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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bo】香港人:準備革命 自主出路

【Jumbo】香港人:準備革命 自主出路

原載於《Jumbo》48.3 P.27-35
ISSUU網上版:http://issuu.com/_hkbusueb/docs/jumbo48.3

獅子山下的黃絲帶漸漸褪色,歷時七十九日的佔領轉眼已告別一年。留給香港街道的痕跡除了一些已漸漸脫落的貼紙、標語,就只剩下每晚在西洋菜街的「鳩嗚團」。「我要真普選」的旗幟伴隨著間中出現的龍獅旗、青天白日旗在街頭上揮舞,一句一句的「我要真普選」在人流如鯽的街道上顯得空洞無力,路人對這種「抗爭」也似乎是集以為常,以英文來說就是“No one gives a shit”。

華夏西漢時代,漢人劉向著了《戰國策·魏策》一書。其中有一則故事是這樣的:主角在太行山下遇到一個向北走卻要去楚國的馬車夫,他告訴馬車夫說:「你的方向錯了!」馬車夫卻回答說:「沒關係,我的馬跑得很快!馬車又堅固,可日行千里,再加上我糧草充足,終有一日,我一定可以到楚國的!」

的確,地球是圓的,終有一日馬車夫是可以到達楚國(如果他有能力繞地球走一圈的話)。但事實是,他這樣反方向走下去,無論資源多足,信念多堅持,也只會離目標越來越遠。

這個南轅北轍,背道而馳的成語故事,正正是多年來社運模式的寫照:一直錯了方向,無論付出多努力,資源多充足,最終只會離目標愈來愈遠,然後慢慢消耗集結了的力量,最終化為烏有。

社運真空:香港人

七十九日後為香港帶來的似乎是失多於得,普選似乎沒有隨人們佔領街道而降臨香江,而社會問題、梁振英等犬儒亦未有隨著催淚彈的煙霧而消失。政改否決後,社運界、以至香港人都陷入前所未有的迷惘。欠缺大型的政治議題在社會發酵,欠缺新的思維,香港人就如迷路的羔羊,喪失對前路的可見性,而雨傘革命的失敗卻令部分香港人埋首「正常生活」,對政治產生的感覺是「唔想理」、「唔想講」、「開始厭倦」。又或者是,香港人注定就是討厭政治,渴望遠離政治。

那麼,到底香港人在九二八時何以被感召,何以在「抗命」?

不想回憶的九二八:港共只錯在催淚彈

也許在今日再計算的話,港共在七十九日中對管治危機唯一構成威脅的,只是施放催淚彈的決定。而大多香港人會走到街頭進行所謂革命,亦只源於催淚彈。

在黃之鋒等人衝進公民廣場前,去年的九月不論是大學罷課、中學罷課、不同的種種機會其實對社會,甚至只是對學界也未有太大的動盪和影響。直至香港人看見港共公安對示威者的暴力,以至是催淚彈的施放後才紛紛「轉黃絲帶icon」,又或是到佔領區。關心政治者參與佔領的原因可能真的是為了爭取「真普選」,但現實卻是,大部分人參與的原因就是被電視畫面上的煙霧所激發、所震撼,然後走上街頭。也許從運動的開始,從九二八人民上街的原因就可以預見:運動不能成功。

行禮如儀的香港人

回歸十數年以來,香港人所謂為民主付出就是七一「示威」,而所謂的示威就是年復一年地在維園至遮打道/政府總部之間的路遊走、叫口號。這樣的方式,對於港英時期的殖民地政府確實是湊效的,因為那是一個文明而人民的力量是存在於權力核心的政府。但來到「回歸」以後,隨著政權被中共重奪,五十萬人的力量在2003年曇花一現後,當權者了解香港人,並明白香港人不會做甚麼,在星期日天塌下來時香港人依然會思考星期一是否需要上班。和平集會、和平散去、和平集會、和平散去……成為香港人多年來公民運動的固有格式。

但若果問,香港人是不是不想要民主?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香港人希望有民主,也願意付出,但只限有限度的付出,而且大前提是不會影響工作、生計。香港人所謂「爭取民主」的最大問題是依賴性太強、太被動 ── 君不見每年七一的軒尼詩道,政黨群的捐款箱都總是滿滿的,而且政治人物們,特別是有光環的黃之鋒、長毛等人,香港人總愛走上前,拍拍肩說聲加油,而這些就是香港人所認為的「付出」。香港人依賴政治明星為自己代勞,所謂捐款對香港人而言就如星期六為保良局、東華三院買旗般廉價,只要捐了款、只要得到一件印有「生於亂世有種責任」或是「公民抗命無畏無懼」的汗衣,效果就如買旗後得到的那張小貼紙,簡單而言就是「贖罪券」,就是為自己帶來心安理得的憑證。

