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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強烈譴責當局重判高瑜

內地記者高瑜被指洩露國家機密,判監七年,香港記者協會對判刑感到憤慨,認為法院對一名行使憲法保障權利的公民判以重刑,實屬不公,須予強烈譴責。本會認為,當局的做法,有違中共矢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促請當局糾正,盡快釋放高瑜。

由於案件閉門審訊,外人無法得知當局提出指控的證據,坊間盛傳,高瑜因向境外媒體提供涉及中共中央辦公廳下發的《關於當前意識形態領域情況的通報》(俗稱「七不講」的九號文件)而獲罪,但事實是,在新華社公布指高瑜複印相關文件前一個月,有關講話內容已在國內外廣泛流傳,沒有機密可言。此外,有關講話原意就是要廣發至「地師級」,為何被列為「機密级」國家秘密?過往,被發至「地師級」的文件,當局亦會上載網頁,公布周知。

至於被揣測是接收洩密文件的《明鏡月刊》,所屬的《明鏡》出版集團已公開澄清,未有從高瑜處收過任何文件。

雖然當局曾透過官方傳媒播報高瑜交代犯罪事實、表示深刻懺悔的片段,但高瑜辯護律師莫少平去年11月已表明,高瑜的認罪是被迫的,她已撤回認罪書。與高瑜同於2014年4月被拘捕的,還有高的兒子趙萌,在當局發布高瑜認罪的片段後兩星期,趙萌獲得保釋回家。

根據公開資料及辯護律師所言,本會相信,以敢言見稱、六度獲得與言論及新聞自由相關獎項的高瑜被指洩露國家機密,是當局以言入罪的另一個案。

高瑜曾因刊發新聞報道和文章,被當局兩次拘捕或判刑,已在牢中渡過逾七年光景,現再次因言獲罪,在七十一歲高齡被判重刑,本會甚感憤慨,促請當局立即釋放已被拘押一年的高瑜。

香港記者協會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