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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選委與宣誓風波中的現實 vs. 預示政治

特首選委與宣誓風波中的現實 vs. 預示政治

前法官胡國興突然出選特首,立刻成為傳媒的焦點。公眾大概也清楚明白,胡官恐怕不會是特首的「真命天子」,其參選大抵也不會為香港政治經濟和社會文化發展帶來多少實質的轉變。然而,他在傳媒面前相對直率的表現,一改特區政府高官在過去幾年愈來愈不堪的語言偽術,得到不少聽眾或觀眾的正面評價。這些正面評價所呈現的,其實主要是港人對只重權謀、機關算盡、弄虛玩假、不擇手段的現實政治(realpolitik)所帶來的集體鬱悶的反彈,尤其是經歷了由兩名青年新政立法會議員點燃、政府建制超熱烈回應的宣誓虛火後——終於聽到公共人物帶點人氣的「新鮮」說話。

這種對現實政治的厭惡,也是支撐最近的區議會與立法會選舉中「素人」參政及當選的重要力量。不僅在香港,西班牙的「我們可以黨」(Podemos)、源自瑞典擴散歐洲的海盜黨等新興素人政治力量的興起,反映的大概也是各地民眾對只講求策略計算的現實政治的唾棄。除了令人窒息的現實政治之外,如果不歸於虛無退隱,我們還可以有怎樣的政治參與方式?

政治路線的真正分歧

主流的政治論述,習慣把香港的政治力量分為建制、泛民及本土,分別對應保守、溫和、激進的立場取態。然而,這樣的分類不僅無助我們理解不同政治路線的真正分歧,甚至會掩蓋一些重要的問題。

政權建制不一定保守。近年在「有權用盡」的鬥爭邏輯主導下,在位者於不少事項中的取態,往往十分激進,例如「史無前例」地為禁止議員再宣誓而提司法覆核,或製造流會同時發動群眾聲討港獨,其客觀效果是猛烈衝擊三權分立和程序公義。泛民也不全是溫和,例如民主黨在議員宣誓風波中,很快就決絕地與青政割席;與此同時,公民黨儘管不認同青政的政治理念立場,卻仍然為了保衛議會程序和議員權利,參與護送梁頌恆、游蕙禎進入會議廳,顯示其認真守護一些基本原則的激進。最後,被指激進的「本土」中的「民主自決派」,強調的主要是「和理非」(和平理性非暴力),而「民族自決派」也可以為求參選、奪取議席,不惜妥協簽確認書、說違心話,與徹底的激進也拉不上什麼關係。

要更準確地把握本地不同政治力量的真正分歧,我們需要建立一種有別於「保守建制、溫和泛民、激進本土」的分類框架。穿越建制、泛民、本土等標籤的,其實是兩種不同的政治取態。其一是只重視策略權謀、利益計算的現實政治,其二是強調「當下就是願景、目的融合手段」的預示政治(prefigurative politics)。

與「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現實政治真正針鋒相對的,並非是高揚道德、獨善其身的政治潔癖,也非「你正我反、你反我正」式的反對政治(oppositional politics),而是追求終極目標與行動策略及過程應該完全一致的預示政治,或哈維爾所說的「活得磊落真誠」(living in truth)的「反政治的政治」(anti-political politics)。高揚道德、獨善其身,與虛無退隱只是一步之遙,離政治所必須的公共性甚遠;「你正我反、你反我正」,只是跟着「敵人」的步伐起舞,無法開拓另類的議程,與「把不可能變成可能」的政治踐行,也存在極大的差距。更麻煩的是,政治潔癖或反對政治,往往會不經意地支撐其所反對的政治力量:前者的沉默或與民眾切割,容易縱容現實政治的橫行無忌;後者的吵鬧或「逢對手必反」,容觀上呼應並鞏固了由「敵人」設定的議程,排除了開拓其他政治議題可能性。而當反對政治走向極端,擁抱「敵人的敵人就是我的朋友」或「朋友的敵人就是我的敵人」等信條,其實也在投向現實政治。