政治人物對香港人而言就是扮演著精神領袖的角色,香港人渴望跟從他們的步伐就能步至烏托邦,甚至脫共。某程度上,所謂政棍是香港人一手一腳造成的,是香港政治文化下帶來的產物。

民主運動,甚至革命的主導性在於政權

一場革命之所以能夠爆發,往往取決於政權對人民運動的取態。綜觀不同地方,革命的爆發點往往不限於暴政,而是政權為遏止人民時有否作出暴力,以至是令人民流血,甚至是犧牲。簡單而言,若然革命是一條藥引,往往點火的不是人民或政治領袖,而是政權本身。

在七十九日過去後,筆者不停在思考,到底這場香港「回歸」以來唯一配上「革命」的民主運動,最大的失敗點在於何處。人云亦云的「人民去得唔夠盡」筆者認為並非成因,而是結果。真正成因是:政權也「去得唔夠盡」。

社會運動的本質

2010 年北非突尼西亞爆發的「茉莉花革命」,人民群眾以暴力的方式,發起大規模遊行示威,毁壞政府建築物,與憲兵發生武裝衝突,最終成功癱瘓政府,推倒班阿里政權。

香港自1997年被中共殖民後,群眾運動都是「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用「社運」二字來形容,實在不當,應用「公民抗命」等較温和的概念去形容。這不是筆者自己的意見,君不見「佔中三子」,三位先生也是用「公民抗命」去形容去年的雨傘革命嗎?

已逝的美國哈佛大學政治哲學教授約翰·羅爾斯,在《辯證公民抗命》(The Justification of Civil Disobedience, 1969)與《正義論》(A Theory of Justice, 1971)的表述指出,公民不服從之主要涵義為:

1.它是一種針對不正義法律或政策的行為, 例如在馬丁.路德.金發動的黑人民權運動中,黑人故意闖入被惡法禁足的地方以顯示法例的不公義;
2.它是要有預期以及接受被逮捕以及懲罰的
3.它是一種政治行為:它是向擁有政治權力者提出來的,是基於政治、社會原則而非個人的原則,它訴諸的是構成政治秩序基礎的共有正義觀。
4.它是一種公開的行為:它不僅訴諸公開原則,也是公開地作預先通知而進行,而不是秘密的。
5.它是一種道德的、非暴力的行為:這不僅因為它是一種表達深刻和認真的政治信念,是在試過其他手段都無效之後才採取的正式請願。

另外, 美國哲學家亨利·戴維·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於1846年,他為了抗議美墨戰爭、奴隸制度拒絕付人頭稅,而被逮捕入獄。1849年有怠而發,著了《論公民抗命》(Civil Disobedience),他於文中提到:

「難道公民必得將良心交給立法者,自己一分也不留?若此,則人有良心何為?……我唯一有權利要盡的義務,是任何時候都做我認為對的事。……法律從不能使人的正直增加絲毫;而由於人對法律的尊敬,即使天性善良的人也日日做了不正義的代理人……如果一千個人今年拒絕繳稅,跟同意繳稅相比,前者不算是暴力與血腥的手段,因為繳稅將可能使國家使用暴力、且使無辜者流血。事實上,這就是和平革命(peaceable revolution)。」

所謂公民抗命的提倡者,從甘地到馬丁·路德·金;從羅爾斯到梭羅,都有一個共通點 ── 他們都生活在一個相對民主、依賴民望為生的政權。

馬丁·路德·金發起的黑人維權運動之所以和平地成功,前提是1960年代的美國白人政府是一個民選政權,黑人有投票權,他們可以用選票直接威脅現任政權。再加上只要他們高舉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和平旗幟,就可以再吸引多一部分的白人選民的同情和支持,以足夠票數推倒現任政權作威脅,迫使政權讓步。同樣地,甘地發起印度獨立運動之所以能較和平地成功,前提是1940年代的英國政府是一個民選政權。羅爾斯和梭羅則生活在不同年代的美國,但當時美國均已進入不同程度的民主化,政權多少都依靠民望、選票為生,自然不能動用武力。

但綜觀香港,行政長官是中共操控加委任產生,立法會有一半的議席是權貴為主的功能組別,一般人無庸置喙。香港人像馬丁·路德·金一樣發起和平公民抗命、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能成功爭取民主嗎?

