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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鄉議局都在打綠化地帶主意

連鄉議局都在打綠化地帶主意

文:吳希文,長春社助理公共事務經理

傳媒獨家披露鄉議局報告,建議釋放現村界(Village Environ)內綠化地帶興建丁屋,面積涉及132公頃,可建15,000間丁屋。報導亦計算最近三年綠化地帶內獲批丁屋宗數,成功率為40%。

這裏亦同時提供另一個數字參考。2013年,當時的立法會議員湯家驊向發展局詢問過往十年審批丁屋申請的數字,發展局指近十年「綠化地帶」內接獲216宗丁屋申請,當中126宗獲批,成功率達57%。「綠化地帶」的規劃意向縱有列明不宜進行發展,然而丁屋發展一直都挑戰「綠化地帶」的完整性。

鄉議局打「綠化地帶」主意,為丁屋拆牆鬆綁已非首次。2007年,當年城規會討論《評審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小型屋宇發展規劃申請的臨時準則》,鄉議局建議放寬丁屋申請限制,倘申請地點位於「綠化地帶」(不管是否涉及砍伐樹木),可以豁免規劃申請許可,規劃署當時曾一度建議「綠化地帶」內建屋只要不涉及砍樹就可以豁免,當時不少環團都憂這項安排反而鼓勵原居民先大肆砍樹以逃避規劃申請,鄉議局的建議最終未有實行。事隔多年,鄉議局卻老調重提。

新界鄉郊劃作綠化地帶的地方普遍屬斜坡地,大都被成熟次生林以至風水林覆蓋,近年亦有不少「綠化地帶」作河流緩衝區,本身擁有其生態功能,政府若認鄉議局要求,是「今天的我打倒昨天的我」,是製造另一場生態大災難。而且,「綠化地帶」大開中門迎接丁屋,一直被賤視為次等、低生態價值,在村界內的劃作「農業」用途的土地,情況將更岌岌可危,更容易給合理化發展。我們亦需提防鄉議是次放風,根本志不在「綠化地帶」,平衡保育與發展一輪,把「農業」用途的土地收編建丁屋,才是鄉議局的如意算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