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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工作44小時成最大共識

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簡介諮詢議題。

(獨媒特約報導)標準工時委員會上周六(7月19日)於屯門(新界西)舉行第十一場地區諮詢會,讓市民對訂立標準工時政策提供意見。是次諮詢會約有70人出席,當中不少為團體成員,亦有工人出席大吐苦水。發言市民和勞工團體全部贊成立法制訂標準工時,唯獨對制訂最高工時上有意見分歧。

工聯會、工黨與職工盟皆認為必需立法制訂標準工時在每周44小時。工作超過44小時,每加班一小時可獲1.5倍補水,僱員有自由加班增加收入,不是無償加班。有代表指無償加班的情況於白領行業尤其嚴重,形成職業慣例「大家鬥唔放工」,因此立法「加班補水」是必需。工聯會麥美娟補充,訂立標準工時可以釋放50萬婦女勞動力,同時解決她們要照顧家庭的問題。

會上有人質問工聯會不支持最高工時立法,是不顧打工仔健康。工聯會回應不是拒絕,只是現在未有立場。相反,工黨與職工盟強調一定要訂立最高工時,否則與政策目標不一致。工黨代表指政府鼓勵年青人終身學習,但不少年青人普遍工作12小時,質問「是否政策矛盾」。葵青區區議員梁錦威指現時工友工時長,需要靠最高工時填補漏洞。他形容以不立法方式規管僱主是「荒謬」,立法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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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盟潘文翰強調訂立最高工時的必要性。

「唔加班係你懶」

台上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吳秋北(勞工代表)提出,有僱主擔心訂立標準工會增加工資成本,難勉要將工序自動化、機械化,僱員有機會「飯碗不保」。街坊工友服務處會員斥責即使沒有標準工時,老闆也會想盡辦法減人手和開支。他回憶八十年代,8小時工作,2小時加班,加班補水天經地義,但今日香港社會倒退,「老闆覺得你唔加班係你懶」。他批評打工仔的勞動成果被老板「分享」,如今只要求合理回報,沒理由背上影響經濟發展之罪。另一學生指其他社會如美國、台灣早已有標準工時、最高工時,但從未聽聞他們因此面對經濟倒退。會上不少人士亦強調中小企面對的壓力是租金,不是工資,不應剝削員工。

有打工仔指「香港老闆駛盡員工」,快要放工才告知「未做好、要修改」,打工仔迫於無奈晚上十點才放工。他建議嚴緊控制加班安排,讓需要加班的員工列出加班原因,再由上級評估加班合理與否而批核加班時間。同時,亦有退休洗碗女工表達不滿,指以往每天工作11小時,加上乘車時間,「沒有補水、沒有家庭、沒有休息時間」。針對此問題,有工黨成員望標準工時立法能平衡市民生活,每天8小時工作、8小時休息、8小時消閒。一名學生舉例會計師每天工作20小時,積勞成疾,最後決定移民。他批評沒有最高工時才是香港競爭力下降、人才流失的主因。

標準工時是必需

社民連代表指工友不願超時工作,要討論的是標準工時的細節,而不是原則。一個基層工人將大部分時間奉獻給老闆是沒有生活可言,「我們要的是生活,不是生存」,指標準工時的立法是必需。他諷刺梁振英競選特首時承諾推動標準工時立法,至今仍未落實。

標準工時諮詢期將於7月31日完結,最後一場地區諮詢將於下星期舉行。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希望各團體代表能夠遞交立場書,收集市民意見。他指僱員、僱主意見比例會平衡,現階段委員會並沒有立場,亦因未完成諮詢期,未能訂立未來的政策方向。

記者:陳善恩
編輯:方鈺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