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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屬嘲笑諷刺,還是歧視仇恨?

查理屬嘲笑諷刺,還是歧視仇恨?

查理週刊恐襲案,掀起了很多社會討論。其中一個爭論是,查理漫畫到底屬歧視仇恨言論,還是只是嘲笑諷刺或侮辱極端的宗教份子。

為什麼今次會出現這兩者差別的爭論?因為我們通常認為歧視仇恨言論比嘲笑侮辱嚴重得多,甚至嚴重到應該立法禁止。但歧視仇恨言論如何與嘲笑侮辱區別出來,並不容易說清楚。

嘲笑侮辱與歧視仇恨言論

一般而言,嘲笑與侮辱都是志在羞辱對方,令對方感到不堪或羞恥。而侮辱通常會貶低對方的人格或名譽,嘲笑則不會。

至於「歧視」,這個概念並不簡單。它本身是抽象的道德概念,用來介定什麼差別對待是錯誤。我曾經在一篇文章裡為「歧視」作出一般性界定:

當(且僅當)一個行為屬不合理、不公平、帶有貶義成份或具敵意的差別對待,則這行為屬於歧視。

譬如,當一個零售店老闆因為應徵者的性傾向而不聘請對方,則屬歧視,因為該老闆以性傾向這不相干的因素拒絕聘請對方。但一間教會聘請牧師時不考慮無神論者,則不屬歧視,因為這是合理的考量。

然而,並不是所有歧視都屬公共或法律層面,譬如個別教師對某個學生偏心,就不屬這範疇。歧視之所以分為公共/私人的層面,是源於自由主義的理念。即,儘管某個行為是道德上錯誤也好,除非涉及公共利益,否則我們也不應該貿然要求公權力作出判決。因此,在公共領域裡被探究的歧視行為,通常涉及具相當數目成員的社群。這也正好說明了為何提到歧視,便會觸及「刻板印象」這個概念。

歧視與刻板印象

所謂「刻板印象」,可理解為以下的內涵:

(1) 我們對某個社群有著不符事實、根深柢固的偏見,這種偏見使我們相信這個社群的內部成員都是如自己所想的那樣。
(2) 我們看待某個人時,不以個人的差異為基準,卻以那人所屬的社群而預設地看待那人。而這種預設是不合理的或會導致一定程度的壓迫。

歧視通常來自於刻板印象。譬如,在保守社會裡存在著「同性戀都是變態」這刻板印象,主流群體就會開始刻意避開同性戀社群。然後,當這種刻板印象再擴大,就會開始出現實質的差別對待,例如因性傾向而不被受聘,又或者黑人在以前的美國社會得不到相同的法律權利對待。最後,當歧視嚴重到出現仇恨,暴力與威嚇就會應運而生,當年納粹主義信仰者對猶太人的暴力,就是典型的例子。

因此,我們可以把「歧視」分為以下階段:

(1) 刻板印象:對某個社群存著不符事實、根深柢固的偏見
(2) 迴避:主流群體刻意迴避、孤立某個社群
(3) 實質歧視:對某個社群作出實質、具傷害性的差別對待
(4) 仇恨:對某個社群作出威嚇與暴力

歧視的悖論?──利用「平等」概念消除

當社會提到歧視問題,除了考量它是否涉及公眾利益,另一考量是它是否涉及弱勢社群。不過,有人認為這種只關心弱勢社群的現象並不公平,譬如為什麼「富商皆奸」這刻板印象則不屬歧視?

在此,我們可以看到一個疑似悖論的出現:為什麼當刻板印象或差別對待針對的是權力較高的社群,則不屬歧視,反之則屬歧視?這是否屬雙重標準,屬歧視的一種?

對此問題的一個可能回應是:因為有些差別對待、刻板印象對於被針對的社群有利,這類行為則不屬歧視。試想像以下的情景:

在某一個亞洲社會,當地女性大多認為白種男人都是特別優秀、溫柔、浪漫。因此,在當地的白種男人都特別容易把妹成功。

在上面的思想實驗裡,我們通常會認為白種男人沒有受到歧視,乍看來是因為這個結果對於白種男人有利。但這種後果論是有問題的。試想像,在同一情景裡,當地的男人因不滿白種男人而杯葛他們,綜合的後果是利或弊,並不容易說清楚。

