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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動香港運動事業

如何推動香港運動事業

政治短評(2014年2月12日):如何推動香港運動事業

(1)

雖然我從來不喜歡以陰謀論來分析事情,但當唯一一位代表香港參加索契冬季運動會的運動員呂品韜回港後對港府的批評突轉溫和,而代表團團長王敏超竟在電台指諉過於過於運動員,事態發展令人對政府失去信心。

王敏超指沒有隊醫隨隊是慣例,例如就連黃金寶也沒有隊醫隨隊。我不熟識慣例,也理解香港的運動隊團不及外國龐大,參加較小型的賽事時可能只有數名運動員參與,安排隊醫或許會有困難。不過,照常理,隊醫可以更貼心地照顧運動員,不論效率及質素上亦理應較大會安排的為佳,對運動員是甚佳的保護。

即使王敏超指著名運動員黃金寶也沒有隊醫協助,但從他的言論實在聽不出究竟這安排究竟是合理的慣例還是因為沒有資源的折衷安排,他亦未能解釋為何其他隨團成員的重要性或必要性比一個隊醫為高,他的言論並沒有說服力。

先不說王敏超諉過於運動員的問題,政府是否應該先就不能為運動員提供更佳更完善的保護而道歉﹖從他的論調中,我看到的是政府高高在上的心態,但事實上香港運動發展並不順利,他們這份驕傲從來而來﹖以梁振英的思考模式,這有「未贏先驕」或「未強先驕」之嫌。

(2)

要推動香港的體育發展,政治要從兩個重要的源頭着手-制度與文化。制度的問題很多,其中我認為最重要的是建立一個可以讓青少年放心投身體育事業的系統。制度討論多得吃不消,但最根本的問題是有潛質的青少年是否願意投身艱苦的訓練而成為精英運動員。如果運動員在青少人及家長的心目中都是一個朝不保夕、風險極高的事業,這些有潛質的青少年很可能會放棄所長,埋首攻讀不適合他們的學位或投身社會。如何令精英運動員成為一個前景的事業是當務之急,但現行制度卻似是要求有志投身運動事業的人成為烈士,承擔極高風險去一展抱負,甚至要犧牲家庭,但得不到政府的照顧。烈士成功後,他們的辛酸故事固然感人,但辛酸背後隱藏的是制度缺憾,不容忽視。

文化是另一個問題,而對運動員的尊重是最根本的。我們尊重的不單是替香港贏得獎牌的運動員,而是所有付出過血淚的運動員。要尊重他們,青少人才願身參與、推動、發展。有趣的是,港府似乎又希望運動員是有抱負有犧牲的烈士,同時卻不懂得尊重運動員,不知所謂。王敏超逆其道而行,以侮辱運動員為己任,這種高高在上的態度在文化層面長遠會令青少年卻步,發展只會裹足不前。

(3)

呂品韜沒有奪得獎牌,但香港也沒有給他任何足以奪得獎牌的支援與資源。他諉過政府﹖笑話!他可以怨的實在太多,遠不止一個隊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