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不公義的整筆撥款制度

社會福利署推行實施整筆撥款制度17年,早已千瘡百孔。最近政府開始進行檢討,然而這邊廂檢討,那邊廂審計署就發表報告,批評非政府機構帳目混亂,實在不禁讓人懷疑時間的巧合性。

審計報告批評,2015年度,在165個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中,30間的整筆撥款「見紅」,其中14間更連續虧蝕3年,又批評有機構用撥款補貼非資助服務。審計署亦發現,機構用於協議服務與非協議服務的撥款,並沒有分攤帳目,即用津助補貼自負盈虧活動的收入。

鄰舍輔導會早前因錯估預算,鬧出「裁員」風波,導致部份短期計劃員工被遣散,本月初才宣佈停止相關安排。信義會社會服務部則被指雖有盈餘郤連年虧損。

昨日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召開公開聆訊,社署署長葉文娟指,鼓勵機構做精算服務,例如檢討員工薪酬架構,以改善財政安排。她又表示鄰舍輔導會當時開辦大量「非協議服務」,未有向社署申報,也未有交代財政問題。

若只看審計報告和署方的說法,自然令公眾以為社福機構管理帳目出現問題。事實上,這是政策本身不公義而產生的問題。

社會服務的本質是以人為本。社會需求經常在變,非政府機構自然要推出創新服務,以有效回應社會需求。整筆撥款的原意是「外判」予機構,讓它們有更大彈性開展新服務,而計劃中的「服務協議」只是基本要求。一些機構為了「做好件事」,運用額外資源開展創新服務,亦即社署所講的「非服務協議」,但它們反而被批「違規使用撥款」,完全自相矛盾。

整筆撥款下的薪酬基準亦非常不公。社署一直以公務員的薪酬中位數作為撥款基準,而社福機構員工的薪酬則因年資逐年上升,機構因而在整筆撥款初期預留儲備,以為日後加薪之用,挽留資深員工。

然而,機構想做「良心企業」,卻反遭批評儲備過多,甚至指機構應將機構高層人員薪酬,以至總辦事處的開支,攤分為撥款與自負盈虧服務。難怪有機構為節省資源,寧願減少前線員工數目。

難道社署是鼓勵非政府機構做「黑心僱主」,還是樂見社會服務質素降低?

整筆撥款制度不公,政府卻反過來批評非政府機構違規,根本是荒謬。「優化整筆撥款津助制度檢討專責小組」上月底首次開會,但有議員批評,政府對4大議題已直接「say no」,包括檢討整個撥款制度、優化實報實銷制度、設退場機制及檢討福利規劃。所謂檢討是否真心誠意,路人皆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