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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請你準備解散立法會!

自八月三十一日人大「落閘」後,政改進入徹底膠著的局面。共產黨的保守超出所有人的想像,甚至比民建聯方案更保守。而面對一個這樣的框架,泛民主派也沒有多大可以退讓的空間,政黨中即使是被認為轉軚機會最大的民主黨,立場也相當強硬。原以為在最後關頭力挽狂瀾的兩方溫和派,結果也是一無所獲。連日來聽到盡是「民主回歸論」已死、要等下一代繼續爭取的說話,不少人更說以後不論政云云。在這種形勢,泛民簡直是被逼到牆角,毫無還擊之力,難看的程度創了自回歸以來的新高。

但泛民被動,建制派同樣沒有採取積極的行動。現時建制派主要強調過半市民支持「袋住先」,希望泛民轉軚。但除逼泛民就範,建制派就沒甚麼可以做嗎?在政改新聞實在很悶很悶的九月初,筆者苦思良久可以有甚麼突破。終於,筆者在本月八號看到陳聰這個建議:由特首解散立法會!

建制派近期的論調只有強調超過一半市民希望「袋住先」,泛民不應否決。連梁振英記者會出來回應,也是類似的立場而已。但事實上,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只要梁振英認為政改方案是「重要法案」,而且民意支持袋住先,梁振英根本不應要求泛民轉軚,而是應該盡快讓議案被否決,將責任徹底歸究失靈的立法會,宣布解散並重選立法會。這次重選,將會是基本法所認可、徹頭徹尾的「公投」,決定是特首對還是否決議案的立法會議員對。

建制派政黨別以為自己可以食花生,《基本法》第五十條同時提到,「行政長官在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行政會議肩負協助特首施政的責任,特首要行使第五十條解散立法會須徵詢其意見。新民黨、民建聯、工聯會、經民聯都有成員為行政會議成員,這些建制派政黨和政治人物,很應該走出來鼓勵梁振英挾民意強硬對抗泛民,支持解散立法會,讓民意作主!

只要重選立法會,究竟民意是否支持「袋住先」,就一目了然。若超過三分之二新當選議員支持通過議案,那麼「袋住先」就順理成章;否則,要麼特首修改方案至超過三分之二議員支持,或是由政府之手擱置政改。不然,也可再硬闖一次、被否決,然後根據《基本法》第五十二條(三):「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辭職: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梁振英轟轟烈烈的辭職。這種對決,既符合基本法,又公平,又激動人心!

筆者在這補充一點:基本法規定政改須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本身就要求議案要有極大多數的同意,即33.3%的立法會議員和其所代表的民意就足以否決。這點反映基本法認同只要約三成人不同意的方案,即使超過一半市民支持也不應通過!所以這場對決的分水嶺自然也是能否得到議會三分之二的議席!

梁振英、香港政府、建制派,若果真的希望交由市民認真決定是否袋住先(雖然其實也蝕了30席傳統功能組別),這就是我們的意見,請認真考慮。若不實行,只有兩個可能:1. 政府不相信「民意」,即使在有30席傳統功能組別的情況下,仍沒有把握建制派能取得三分之二的議席;2. 政府(和中央)根本連極保守的方案都不敢、不想通過。筆者早已撰過文,再保守的「假普選」,認真起來還是對「國家安全」有很大的「威脅」。請你們不要再欺騙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