其實,真正導致我們關注歧視的道德問題,是因為「不平等」。在歷史上,弱勢社群的出現都是源於權力者為了獲得自身利益而標籤與歧視某個社群。譬如在父權社會裡,男性透過對女性的壓迫而鞏固自身的社會地位。當這些社群遭受歧視,接踵而來的便是社會不平等的對待。而不平等又令這班人的政經文化地位持續下跌,於是被歧視的情況又再加劇,一直陷入惡性循環之中。

因此, (公共)歧視的本質是權力結構上的不平等,它的錯誤是被歧視的一方被剝奪了平等發展的自主權利。所以,我們通常關心的是長久處於社會低下階層的弱勢社群。試回顧上面的思想實驗,我們會覺得真正被歧視的是亞洲男人,而非白種男人才對。因為「白種男人都是特別優秀」其實建基於「亞洲男人比白種男人差」這個刻板印象。在這個刻板印象下,亞洲男人被剝奪了某種人格的平等地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弱勢社群」應該相對於「社會權力結構」被定義。譬如,於父權社會權力結構底下的女性是弱勢、於美國白人優先的社會權力結構下的黑人是弱勢。因此,有時會出現弱勢社群也有歧視另一組的弱勢社群的現象,例如在一個極端的父權白種優先的社會裡面,一個白種女人會被當地的白種男人歧視,同時這個白種女人也會歧視黑人。

言論者有責任證明自己的言論並非歧視仇恨言論

我們弄清楚「歧視」的道德內涵後,可以開始討論歧視仇恨言論。

一般來說,歧視言論和仇恨言論是分開來界定的。後者通常特指族群的歧視,並且涉及煽動仇恨與暴力的言論內容。不過個人認為,兩者的實質區別只在於嚴重程度的不同。因此本文把兩者二合為一,以「歧視仇恨言論」來界定:

當一個言論內容包含弱勢社群的刻板印象,而且言論內容會強化刻板印象,中傷這個弱勢社群,或是煽動對弱勢社群作出仇恨與暴力,那麼這個言論就屬歧視仇恨言論。

那麼,查理漫畫的言論到底是「嘲笑」特定的極端宗教狂熱份子,還是歧視回教徒或整個穆斯林?

我主張,當一個人在公共領域裡發言,假如按照當時公共領域的語境底下(譬如當時的社會脈絡),他的言論有可能被解讀成歧視仇恨言論,但他卻沒有說明清楚,而最終這個言論確實強化了刻板印象,中傷了某個弱勢社群,那麼他便需要負上責任,即使發言者事後宣稱沒有任何歧視仇恨的意圖也好。

這種主張其實來自於一般社會處理公害言論的方式,譬如:

假設匯豐銀行近日不斷傳出不利的消息。假如某個人在討論匯豐銀行的網上討論區裡留言:「今日有銀行會擠堤」,於是導致大量民眾到匯豐銀行提錢。之後他被告上法院時,辯稱自己當日的言論並沒有提到「匯豐銀行」,相信也不會被我們所接納。

我認為這種處理方式應用在歧視仇恨言論是頗合理的,因為歧視仇恨言論影響深遠,而基於訊息不均等的情況底下,言論者在公共領域發言時有責任證明自己的言論不屬歧視仇恨言論。誠如我的朋友Isaac所言:

在1930年代你畫一個大鼻子猶太人在數錢紙,你能說你只是在反對金融業嗎?你畫幾個黑人圍成一圈食人,你能說你只是反對『食人族的思想』,而不是在中傷整個黑人族群嗎?

那麼,查理漫畫屬歧視仇恨言論?我們需要回答以下的問題:

(1) 相對於西方國際社會,穆斯林或伊斯蘭教屬於長久弱勢的社群嗎?
(2) 如果漫畫人物只有頭巾,我們會否很容易便聯想到穆斯林與伊斯蘭教的特徵?還是認為這漫畫人物只是某類極端宗教狂熱份子?
(3) 當初查理漫畫發表時,有沒有在漫畫內容裡說明清楚那些漫畫人物只是極端宗教狂熱份子?
(4) 查理漫畫有沒有強化了我們對穆斯林或伊斯蘭教的刻板印象?

最後,我也貼一張漫畫,出處不明。大家覺得這只是針對極端宗教狂熱份子,還是針對整個移民到法國的穆斯林族群?


Hollande :這是極恐怖的野蠻。Assad:你送這些人來到這裡時,不是這樣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