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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迪士尼示威被捕 警涉濫權淪權貴打手

團體迪士尼示威被捕 警涉濫權淪權貴打手

(獨媒特約報導)上月萬聖節(10月31日),關注零散工權益聯席5名成員到港鐵迪士尼站前的公共空間進行示威,上演短劇諷刺香港迪士尼樂園利用《僱傭條例》的「4.1.18」規定,剝削兼職員工。示威結束後,有警員上前指只得數人的示威屬非法集會,又懷疑示威者不是香港人,引《入境條例》要求所有示威者和在場記者出示身份證,示威者拒絕,警方於是以「阻差辦公」為由,將其中4名示威者帶回警署。最後警方沒有錄取任何口供便釋放被捕的示威者,聯席批評警方並無合理原因作出拘捕,質疑警方濫用職權,打壓遊行示威自由。聯席將於下星期到警察投訴課就事件作出投訴。

警拘示威者 沒收相機

聯席指,10月31日傍晚,聯席兩名成員扮演迪士尼卡通中的王子和灰姑娘,在樂園門前上演短劇諷刺園方剝削兼職員工,行動歷時約20多分鐘,和平進行,期間甚至有遊人以為穿上戲服的示威者是迪士尼演員,欲上前拍照。和平示威完結後,警員上前要求在場所有示威者及記者出示身份證,示威者質疑搜查理據,拒絕警員要求。警方指不願交出身份證的4人「阻差辦公」,將他們帶至警署。警員更即場當眾搜查示威者的手袋,即使已搜獲身份證仍繼續搜查私人物品,遭示威者喝止才停止。

到達警署後,警員要求示威者交出手機和相機,內有警察濫權的相片和錄影,示威者要求詢問律師意見,但警員不讓他們聯絡律師,謂「幫你唔到」,更要求示威者為手機解鎖,否則會交予科技及罪案調查科破解。警員隨後拿走相機,示威者事後檢查,機內資料雖沒被刪除,但警方有否複製資料便不得而知。

示威者在警署擾攘多個小時,最終警方未有錄取任何口供,將他們釋放。離開時有警員表示,示威者違反《入境條例》不出示身份證,已紀錄在案,下次再犯「實告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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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涉濫用《入境條例》打壓示威自由

聯席表示,過去曾在迪士尼樂園示威十多次,從未遇到是次情況,即使在園內示威,都不過是被保安帶走,而警員將他們帶到警署,不落口供便無罪釋放,根本沒有執法理據,不過淪為迪士尼保安。

聯席又指出,《入境條例》第17C條賦予警員莫大權力,只需身穿執法人員制服或出示證件,便可隨時查閱任何人的身份證。聯席批評警方不過是以《入境條例》為藉口,騷擾示威者。一般遊行示威,如六四集會、七一遊行,只需負責人提交身份資料,不需查所有人的身份證。當日行動負責人蘇耀昌已出示身份證,警方亦未能提出合理理據懷疑其他示威者是非法入境者,聯席斥責警方是次舉動對市民構成巨大壓力,打壓集會示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