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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原是好朋友─記男性覺醒與更新研究會

(方剛發言)

星期日,又是本來應該好好休息的一天,跑到城大聽「第四屆男人節,從三八至四十─男性的醒覺與更新兩岸三地研討會」。我對男人研究的興趣始於五年前在利茲修讀碩士期間;其後2004年在拍拉西搞了個「男作業」展覽。雖然男性研究在歷史脈絡上是由女性主義所觸發,但作為女性者搞男人/研究,總是要找來諸多籍口來合理化自己所作所為,既要面對背偏幫既得利益者、叛自身性別立場的質疑;又要拉近與關注對象的隔膜、博取信任。情況如同男人搞女性主義,一樣是攞苦黎章。上周讀了國內男性解放學術沙龍方剛的文章(明報 2006年5月?日),作為一位女性主義者並男性研究與運動人士,方剛對男性運動所面對的兩難,頗為顧慮萬全。猜想在這種基礎上開展的研討會,應該能讓各方都有所得着。

然而問題又來了!

城大社科系梁麗清的「女性主義者眼中的新男性」,和臺灣中華21世紀男性成長協會創辦人藍懷恩的「從臺灣到上海的男性關懷之路」,兩位女性講者的發言,讓全場起哄。前者想把男性運動調較到性別平權男性有責的總方向,在發言中卻禁不住提出各種質問(例如問男性能否在婚後加上妻子姓氏、能否接受3000元月薪的清潔工作等處境逆轉的假設),難免讓聽眾續繼視婦女運動為男性運動的資源競爭者(「我們從八十年代開始爭取,到今日經過二十幾年,全港才有四個婦被庇護中心,而且全都不獲社署資助」),和男性作為既得利益,所以不配獲取關注和資源的誤讀。而忠言逆耳的結果,是把同行者迫入牆角變成敵人。而後者則以「生活化語言」,以女性的聲音道盡了兩地的男人之苦(「男人別叫女人流淚」、「女人別叫男人太累」,引得哄堂大笑。先撇開上海兩性家庭及至社會角色及地位互換(「上海牌男人」、陰盛陽衰) ,是否如南女士所說的是現代化的歷史結果,和女性有沒有在「平等」的幌子下抽水(擇偶的「三高要求」)不談。單是由反思男性氣質能促進家庭螎和、暴力減少,因此治安良好,吸引外資─這種推論,其實只是男性「保家衛國」(還是賣國?)的舊酒新瓶。至於男性運動的香港案例,明愛男士成長中心督導主任黎偉倫的發言:「香港:從男士服務到男性運動」裡,從1996年婚外情問題熱線,脫變成關注男性成長,進而自覺與不自覺成為了香港男性運動倡導單位的故事娓娓導來,並援引歷年來的媒體報導,以證中心工作把男性納入公眾議題的成功。正視男性成長的種種問題,「中心」過去十年的努力實在不容忽視,但把男性教導成好丈夫、好父親的努力,難免仍舊囿於以異性戀家庭為本為的思維,未能拆解主流論述的壓抑性(正如在場一位男聽眾所言:「我四十歲,無伴侶─是否正常?」),甚至只是重複了「女性=好妻子、好母親」的在家庭處景上的雙重壓迫。

研討會總共有六篇發言,我這裡無暇一一詳述,只是希望能夠分享我的憂慮,希望男性運動作為一種社會運動,不要重蹈婦女運動以至同志運動的覆轍。綜合梁麗清、藍懷恩、黎偉倫三位講者及部份台下聽眾的發言,這場男性運動在姿態上似乎已落入自我受害者化(self-victimization)的困局,使得各種同是被受社會文化抑壓的不同社群,得要以「吐苦水」的方式來爭取道德高位(「我有幾慘」然後「博同情」),彷彿只有這樣才能合理爭取公共資源和社會關注。這表面上看來是有助提高自我意識的手段,長遠來說其實無助於讓該群體自我賦權,以助幫「受害者」發掘和自視自己的潛能,更容易蛻變成自我矮化─從而抽水的反效果。而這種「受害者化」和「問題化」的呈現方式,更是媒體和廣告常用的措詞─只有苦情才可成為新聞。這用在募款廣告己備愛質疑,何況用在運動的長遠策略?這問題尤其籍得深思。

讀方剛的「中國內地男性運動的萌芽」一文,有一處甚是有趣。就是男人節的提倡,竟要爭取花店老闆和消費雜誌的支持推廣。我猜想這是因為中國大陸公共嶺域裡的特殊處景使然。然而危機是男性議題被媒體與消費文化迅速吸收,其結果會否如像同志運動一樣最終只淪為消費文化的分級指標和消費對象,進而簡化和掩蓋了社群裡的多元性─無論是階級、市鄉、年齡的差異性(同性戀只是城市白領的玩意兒)?甚至變成排斥性的小圈子遊戲(例如同志運動早期由gay movement主導而令女同志消音?)。

這些想法,本來好想在研討會上說。但自問一頭短髮的「典型女性主義者」outlook,也許只會討來更多反效果。我好想說,女性主義實在是男性運動的同盟,也是婦女運動的對照,正好讓各自看清運動的限制和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