香港人沒有決定性的投票權,無法用選票直接威脅現任政權。無論民望有多低,傀儡特首只要得中共信任,仍可穩如泰山。

值得留意的是,哲學家亨利·戴維·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於1849年已在美國傳揚公民抗命的理念,而國父孫中山先生也是在相近年代留學美國。但辛亥革命是武裝起義,假如孫中山學了梭羅那套公民抗命,回到他中國家鄉翠亨村,集結村民,佔領清政府機關要地,和平示威,高叫「慈禧下台!慈禧可恥!」的口號,一早就給慈禧斬了頭,世上也從此沒有人認識孫中山。

梁振英是徹底成功的

這樣而言,梁振英是成功的,他用了最有效的方法瓦解了一場民主運動,而不費一兵一卒。運動瓦解並非單因禁制令,亦非因為清場。早於清場之前,運動已經因為不同派別的角力、爭執,以至是香港人互相的內鬥而瓦解。梁振英所用的,就是希望香港人內部矛盾而互相鬥爭,再將一切瓦解。

承上段。筆者覺得梁振英連任的機會可謂是極高。所謂「民望低」根本不成推翻梁振英的理由。港共治下,正需要一位如此的破壞者將港英以來建設的良好制度、事物等一切推倒,才能與鄰近的經濟強國接軌。從郵筒上的英國徽章,到香港人一直引以為傲的良好制度、學術自由、法治、廉潔等等,在數年間被毀滅得體無完膚。這些一切都是在不知不覺間發生,自由和美好只被逐漸蠶食,而非一夜間以推土機推倒,所謂溫水煮蛙不過如此。如此一來,香港無需等至2047年,而是提早十年、二十年,就可與腐壞的國家接軌。最重要的是,梁振英竟然可將中國最不堪的特色 ── 人民內鬥引入香港,文革式管治竟能降臨香江,想也是「民主回歸派」在1997年前沒有想過會發生的事情。

以管治城市而言,梁振英徹底失敗。但以政治任務而言,他極其成功。所以現實地想,共產黨哪有可能捨得把他換走?

但,香港人可以革命嗎?香港人可以改變命運嗎?

香港能否有一場成功的革命

在2017年前,筆者認為香港依然會維持被「蠶食」的狀態。但2017年後,共產黨的機器將會全面啟動,23條等暴政必定會再臨香江,所謂「大時代」在2017年後才是真正降臨。

若果香港人要改變命運的話,一場真正的革命必須要出現,而且是以「盡地一鋪」的狀態出現 ── 成功的話香港從此無需再被箝制,失敗的話香港將會一敗塗地永不翻身。但,香港需要甚麼的條件才能有一場成功的革命?

革命的第一步:需要冷的鮮血

所謂「政權去得唔夠盡」,其實就是說政權對運動的反應沒有以最激進的方式解決。九二八當晚所說的「開槍」、「橡膠子彈」、「出動解放軍」最後全部都沒有發生,但只憑著煙霧彌漫的催淚彈就已經激發了群眾參與。但單憑催淚彈對運動能真正成功,即能夠推翻政改、甚至是不仁政權是沒有可能的。當初九二八一夜進佔彌敦道後,筆者躺在匯豐十字路口仰望星空,天真的認為梁振英定必下台,而且這也只是基本消費 ── 如今想來只是苦笑,也哀悼自己的天真。

正因這是一個建基於中共的政權,這政權的無恥程度是超乎我們想像的。但,到底民主運動,以至是革命要怎樣的條件才能成功?

筆者的推想比較大膽,但認為革命,特別是若果發生在香港的話,成功前必先需要「冷的鮮血」。何謂「冷的鮮血」?何不是熱的鮮血?因為既然說是冷的,這必然是死者所流下的。政權要去至殺人的一步,人民才算是真的覺醒,真的會為夥伴的死所動容而作出真正的抗爭 ── 當然不只是再唱「今天我」,也不只空喊可恥,這是真正會發生的革命。筆者發現,單單流血對人民的覺醒性是空泛的,對人民而言這只是一枚小雞蛋上的裂痕,正如在龍和道、彌敦道的街頭,烈士不知流過多少鮮血,被警棍擊至頭破血流,甚至受七警拳打腳踢的曾健超當然也受血光之災,但人民有因此完全覺醒嗎?人民的行動有升級嗎?

