 係點,本身就係意識形態。意識形態,係政治入面無得抽離切割嘅一樣嘢。

響香港個問題其實唔止話甲乙丙各種意識形態互相攻擊 - 大家撼過都叫做 keep 住壇「嘢」有得玩吓,怕嘅係各種意識形態之中某種容或扭曲咗嘅「溫和理性持平中立」觀念神聖化,排斥對抗,用反對「意識形態至上」、「標籤」嚟掩飾本身就係其中一種「意識形態」嘅事實,同埋對爭拗嘅情緒反彈。呢種意見個潛台詞,會唔會有部份 (唔敢講個 percentage 去到幾多) 係「收皮啦,成日阿之阿左搞亂檔,阻 x 住晒搵食發財」?咁樣係咪「意識形態」嘅一種?呢種「意識形態」期望嘅會唔會或多或少係消滅他人參與政治嘅意識,等啲「刁民」唔好阻住搵食發財?我希望我只係杞人憂天。

如果話我哋真係要提防「意識形態至上」,恐怕時時強調「意識形態至上」有幾恐怖嘅「"de-意識形態"意識形態」,亦須提防 - ginyeung 兄你未必係咁諗,但在下對部分香港同胞無咩信心。

意識形態與客觀事實不可分割

ginyeung,我感到你好像嘗試去分割意識形態與客觀事實。如果客觀事實與意識形態是可以分割的,那麼你就對了,我們不需要意識形態,凡事只以客觀事實作判斷就好了。可是,客觀事實是從來都不能脫離意識形態,這個不只是政治題目,而且也是哲學題目,就算是我們要討論科學知識也好。

這個世界的確有濫用意識形態的麥卡錫時期,意識形態(與及其他認知工具)都可以被濫用的,就連最簡單的望遠鏡也可以被濫用。可是,把不同政治人物分門分派,卻不是濫用意識形態。民建聯也支持普選,他們也自稱為民主派,可是,民主派仍然把他們拒諸門外,不願意接納他們是民主派。民建聯絕對是支持最終普選的,他們只不過把與中央關係提升到最高原則,就此而已。然而,民主黨不理會民建聯「不包容」的抗議,仍然拒民建聯於門外,這樣不是因為香港人熱衷於麥卡錫主義,而是,把一些重視與中央關係多於民主本身的黨派都算入民主派,就會把「民主派」這個詞語淘空殆盡,什麼東西就都配自稱民主派。如果我們對民主黨不施以同樣的原則,雙重標準就必會導致他日的言語混亂。

如果我們真的不要意識形態政治的話,我們當初就不應把民建聯踢出民主派之外。

我們要有意識形態,有意識形態詞語,才可以討論一些更高層次的政治原則。缺少意識形態,就連物理學也無法發展。

回 Comptroller 兄

我唔係打算將政治同意識形態分割,亦唔認為係唔需要,事實上意識形態係政治o既一部份,我只係想指出完全以意識形態去劃分敵我係危險,而應該實事求事咁以每一個議題去劃分敵我。

簡而言之,依個係「意識形態至上」,定係「議題內容至上」(即所謂實用主義)o既分別。我認為,兩者要平衡,先唔會出現麥卡錫時期、文革時期o既瘋狂,亦唔會出現文中所提到o既犬儒。

當然,一個人o既意識形態會令佢o係每一個議題上有唔同o既立場,但係當意識形態凌駕議題內容時(即係麥卡錫時期、文革時期),就好多o野都會被扭曲到體無完膚。

如果話擔心香港人會因為提防「意識形態至上」而去到無晒意識形態,我可以講而少今日你唔需要擔心,你睇香港人投票,有幾多個係因為個議員支持減稅、支持社福...etc民生議題而投佢一票,絕大部分都係因為佢係泛民、佢係建制而投佢一票。如果真係唔係以意識形態行先,我估有實際地區工作o既民建聯一定贏晒。

p.s. 我個人係反對「意識形態至上」、「標籤」,但係我都o係度同你爭論、排斥對抗,所以我相信就算係反對「意識形態至上」、「標籤」,都唔等同會反對爭拗、反對對抗。

回 麥當勞

咁要視乎「民主派」一詞o既定義,到底係唔係只要重視與中央關係就唔納入「民主派」?如果係咁,民協老早就應該俾人踢走。以此定義,其實用「反對派」一詞會唔會更適合?