現實政治假設了目的與手段(或願景與過程)能夠截然分開,認為無法令目標實現的策略,不僅毫無意義,甚至被等同完全失敗。因此,當下的所有工作,甚至生存狀態,僅被視為一種工具性的手段。相反,預示政治追求的,是未來願景與當下工作和生活過程的一致,也就是你想達至的理想存活狀態、社群關係是什麼,現在就在各種局限中,透過不斷改進的社會實驗,盡量把它們實踐出來。因此,預示政治不認可「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原因,並非建基於道德律令或政治潔廦,而是認為目的與手段根本無法分割。不想偏離目標,唯一的方法是盡量把它貫徹於當下的行動和生活;相反,強調目標可與手段分割的策略思考,往往容易令人迷失於過程當中,最終「手段」取代了「目標」,離原初的願景愈來愈遠。

循這分類框架觀察近日香港的政治變化,或有助我們撥雲見日,捕捉真正的政治分歧。

議員宣誓與特首選委的兩種政治

議員宣誓風波中,青政選擇的宣誓方式及其後的回應,與特首和律政司長的司法覆核、建制派的製造流會、民主黨的割席類似,基本上都是一種建基於政治計算的策略,希望打擊對手或保護自身,以達至一些短期的目標(如宣傳港獨或阻止梁游宣誓就任),但與他們想走向的最終社會願景如何連繫,並不清楚。例如,青政選擇的宣誓方式真的能推進香港的「民族自決」嗎?或如何有助走近「民族自決」所許願的理想社會?司法覆核、製造流會、高調批鬥又怎樣促進政府和建制派所高舉中港融合、和諧社會?與青政劃清界線,是否可以保護議會中的程序公義?建立或鞏固民主的原則和價值?忽視釐清這些根本的問題,剩下的就只有現實政治的表演和策略,其產生的效果,不僅可能與這些政治力量所宣稱的長遠目標不一致,甚至適得其反。

相對上述的現實政治,認真守護議會的程序公義的民主派議員,他們的取態更接近追求當下讓手段與目標一致的預示政治,也就是在爭取民主的過程中,不忘尊重程序公義。另一方面,這些議員大都在保衛民主程序的同時,繼續投入與各自認同的願景一致的工作,例如爭取全民退保、弱勢社群權利、抗拒「官商鄉黑」這些蘊含分配正義的訴求。與之對比,政府和建制政黨對於一些實際的社會問題,例如保障智障院友安全和生活尊嚴等重要事情,放軟手腳,卻樂於把時間精力資源,放在追擊立會議員宣誓的虛務。這也是預示政治與現實政治的一個重要分別。

對特首選委策略的新理解

引用現實政治和預示政治的分類,也可以對近日的民主派特首選委策略有一種新的理解。一些有心的朋友,包括黎恩灝和梁啓智,嘗試各自整理出5種參選選委的策略。然而,深入一點分析,這些策略其實都可以歸入現實政治或預示政治的框架。

例如,在黎恩灝的分類中,除了第五項——拒絕參與選委和特首選舉的假民主遊戲外,其他4種策略,包括(1)參選選委提名泛民當特首候選人、(2)參選選委並要特首候選人承諾其倡議的政策、(3)參選選委成關鍵少數或「造王者」、(4)參選並在選舉過程中彰顯小圈子選舉的不公義,都只是缺乏緊扣願景、為達某種短期目標(例如踢走CY(梁振英)、宣傳理念)的手段;而梁啓智的5項分類中,除了「還票於民」——民主派選委依據民間公投結果投票——這一選項外,講原則(表態)、「ABC」(踢走CY)、寸土必爭(兩害取其輕)、阻頭阻勢(也是表態)等其他4項,基本仍是視參選選委為手段,以達至策略性的短期目標。

換句話說,黎和梁各自列出的4項策略性參選,基本上沒有超出現實政治的考量;而黎的「拒絕參與」和梁的「還票於民」,則相對與預示政治親和。只要加上一些補充的條件,例如「拒絕參與」之後,把時間和精力投放於與願景緊扣的工作,或「還票於民」的同時也「還提名權於民」,亦即吳靄儀所提出的選委需承諾將提名任何獲得5萬個香港公民提名的人士作特首候選人,就可以被理解為一種預示政治的實踐。

借用「現實政治vs.預示政治」的視野,可以讓我們看到宣誓風波和特首選戰中不同政治策略的根本分歧,而非糾纏於一些枝節或形式上的差異或類同,有助我們爭辯和校正民主運動的方向。

原文刊在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