真正的升級,當然不是圍堵政府機關般簡單。

革命的第二步:整個城市都在發動戰爭

九二八一日所發生的很多小事,拼湊起來其實對今日的香港確實是影響深遠,催淚彈發放的第二日筆者從紅十字會(紅十字會如今經已搬遷)外的橋面望去,密麻麻的都是人,而且從兩端望去,至演藝及金鐘亦未見盡頭,如當日有正式統計的話相信人數也絕對以十萬計。有人說,若果當時這十萬人能夠勇武起來攻佔政總,革命就會成功,我想這只是對了一半 ── 一來,這大部分都只是受催淚彈影響、受朋輩影響才出來的大學生,他們完全沒有抗爭,甚至戰爭的打算,對「今天我」卻是樂此不疲;二來,其實人數上根本不足。

九二八接下來的數天確實城市是陷入了惶恐的情緒,而且戰區分散,遠至旺角、廣東道,但除了佔領區外,城市的運作似乎沒有太大影響:巴士不走彌敦道,確實是停開了幾天,但很快就改行窩打老道,有人還說巴士因此快了不少;不坐巴士就坐地鐵,平日車多的馬路現在人們還能用走的,而且空氣也更清新……如此看來,香港人適應力很強,不能以「用抗爭使香港人察覺生活改變而加入抗爭」的手段,直接了當,是從開戰時就要激發他們參與,不單是佔領主要幹道,而是從經濟手段的罷工罷市罷課,誠言香港人對「正常生活」的追求是超乎你我想像的,要他們放棄生活與無恥政權惡鬥實屬天方夜譚,所以政權也看準這一點,對付起來時留一線,民主運動從而自動灰飛煙滅。

但即使政權去盡了,雞蛋碎裂了,人數又是要多少?

這需要大家回想近代以來香港民主運動能夠徵集的最大數。是雨傘革命嗎?也許你會想是2003年的五十萬人大遊行,但我想到的是更多,是1989年的一百萬人大遊行。1989年5月28日,當年在北京的八九民運激發過百萬人上街遊行,這是你和我在二十多年後的今天都無法想像的畫面。當年大遊行時六四事件尚未發生,憑著對學運的支持,夾雜著在八九年的時空香港人的恐共情緒,對解放軍的畏懼。而試想想,如果八九年的一百萬人可以再出來抗爭,癱瘓社會的話,這才算是真正的宣戰。

二十六年前的天安門廣場 ── 那為何六四還是失敗收場?

有人會問,六四時也有成百上千的先烈犧牲在中共畜兵的槍桿下、坦克車的輪下,但何以運動卻是完全失敗收場?為何中國從此萬劫不復?

筆者認為歸根究柢的原因是 ── 北京和香港的時空、背景徹底不同,而且重要的是,中國人還是有徹底的「各家自掃門前雪」的心態。中共在1949年建國後對傳統華夏文化的破壞是徹底且不可修復的,從文化大革命到批鬥文化,種種因素使中國人變得怕事、變得懦弱,亦變得從自身著想。六四事件在極權下平息,這是源於中國人的人性。

香港的優勝之處,嚴格來說是香港人比較「正常」。英國的殖民統治下香港並非所托非人,反而香港在一百年間得到良好的西方制度,人民接受西方的教育,亦受到西方價值觀的薰陶,使香港人能擁有一套與世界接軌、大同的價值觀。故此我們在聽到「小悅悅」事件是會感到震驚、不安,而不單是「係咁啦」。

故此,筆者對香港人的基本信心是 ── 假若真有一顆半顆雞蛋碎裂,香港人是會真正反抗,真正宣戰的。我想,若果九二八的橡膠子彈真的出現,解放軍真的駕著裝甲車入城的話,今天香港所面對的情景將會完全不同。

不能坐以待斃至2047年

雨傘革命完結後,香港進入了一片社運的空窗期。政改否決了,而且2017年前相信亦不會討論政改。選舉制度原地踏步成為了事實,也許泛民爭取真普選的幌子又能令他們再混活個十年八年。

但是不是代表我們在2017年來臨前,在國教、23條等惡法再臨香江時都要坐以待斃,又或者只是空等解放軍入城?絕對不是。假使一切都不會發生,我們就是一步一步邁向死亡,2047年就是香港的死期,一國兩制會連名存實亡都不是 ── 它會真正滅亡,然後香港就變成廣東省的一個小市,被共產黨直接統治。

我們可以改變這個局面嗎?我們可以真正自決命運嗎?

