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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勞工團體發生勞資糾紛——從街工事件談起

當勞工團體發生勞資糾紛——從街工事件談起

對於街工翦除其「旺角勞工組」事件,我一點不意外。梁議員所領導的街工,早已漸漸不見靈魂,只剩軀殼。若精魂尚在,恐亦須另外投胎了。「勞工組」其能免乎?

「代理人背叛」是宿命?

梁議員解僱/「不是解僱」事件,其所暴露出來的,是工運以至一切社運所普遍面對的困境:即「代理人背叛」。議員/領袖,和勞動人民,本來是公僕與主人的關係,不過在大多數情況,總是最後顛倒了主僕,勞動人民只是做了轎夫角色,一如其在職場內為老闆抬轎一樣。在今日香港,由於財閥超級強大,由於中共已經步步滅港步步收編議員,工運團體想跳脫「代理人背叛」更不容易。

這個時候,相信「上智下愚,永世不易」的精英主義者就會跳出來大叫:「想追求自由平等?認命吧!」最有名的代表,便是Robert Michels的「寡頭鐵律」(Iron Law of Oligarchy)了。他相信,一切政黨,無論其最初如何民主,最後都擺脫不了變為官僚寡頭的命運。所以呢?所以世上本來就應該由官僚寡頭統治嘛。工運想要改變之,是空想,是烏托邦。

我把這個理論稱為「組織宿命主義」。它理論上站不住腳,實踐上,則忘記了,世上仍然有不少工運或一般社運團體,由於堅持民主原則,而沒有墮入這個「宿命」——世上本來就沒有宿命這回事。所以過去但凡街工找我講課我都非常願意講,特別是講工運史與工運理論,例如:

民主監督不是空想

1. 工會的生存要依靠會員自己的奉獻,首先是會費上的奉獻。這是真正自主工會的起碼條件。香港工會會費,自從1970年代以來,變得越來越低得可笑,不要說罷工基金,連日常運作也無法維持,只有依賴議員及政府的再培訓基金。這種依賴他人的工會運動,想避免「代理人異化」的命運,真是難矣哉。不過,過去卅年,這種模式似乎很有效,而且容易。所以香港工會運動,從數字上看很蓬勃,因為成立工會易如切菜,工會會費有似若無,不少人入會只是買個另類保險,沒想過奉獻,組織者八九成工作是做個案等等。不過,過去看似可行,於今已經失效,甚至弊大於利了。如果不再探索新思維新出路,恐怕所謂民間社會就要全面坍塌。

2. 工人的議會代表倒過來變成工人的主人—這是過去200年世界工運的普遍現象。而且這亦不限於工運。我曾經介紹過德國綠黨創黨時的內部民主原則,確保議員不會異化或被敵方收編。這包括:

a 議員在完成一半任期,就辭職並由名單上排第二的黨友頂替(德國議會一半議席是選黨不選人);
b 當選議員不可像主流那樣,只向自己所謂「良知」負責,而是要向黨綱負責,並且要接受黨大會的領導;
c 所有黨內職位須有一半由婦女擔任;
d 每年黨大會選出三人領導層,而非只選舉一個主席。

不過這些初期措施沒有堅持下去,德國綠黨也很快變成同任何選舉主義黨一樣出賣靈魂,並在1999年支持政府及北約轟炸塞爾維亞,引起堅持和平立場的黨友退黨。

丹麥的紅綠聯盟也有一個內部原則,就是一個黨員最多只能擔任兩屆議員,之後必須由他人頂替出選。十年前我受其邀請去它的大會報告中國情況,並趁此機會了解到當時他們仍然實行這個原則。最近情況就不知道了。

總之,如果工運團體內已經有明確原則去限制及監督議員防其變質,而結果亦不一定湊效,那麼,連原則都完全欠奉的話,工運團體的議員不異化真是幾稀。

3. 這種黨內民主原則,其實同總體社會變革的大願景相連。兩者必然相輔相成。沒有變革願景,團體內也不會有靈魂。所以當年英國憲章運動提出要國會每年換屆,就是為了加強勞工選民對議員的監督——國會任期越短,選民較能有效監督議員。1871年的巴黎公社,更提出「公職人員工資不高於技術工人」、「公職人員可以隨時撤換」這兩個具有創見的民主原則。這個工人政府雖然很短命,但是留下了寶貴的思想遺產給後來人。

悉由舊章死定

好多好多年前,梁議員都講過一些類似願景,不過又好久好久沒講過了。至於街工的健康力量,對於世界工運史和工運理論,聽課時很專心,不過大抵聽過就算了。這也難怪,因為在那個時代(終於要說「那個時代」了),按既定方針辦,就又有錢又有人,做什麼都容易,何必費神去想其他呢?不過這個時代結束了,隨傘運失敗而結束。今後的道路,將會非常荊棘。窮人不作有效抗爭,不要說改善生活,連擁有的也將失去!但要有效抗爭,便不能不學習外國的寶貴經驗。畢竟,香港的成功經驗太少太少。

據說,還有一個有效辦法可以防止「代理人背叛」,就是乾脆對外不參選,對內實行極度無政府主義式的組織方法,不要任何規則與組織層級。1990年代的街工,內部就出現過一個模仿後現代主義而自稱是《後街工》的反對派,多少也是這個主張,不久之後就從街工分裂出來,然後四散。其實所謂無政府主義或者後現代主義,也並非鐵板一塊,有些也不致於那麼極端。例如,無政府工團主義(anarcho-syndicalists)就同樣著重組織(工會),只是反對組織政黨而已。但香港的情況,往往走向極端,變成不要任何組織及規章,「每個人都絕對獨立,不容任何代表」的立場,結果只是把自己變成一盤散沙而已。這類極度無政府主義主張,雖然和「寡頭鐵律」論的結論相反,但前提卻相同—大家都相信「組織宿命主義」。

組織與民主兼得

至少在工運這一塊,沒有組織,勞動者就什麼力量都不會有。無政府工團主義對此也很清楚。但若要組織,同時又要民主,有可能嗎?有的,不過這需要花力氣,需要作持久的鬥爭——同種種反民主習慣鬥爭,從鬥爭中不斷刷新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價值。洗滌靈魂,道成肉身——我不是基督徒,但我相信上述精神的力量。

(尚有下文,希望不久將來續筆)