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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越南國會何以否決高鐵「夢工程」

近日,越南「夢工程」新幹線在越南國會被否決一案引起世界注目,國內媒體也曾撰文報導或評論,但一般蜻蜓點水,至多將討論延伸到高鐵本身的經濟效益,卻不曾從代議制度及國家社會互動層面來分析越南民主政治的進步及其借鑑意義。本文意欲在此稍作努力,以期拋磚引玉。

高鐵「夢工程」被越南國會否決

由越南總理、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阮晉勇發起的南北高鐵,有越南「夢工程」之稱。計劃斥資560億美元從日本引進新幹線技術,在越南打造一條連接北方政治中心河內市和南方經濟中心胡志明市的黃金通道。

根據越南法律,凡預算在19億美元以上的項目,必須經國會批准。早在2009年8月,越南政府便經由越南國家鐵路公司和日本新幹線公司達成初步合作 意向,經過近一年的準備,才於今年5月正式將此案提交越南國會審議。儘管此間越南國內反對聲此起彼伏,但主導此案的越南常務副總理阮生雄基於以往經驗並不 擔憂,而且此前通過國會常委會摸底調查,也顯示至少六成代表願意投贊成票。不料,十二屆國會七次會議期間,大家依然面紅耳赤。最後427名議員(共493 名,部分議員未能與會)投票表決,結果185名投贊成票,佔37.53%;208名投反對票,佔42.19%;34名議員投棄權票,佔7.96%,議案未 獲半數以上代表贊同,被否決。(此組數據在諸多新聞報導或轉載中變化多端,此番特意與越南司法部官員及國會議員核實後予以澄清。)

雖然之前越南國會也曾對政府說過「不」,譬如否決政府提名的國家審計局局長等,但此般由總理、第一副總理(均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和諸位實權部長 (建設部、交通部、投資部等)牽頭的重大國家計劃的否決,實屬第一遭。根據越南官媒在會場所攝圖片,現場「惟一沒有鼓掌」的越南總理阮晉勇的失望之情溢於 言表(見圖)。此外,主管經濟發展的阮生雄副總理和其他諸位部長也可謂「顏面掃地」。

越南媒體聲稱:「夢工程」不符合國計民生

緣何至此,眾說紛紜。越南國內媒體聲稱政府議案無法論證新幹線的經濟效益,不符合國計民生;西方一些東南亞專家則披露,此次否決案是2011年1月 越共11大的提前角力。《亞洲週刊》提及的國防和外交因素也不無道理:一方面,越南出於國防考慮,捨近求遠,選擇成本是中國高鐵兩倍的日本新幹線(可參考 京滬高鐵長度和造價);另一方面,中國近年來「高鐵外交」也不免對越南國會產生一定影響。限於篇幅和證據,我無法對以上因素進行論證。然而,無論背後動因 如何,此例一開,便如開弓之箭。作為越南代議制度和民主政治的里程碑事件,其中的運作機理,以及所體現出來的越南國家與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對中國應有借 鑑意義。

制度設計:否決「夢工程」成為可能

雖然越南國會在機構性質、組織結構及職能設計上與我國人大非常類似,但有幾個關鍵因素他們有自己的特點。

代表選舉:自1993年起,越南國會代表便採取全國直選,並制定了詳盡而嚴謹的選舉程序:首先,「候選人提名需經過所在單位、居住社區和祖國陣線的 三輪無記名投票」方可成立;其次,至少在選舉前60天,候選人簡歷及財產情況在新聞媒體上公示,民眾則依此瞭解候選人並對不合資格者予以檢舉;第三,選舉 前,候選人至少需安排一週時間與選民直接對話,瞭解選民的需求,並接受選民質詢;最後,在全國範圍內,以過40%的差額,直選產生國會議員。

專職代表:越南選舉法和國會組織法規定,國會代表分為專職和兼職,其中專職代表佔代表總數的四分之一強;近年趨勢逐步上升。

國會規模:越南國會規模在500人以內,故其議事協商表決等均可操作並具備相當的實在性。

會期:越南國會每年兩次例會,每次約6周。春季會議通常在4-5月,秋季會議在10-11月,歷時約80天。

(重大項目)預算審核:越南法律規定超過19億美金的工程必須由國會全體審議批准,這正是直接導致這次高鐵案被否決的制度設計。

政府官員任免、制約和質詢權:首先,在越南,政府領導必須是國會代表,因而都要經由國會代表的選舉程序,要與選民直接接觸並接受選民的質詢;其 次,2002年越南國會質詢制度實施以來,國會代表對各級官員們的質詢可謂「真刀真槍」,直至把部長們問得「額頭冒汗、結結巴巴」(見《南方週末》 2008年6月6日相關報導);同時國會質詢也向全國民眾全程直播,迫使受質詢的官員絲毫不敢怠慢。此外,根據越南法律,20%的國會代表或者某個專門委 員會提出議案,即可啟動對於政府官員的不信任投票;這些制度設計的用意都在於大幅度實在化國會權力,並逐步突顯其獨立地位。