如果"重視與中央關係多於民主本身的黨派"就唔納入「民主派」,咁就要視乎往後民主黨係唔係真係會好似民建聯咁,因重視中央關係而願意全盤接受中央o既民主步伐(if any)。依家似乎言之過早,至少社會依家都未有共識,認為民主黨將會淪為民建聯一流。依個亦係點解民協當年俾人臭罵一輪之後都重係「民主派」。

民建聯不屬「民主派」,似乎唔係民主派本身決定,而且社會普遍共識,原因係民建聯雖然口說支持普選,但係實際上冇做過任何o野,連做樣扮o下o野都冇。相比民主黨、民協,就算你唔認同佢做o既o野,你都唔可能話佢冇做過o野。正因為以上o既分別,民建聯同民主黨雖然個名都有民主二字、都話支持普選,但係社會依然好自然咁將佢o地分為兩類。

其實,簡單地以「民主派」及「非民主派」去劃分已經係一個問題,依個亦係「意識形態至上」極至時常見o既o野,保守派內都有分「進步保守派」同「傳統保守派」,點解民主派之內反而容不下「溫和民主派」同「激進民主派」?

社會也要承認兩派道德上互不相容

「點解民主派之內反而容不下「溫和民主派」同「激進民主派」」?

一個聯派是到底一個還是兩個聯派,是不能由外人決定的,而是要由他們去決定,他們能否在民主/妥協上有共同認同的道德範圍。如果有兩派都認同的道德範圍,只是策略不同,那就便是「溫和民主派」同「激進民主派」,「民主派」中有兩個面向而已。如果兩派無法達到共同認同的道德範圍,那麼,硬把他們視為同一個聯派是沒有意義的,如像強行視荷蘭與比利時為同一個國家一樣沒有意義的。

過去,「否決權同盟」的唯一妥協道德就是普選路線圖(以年份為劃分不是適當理解人權的方法)。今日,各政團明顯跑了兩個或多個不同的妥協道德觀出來,妥協的道德範圍無法產生共識,那麼,我們應該稱呼分裂為分裂,稱呼失去共識為沒有共識,而不是指責說出事實的人為容不下「溫和民主派」同「激進民主派」。

回麥當勞

先分清一點,我o地係講緊"兩派之間o既聯合/合作",定係"點將黨派分類"?

如果係"兩派之間o既聯合/合作",當然係黨派自己決定,大家理念唔同,自然合作唔到。如果公社兩黨真係將民主黨歸入民建聯之流,唔合作都好正常。「激進民主派」包容唔到「溫和民主派」,或者唔當對方係「民主派」(或「民主聯盟」)一員、自己友,唔係問題,道不同就踢出聯盟之外。

如果係指"點將黨派分類",咁決定權就唔o係黨派,而係社會去決定,總唔可能黨派話自己係就係、話人o地唔係就唔係。如果大眾真係覺得只要有少少"重視與中央關係"就唔納入「民主派」,咁民主黨就唔係,不過暫時見到似乎唔係咁,普遍只係將「民主派」分開「溫和民主派」同「激進民主派」,而唔係將「溫和民主派」踢出「民主派」之外;亦正正因為"社會承認兩派道德上互不相容",所以先會有「溫和民主派」同「激進民主派」兩個名稱,去區別兩者之不同。

因為開首係講緊"意識形態政治",我好自然咁諗講緊o既係社會上o既政治意識形態分類,而唔係講緊黨派之間o既合縱連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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