不能寄望一步登天:我們從今天起建設烏托邦

筆者是這樣想的。香港已經沒有任何喘息的空間,北方的敵人向我們寸寸進逼,在下一個關口:2017年前,我們應該真正討論新方向,要令1989年的一百萬人成為革命的力量,告別和理非的抗爭,2017年前就該讓他們了解到,我們不能再寄望北方人賜予香港人民主,而且亦應該相信香港在中國治下已無前路、已無前景。香港一是被同化而死,一是爭取脫殖、獨立自主而生。

香港人依靠政治領袖,盲目跟從政治領袖的思想短時間內或不被改變,所以簡單而行之就是要讓政治領袖感覺到自主之風,讓他們明白若不帶領群眾走自決之路,就是被民眾流放之時。故此黃之鋒之輩討論自決、討論立憲,我個人認為是無害的。

骯髒的政客:我們也需要政客來達到政治目的

無疑黃之鋒是新一代的政治領袖,政治領袖的特色從來都是希望爭奪在議題中的話語權而領導群眾,故黃之鋒這時候提出修憲、港人立憲等於筆者而言絕不意外。至於更早提出這概念的一些政客此時作出批評,當然也是情理之中,但總體而言能爭取黃之鋒這些在「支持泛民派」的一般人民來說比較溫和的政客也能討論自決的前路,絕對不是壞事。

正如黃之鋒近日所討論的司法覆核以容許十八歲或以上的市民均可參選立法會,這無疑是為自己鋪路,希望能在2016年把屆時未滿二十一歲的自己送進立法會。當然黃自己的說法是「拓展年輕人參政和空間」,但即使帶有私心,筆者也認為這是無需否認的。政治是一場互惠互利的遊戲,讓筆者想起了在《天與地》(2011)中主角林保怡的一段對白:

「政治世界就是骯髒的世界,從政手段就只有卑鄙、奸詐;除了這樣,就只有更卑鄙、更奸詐!你們不要再自己騙自己 ── 你們只可以依靠一些自私的人,當那些自私的人得到他得到的東西,他滿足了之後,他才會站出來為你們爭取你們所想的。這個世界就是這麼醜惡,我們要面對現實,我們才可以走我們的路!」

現實,就是如此。

改變抗爭模式 ── 單是佔領馬路,徒勞無功

雨革以後零零星星地有幾次的「光復/驅蝗行動」,一些目的如趕絕走私的水貨客是值得鼓勵而且收到成效的。但觀望數次如光復屯門、元朗等示威者似乎都不約而同有一個目標 ── 佔領馬路。在元朗時目睹示威者佔領過大馬路後就如心滿意足、達到目的地離去,但佔領馬路的真正意義是甚麼?是否每次的抗爭就只為佔領馬路?

也許79天的生活教人時常懷念,但若要成功的話就不應該也不需要再複製舊有的模式。留戀街道是徒勞無功的,佔領馬路可以是革命其中的一環,但不應是運動的「結果」,只是「手段」。若果佔領過馬路就以為是得到勝利可以自瀆一番的話,確是天真且無恥。

最佳實例:九二八「一週年」時,與警察談判但求能佔領幹道一小時做大戲的快必(譚得志)。

總結:培養抗爭因子,有限度的求同存

正如前文所言,香港人必須要在2017年前討論香港真正的未來方向,有獨立,自決,拒絕北方的思想和準備。否則,在五十年的期限一到,香港人只會注定被同化、或被滅亡。事實上香港每日都被中國以輸入民族的形式同化,以人口殖民的方式使真正土生土長的香港人逐漸變成少數,變成被控制的一群。香港已經時日無多,否則將會被邊緣化,最後滅亡。

獨立、民主不會從天而降,必須靠人民的意志、行動方能成為事實,自決前路,脫殖獨立不應是天方夜譚。讓更多人理解、明白香港和中國註定要各走殊途。現時的泛民、左派政治領袖若希望還能在政治世界能混活、糊口,就必須要跟從人民的步伐,若果還希望對人民餵食糖衣毒藥,拖人民的後腳,便是朽木一根。

九十年代起香港人民已被「民主回歸派」害得很慘。香港不能被朽木再危害人間。若朽木不能跟從人民的思想,便需除之而後快。所謂有限度的求同存異,是因為以現時能提出,以致認同獨立抗殖思想的人民遠不足以達到自決的一步。我們必須要透過「求同」,使支持民主運動的能認同以致培養抗爭因子,「存異」只是路線、做法之爭,但若思想依然腐朽,不能進步的話,絕不能留之。一言以蔽之:既朽木不可雕,必除之而後快。

柏林自由大學哲學系教授帕斯卡·梅西耶(Pascal Mercier)著有《里斯本夜車》(Night Train to Lisbon)一書, 內容主要描述1974年於葡萄牙爆發的康乃馨革命。當中有一句金句:「當獨裁成為事實,革命就是義務」(When dictatorship is a fact, revolution becomes a right)。

香港,最終的目的必是:爭取到當年的一百萬人能擁有共同的政治取態,以失敗的經驗和現實培養抗爭因子而行動。香港可以再不需要政治領袖。

香港人,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自決出路,是唯一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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