正是如上執行性極強並得到相應落實的實用規則,使得越南國會的參政議政和民主決策體現效能,並穩步地推動著越南議會制度和民主政治的進程。

為何如此規則能夠得以在越南產生,並有效執行呢?這便需要在更大的國家與社會關係中來尋找答案了。

國會政府之「爭」的背後:國家與社會的良性對話

在現代國家中,代議機構是國家與社會對話的最主要機制。縱然越南代議制度設計良好,但若沒有國家社會之間良性對話的大環境,也可能會落得個紙上談兵。

在越南的語境下,國家與社會之間的良性對話的一端,是民眾對於公共事務的興趣和信心。此番否決案後,河內市官方媒體評價此次大會「極具民主、革新和肩負重任,並充分反映全國民意」。越南初步民調也顯示,民眾對於國會此舉歡欣鼓舞。

國會代表的直接選舉,以及國會逐步實權化獨立化,使民眾對於自己的代表和民意機關都有充分的認識和一定信心。他們在各種媒體上也一再引用國會代表的 發言並予以支持,認為如此巨額資金不應該投入在奢侈的新幹線上,而應該更為實在地改善民生,諸如提升城市內交通品質,完善農村地區電力供應,改善醫療和教 育條件等等。可以說,越南民眾對於國會這次能和他們站在一起顯得很高興,但並不十分意外。

良性對話的另一端則是政治權威對於不同聲音的寬容、對於規則的尊重以及對於民意的理性順從。所以,無論總理如何失望,也無法重寫國會的決議,只有表 示遺憾和理解,在來年以更理性負責的方式重新向國會提交議案。正如媒體所稱:「越共總書記、國家主席和政府總理被形象地稱作『三駕馬車』」;而「現任總理 阮晉勇、國家主席阮明哲和國會主席阮富仲都力推改革」,從而形成了「改革派主導越南政壇」的良好機緣。

此外,因為越南的國情依然是農業主導、農村人口占大多數,所以此次國家和社會之間的對話,一定程度上是國家和農村的對話。此次高鐵案主要福利大城市 及其衛星城市群,加之高鐵高票價,實際惠澤農村地區極少。而按照越南較為平均的選區劃分,直選產生的代表農村地區的國會議員如同越南農村人口一樣,佔大多 數。據越南學者稱,此次高鐵否決案一定程度上也是農村利益對於城市發展的勝利。學者和公眾也借此向越南政府發出聲音:農村和農民才是當今越南穩定和發展的 根本所在。

簡言之,越南國家社會之間的良性互動不僅是國會系列制度設計得以生根發芽的土壤,更將漸漸孕育出越南的「公民社會」。

制度改革:每一步都卓有成效

越南這個國家以前被稱為「亞洲的普魯士」,1980年代後期以來,卻每一步革新都卓有成效,為世界驚嘆。1986年,越共六大確立了以經濟改革為主 體的革新開放;1991年,越共七大通過「社會主義過渡時期國家建設綱領」開啟越南政治改革;1993年,國會直選的具體落實被視為政治改革的實質開 端;2002年,推行國會質詢制度;隨後肅整貪腐,並通過陽光法案,要求國會代表和政府官員必須申報個人財產;2006年越共十大更是「破天荒」地差額選 舉出總書記;2009年,徵地拆遷的公眾參與立法;2010年,政府新幹線案被國會予以否決。

如今,構建「公民社會」成為越南下一步政治改革的目標,希望在國家和市場兩隻手之外,再釋放出社會這第三隻手,以期更好地實現越南的安定團結、繁榮富強。

誠然,越南依然存在許多問題,法國殖民文化形成的種種不同社會條件,也使得並非所有改革手段都值得中國借鑑。但越南以國會改革為開端的政治漸進式革新、政治改革和經濟改革的同步性,確實值得我們重視。

轉貼自: http://www.infzm.com/content/48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